[李東昇的意見]推薦大家去參觀:
 
「APEC地方特色產業市場發展論壇暨網路博覽會」
 
http://www.alcive.tw/ct_e/ct.asp 
 

 
and http://www.alcive.tw/vn_e/vn.asp ,
 
http://www.alcive.tw/ct_e/ct_about.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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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 首頁: http://www.alcive.tw/ 
 
 也可以直接由此進入:(可以進入 印尼館,墨西哥館,...)
 
http://www.alcive.tw/index_night.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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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here is APEC http://www.ape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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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ALCIVE : APEC地方特色產業市場發展論壇暨網路博覽會
 
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主辦,台經院執行之「APEC地方特色產業市場發展論壇」國際研討會,於本(95)年8月29日至30日假台北福華國際文教會館舉行。會中邀請到APEC區域內之專家學者、21個經濟體的代表們共同與會以及國內產官學界近200人參與,就各會員體發展地方特色產業的挑戰與契機,進行觀念激盪與經驗分享交流。
 
29日的開幕典禮中,特別邀請到經濟部陳部長瑞隆及中小企業處賴處長杉桂蒞臨致詞,並主持「APEC地方特色產業網路博覽會」的開幕儀式,共同啟動網路博覽會的貴賓包括了行政院經建會胡主委勝正、外交部國際組織司陳司長忠、中華台北APEC研究中心洪執行長德生、墨西哥經濟部國際處副處長Ms. Rocio Vazquez以及泰國中小企業處副處長Mrs. Nitnirun Suwannagate等。開幕儀式實況已登錄博覽會網站,網址 http://www.alcive.tw/  ,民眾可隨時上網觀賞。
 
本活動係因我國於2005年的APEC中小企業工作小組會議中,提出一項「APEC地方特色產業市場發展計畫」,獲得各會員體認同,以及APEC預算管理委員會補助部分經費,此一計畫目的在於:1、強化地方特色產業之中小企業及微型企業的能力,以擴大其市場及產品出口;2、為地方特色產業尋找國外市場的商機;3、透過APEC的合作以促進地方特色產業的海外市場發展,尋求市場發展的最佳範例,工作項目則包括辦理地方特色產業市場發展論壇以及網路博覽會。
 
其中論壇設定了以下五個子題,包括:1、地方特色產業之經濟價值與現今趨勢;2、政策環境與地方特色產業市場發展;3、地方特色產業之市場策略;4、微型企業與市場趨向;5、市場發展之最佳範例。30日下午的閉幕式由中小企業處葉副處長雲龍主持,葉副處長再次強調我國推動地方特色產業策略的成果頗為豐碩,從1989年至2006年間,地方特色產業之收益亦逐漸增加,行銷市場從原有主要的地方漸漸往旁邊移動拓展新的區域,同時結合原有的和新創的區域、整合其資源、重新組織發展之地區,並將全台這些地區環島連成一線。未來,我國將持續於APEC中推動地方特色產業的相關計畫與工作,以期APEC會員體能夠透過經驗分享、能力建構的方式,達成產業快速發展與共同繁榮的目標。
 
另外,8月29日開幕之「APEC地方特色產業網路博覽會」展期1年,係由14個APEC會員體及1個觀察員共同參與,博覽會以架設網站展示各會員體的手工藝品,各國均設展示館,目前台北館業展示500件具各地方特色之展品,讓全球人士可以藉由虛擬網路,參觀參展會員體的地方特色產品,並拓展海外商機。網路博覽會網址: http://www.alcive.tw/
 
APEC是我國以正式會員體參與的國際經貿組織之一,對我國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我國於中小企業的發展與輔導上的成功經驗,在APEC中小企業議題上較有發揮的空間,故APEC中小企業會議,向來為我國的重要舞臺之一,政府也賦予高度重視。透過本計畫的實施,不但使我國對APEC中小企業發展的參與更加積極與完善,同時亦可強化我國辦理或參與國際事務的能力。
 
中小企業處聯絡人:陳愛蘭科長(TEL:02-23680816轉262)
葉副處長(TEL:02-2367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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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訊: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之回顧與前瞻
  
http://www.moea.gov.tw/~ecobook/season/sa232.htm 
 
1.950718APEC簡介.ppt 
 
一、APEC相關背景
  「亞太經濟合作」(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簡稱APEC)是在1989年由澳大利亞前總理霍克(Robert Hawke)所倡議成立之亞太區域主要經濟體高階代表間之經濟諮商論壇,希望藉由亞太地區各經濟體政府相關部門官員的對話與協商,帶動該區域經濟成長與發展,成立時共有12個創始成員。
 
  我國係於1991年加入APEC,當時經APEC主辦會員體韓國居間協調,我勉予同意以"Chinese Taipei"名稱與中國及香港在該年同時加入APEC成為會員體(Member Economies)。目前APEC成員除我國外,尚有澳大利亞、汶萊、加拿大、智利、中國、香港、印尼、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墨西哥、紐西蘭、巴布亞紐幾內亞、秘魯、菲律賓、俄羅斯、新加坡、泰國、美國及越南等總計21個會員體,各會員體均係以「經濟體」(Economy)身分參與,此為APEC之特殊設計。另尚有「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PECC)及「太平洋島國論壇」(PIF)3個國際組織為其觀察員。
 
  APEC是亞太地區最重要的多邊官方經濟合作論壇之一,以其成員涵蓋之地理區域(包括東北亞、東亞、東南亞、大洋洲、北美及中南美地區共21個全球重要經濟體)、整體經濟力量(總人口約26億人,國內生產毛額佔全球近6成,貿易總額佔全球近5成)及組織活動(最高決策層級達各經濟體元首,所涉議題幾涵蓋各會員體大部分行政部門之業務)而言,APEC均可謂為我國目前實際參與之最重要國際多邊機制之一,APEC所形成的共識對全球經貿政策及規範具有極大影響力。
 

二、APEC之運作及組織架構
  APEC體制屬「論壇」性質,其日常運作係以「共識決」(Consensus)及「自願性」(Voluntary)為基礎,並經由各成員間相互尊重及開放性政策對話達成尋求區域內共享經濟繁榮之目標。APEC工作的三大支柱分別為:「貿易暨投資自由化」(Trade and Investment Liberalization)、「貿易暨投資便捷化」(Trade and Investment Facilitation)以及「經濟暨技術合作」(Economic and Technical Cooperation,ECOTECH)。
APEC主要組織架構如下:

(一) APEC經濟領袖會議
  APEC經濟領袖會議是由美國前總統柯林頓於1993年倡議後召開,自該年起,APEC會議主辦會員體皆在部長級年會之後召開經濟領袖會議,會中例均採納部長級年會通過的重大決議,經由發佈領袖宣言的方式,揭示APEC未來發展的政策方向。1991年兩岸三方入會時,APEC尚未有召開經濟領袖會議之機制,我國於當年入會時自無可能對我方出席經濟領袖會議乙節有任何承諾,然而自首次領袖會議於1993年召開以來,中國均強烈反對並阻撓我 總統親自與會,故歷次會議均由我 總統選派領袖代表出席。2001年因中國阻撓以致我領袖代表未能出席在上海舉辦之經濟領袖會議;2002年領袖會議由墨西哥主辦,經過充分之協調,並獲得APEC主要會員體之支持,由中央研究院李院長遠哲代表 陳總統順利出席;2003及2004年之領袖會議,我國均由李院長擔任領袖代表,2005年我國則改由總統府林資政信義擔任領袖代表,林資政傑出之表現廣獲各方肯定,成功提昇我國在國際社會之能見度。
 
(二) APEC部長級年會及專業部長會議
  部長級年會約於每年9月至11月間舉行,主要任務為決定APEC活動的大政方針,並討論區域內的重要經貿問題。此外,若各工作小組在推動業務上認為有提高協調層次之必要,或有特殊共同問題需要處理,可建議召開專業部長會議(Sectoral Ministerial Meeting),例如財政、運輸、教育等專業部長會議。有些專業部長會議為每年舉行(例如,貿易部長會議及財政部長會議),有些則為不定期召開,例如,2003年SARS爆發,臨時召開第一屆APEC衛生部長會議。
 
(三) APEC企業諮詢委員會(APEC Business Advisory Council, ABAC)
  自1995年起,APEC亦設立企業諮詢委員會,由各會員體各遴派該國3名企業界代表組成,共計62位,直接將民間部門的意見提交APEC領袖參考,以加強公私部門間之合作。
 
(四) APEC資深官員會議
  資深官員會議為APEC運作的核心機制,出席該會議之代表為各會員體主管部會的次長級或司長級官員,主要任務除向領袖及部長們提出建議,並執行部長級會議的決議外,亦指導及監督協調APEC各委員會、工作小組及任務小組之工作,我國APEC資深官員(APEC Senior Official)由本部國際組織司司長擔任。
  依據APEC運作規則,各會員體的各項提案與年度工作事項首先應送交各委員會、工作小組與次級論壇初步討論與研議,經由資深官員會議認可後,再由資深官員送交部長會議及領袖會議採認,做為該年APEC成果,因此,資深官員可說扮演承上啟下的角色,APEC各項工作,都少不了資深官員的參與。
 
(五) APEC秘書處
  APEC秘書處位於新加坡,係APEC主要行政支援機制,為各會員體提供技術性協助及諮詢服務,並負責資訊管理、通訊及外展公關等相關工作。APEC各會員體均可指派人員駐於秘書處擔任計畫主任(Program Director),秘書處最高職務為執行長(Executive Director,ED)與副執行長(Deputy Executive Director,DED),分別由該年APEC主辦會員體及次年APEC主辦會員體指派大使級官員出任。
 
(六) 委員會、工作小組、及資深官員會議特別任務小組
  資深官員會議之下設有4個委員會、11個工作小組、及8個資深官員會議特別任務小組,負責推動貿易暨投資自由化與便捷化、經濟技術合作、人力資源發展、能源、工業科技、運輸、海洋資源保育、電信暨資訊、觀光、漁業、農業、中小企業、性別整合、電子商務、社會安全、反恐、文化交流、急難預防及衛生等領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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