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昇的意見]台灣即將進入[直接民權]

從上述五個層面觀察 馬英九辭職風波 加上 中國時報的民調 以及 後續事態的發展

證明我當時所說的:

1.從趙健銘事件開始,是台灣政治共犯骨牌結構崩毀的開始!

   司法系統建立信心,取得支持

2.政治人物的信賴度下降到空前的 11% (媒體信賴度更下降到 1%) 證明 代議政治已經失敗

3.由政客跟媒體所構築而成的政治明星神話,同樣一夕土崩瓦解!

4.反貪腐要修法活動,成功的可能性,已經是前所未有的!

5.總統彈劾權不限內亂外患,進一步修改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將罷免全還給全民,將可實現

6.借由反貪腐完整配套法案通過,讓政治不是一個好生意,不再有搞頭!

 7.人民逐步覺醒,拒絕再被民粹操弄挑撥

8.社會回歸平和,激越的抗爭消退,民眾的注意力再度回到[自己每天的生活]

9.所以我說:這是台灣民主制度的大勝利!

馬英九,陳水扁以及其他的政治人物,不必急著下台

靜候台灣的民主法治制度的公平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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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來源: 中國時報

「馬英九神話」破滅了嗎?首長特別費風波,會不會毀了他的總統路?藍綠結構或南北差異到底有多大?經過綠營一天九場記者會的猛攻,馬市長的防護罩還剩下多少「防禦指數」?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110+112006112000534,00.html

請看完整報導:


2006.11.20  中國時報
馬清廉嗎?南北藍綠差多多
【中時電子報黃哲斌新聞分析】

 

    「馬英九神話」破滅了嗎?首長特別費風波,會不會毀了他的總統路?藍綠結構或南北差異到底有多大?經過綠營一天九場記者會的猛攻,馬市長的防護罩還剩下多少「防禦指數」?

    單純的民調數字,或許說得不多;但經由交叉分析,我們或許能望聞問切,為馬英九的政治危機進行把脈。

    據受訪者投票傾向的交叉分析,很明顯發現,藍營支持者希望闢出防火牆,將特別費風波界定為「只有行政責任」(34.8%),或是「完全沒有責任」(35.8%),只有兩成認為會涉及刑事責任;反觀綠營支持者,超過六成認為馬必須負起刑責(64.2%);至於舉足輕重的中立選民,也有四成表示馬英九有刑事責任。

 

    對於馬英九而言,這是第一個警訊。

    再則,雖然藍綠民眾都不贊成馬英九現在都辭去市長一職,但只要檢方起訴,無論藍綠或中間選民,都有超過四成主張馬英九應該辭去市長或黨主席,甚至棄選2008或退出政壇。迥異於即將走入歷史的陳總統,對於正打算謀取大位的馬英九,這些民意觀感就算不是政治死刑,也已是緩刑宣告。

    勉強能讓馬陣營暗呼好險的是,截至目前,受訪者對馬英九的清廉度仍維持高檔的滿意度,無論是偏藍(89.1%)、偏綠(46.3%)或中立受訪者(62.9%),都還不至信心崩盤,但不利消息若持續發酵,甚或萬一檢方起訴、自己或幕僚被判刑,民眾對馬英九的操守信任度勢必向下破表,馬英九苦心經營十幾載的金鐘罩,無疑破功。

    同等微妙的是,「馬英九情結」的南北差異,一樣反映在這份民調裡,北部民眾僅三成(30.1%)認為特別費風波裡,馬英九有刑事責任,遠低於中部(44.3%)、南部(39.4%)及東部(37.5%)民眾;當近六成北部受訪者主張馬英九並無責任或只有行政責任(58.1%)時,中台灣卻只有四成民眾(43.5%)作如此想,差異不可謂不大。

    至於馬英九被起訴後的政治責任,北部受訪者只有一成出頭希望他「棄選2008」或「退出政壇」(12.9%),東部民眾更低到百分之七(6.8%),遠不如於南部(18.1%)及中部(14.4%)的強烈民意,顯見馬英九一旦遭起訴,想要跨過濁水溪的企圖將益為艱難。

    在清廉滿意度上,東部(82.1%)及北部(75.5%)仍舊是馬光環最堅強的地區,都比中部(61.9%)或南部(66.5%)高出一到兩成。唯一地域性差異不大的是,無論北中南東的受訪者,認為馬英九應立即辭市長的比例都不到兩成。

    綜合此次民調背後數字,可以歸納幾個現象:

    一、階段馬英九現象仍未完全破滅,尤其他「金剛護體」的清廉滿意度,仍未完全失靈,多數民眾寧願相信「馬英九笨,而不是壞」;

    二、萬一檢方起訴馬英九,那才是他災難性的毀滅開端,至少四成民眾要他負起政治責任,他的民調聲望會再下跌,尤其,屆時他極可能已自市長卸任,「辭去黨主席」將是他的「基本消費」選項,很可能無法滿足憤怒且不解的民眾;

    三、一旦演變至此,泛藍支持者的焦慮會上升、泛綠將更進一步聚焦打馬,中間選民會更加灰心而冷漠,無論馬英九是否決定參選,與綠營人選相較,他的民調支持度不再保持絕對優勢;

    四、北部及東部將是馬英九最後保留的灘頭陣地,但中部及南部將更加遙不可及,南部首長及地下電台更容易動員反馬民意,以中南部為基地的國民黨「本土派」更難凝聚挺馬。

    當然,對於馬英九的正向變數是,首長特別費一案若不再爆出重大涉弊情節,檢方也對馬英九不起訴處分,其他民進黨天王也依樣爆出特別費弊情,馬英九才可能解套,但是傷害已難免,只不過重傷變輕傷,馬英九陣營無量下跌的挫勢,或有可能暫時止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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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阿扁惹的禍?彈劾總統不限內亂外患?立院朝野再協商
2006/11/20 15:18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未來擔任中華民國的總統要倒楣了?受到水扁總統涉及貪腐等影響,立院法制委員會20日上午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定總統、副總統即使未犯內亂或外患罪,立法院仍得對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案。不過民進黨認為明定彈劾範圍,全案送院前仍需經朝野協商。

現行條文規定,立法院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對總統、副總統犯內亂或外患罪,得提出彈劾案,但立委李慶華提案,刪除「犯內亂或外患罪」文字,讓總統、副總統不限於觸犯內亂或外患罪,立法院才能提出彈劾案。民進黨質疑,是否該界定彈劾範圍,委員會決定,全案送院會前,仍需經朝野協商。

法制委員會上午初審也通過國民黨團版修正條文,未來立法院行使審計長、考試院、司法院與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時,將不由全院委員會審查,改由依黨團比例組成審查委員會審查,但相關條文仍待協商。

依目前制度設計,總統提名審計長、考試院、司法院與監察院人事後,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全體立委1/2以上同意就通過。

初審通過的修正條文,由各政黨團依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組成11人審查委員會,並於委員會組成後20日內,召開公開聽證會完成審查,並以個別審查、記名投票表決,經審查委員會全體委員1/2以上同意就通過。

若提名人未獲同意或同意通過的人數未達法定名額時,審查委員會應於7日內咨請總統補足提名名額後,送審查委員會審查。審查後若仍有缺額,得繼續比照這項規定重複辦理。

委員會同意通過的名單,應於7日內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個別表決,經全體立委1/2以上同意就通過。

對於立院朝野協商過程,常遭立委批評為黑箱作業,上午初審通過修法,未來朝野協商須全程錄影、錄音,朝野協商期也從4個月減為2個月,若還無法達成共識,就由立法院院會定期處理。

不過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擔心,若立法院協商過程全程錄影、錄音,可能會造成互不讓步的結果,造成議事延宕,希望朝野立委再斟酌、考量。

草案原先還準備修定,未來不由立法院咨請總統通知被提名人列席說明與答詢,改由立法院逕行通知被提名人列席說明與答詢,而同意權行使結果,由立法院咨復總統,總統應於7日內任命;但因涉及違憲爭議,經民進黨立委反對下保留相關條文保留,交付院會處理前,仍須經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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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制度「陋習」已久 「人心」成加速制度崩壞主因
2006/11/20 08:57
記者顏瓊玉專題報導

特別費由來已久,早在國民政府來台後便施行,只是內容隨時代略有變動。這筆幾乎可視為機關首長的「公務私房錢」,1年得花去納稅人9億6800萬元,預算編列,不僅直轄市長高於副總統,連地方議長都高於五院院長,細究發現,這項制度「陋習」已久,但真正加速制度崩壞的,卻恐怕還出於「人心」。

特別費有其歷史沿革,更早可追溯至國民政府來台。主計長許璋瑤指出,以前沒有制度化,每個首長可從業務費買禮品、做招待,但額度大小寬鬆差很多,造成經費浪費。民國41年後,立法院和審計部建議主計處應建立使用標準,因此有特別費制度;民國71年開始,特別費開始有一半要單據、一半不要單據的作法,也因此衍生出今天的一些爭議。

不過,爭議的不只報帳方式,還有「高階低額、低階高額」現象,例如副總統95年度特別費每月22萬9000元,行政院長每月15萬8250元,但直轄市長卻每月34萬元,這個編列方式讓執政黨立委在審查96年度行政院長特別費時得以拿來護航,最後,行政院長明年度189萬9千元的特別費一毛未刪,全數過關,「反正都已經比北高市長少了」。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院長同時保有編列1千萬的「施政推展聯繫費」,預算說明為「行政院長前往各基層單位巡視所需慰問金及致贈禮品等經費」,在野黨立委把話講白,這筆錢與特別費疊床架屋,幾乎等同總統的國務機要費。而國務機要費又相當於總統的特別費,說穿了,行政院長明年度可運用的特別費高達1189萬9千元,相當於1個月99萬1583元,怎能和直轄市長相比呢?

再看看地方民意代表部份,1990年公佈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明文規定,在直轄市部份,議長每月特別費20萬、副議長14萬,而包含議員在內,每人其他補助尚包括每年健康檢查1萬6千元、每年保險費1萬5千元、每月郵電費1萬元、每月文具費1萬元、每年出國考察費15萬元。算一算,上述補助1年高達300萬元。

制度當然有缺失,但如果每一位機關首長全數用於公務,而且「全數檢據核銷」,沒有摻雜一張假發票,或許還能說服人民「我是拿錢辦事」。可惜的是,缺失的制度加上人為因素,更加包藏禍心,不是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是此制度已經「陋習」已久,不被信任,再不徹頭徹尾改革,恐怕首長真要做福國利民之事,也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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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 林義雄:好好檢討,扁孫是美國人沒關係
2006/11/29 01:01
記者沈品鈞、于絡維台北報導

許久沒有在媒體面前露面的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28日晚間首度談到了國務機要費弊案,林義雄要求陳總統要好好檢討;不過,對於陳總統可能要當美國人的阿公,他則是認為,只要總統還有總統的兒子不是美國人,就沒有關係。

許久沒有露面的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面對媒體,首度談到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案,他說,不管是國務機要費,還是首長特別費,只要做錯事,大家都要檢討。

聽得出來,林義雄對於老戰友以高道德標準來看待,不過,對於陳致中跟黃睿靚遲遲不回台灣,陳總統有可能當美國人的阿公,林義雄倒是看得很開,認為沒什麼大不了。

許久沒有露面,林義雄講話,後續效應會有多大?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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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列討論:

馬英九該辭職嗎? par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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