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昇的意見]實施直接民權

台灣要大幅限縮公部門,讓 公民權/參政權 大幅提高

全面大幅減少 政治人物/政治職位

全面刪減 代議人員(民意代表/議員/立法委員/及相關人員)

全面刪減 鄉鎮市長及民意代表

廢除 考試院 監察院

縣市合併(減少 縣市長)

完全廢除 台灣省/連江縣/金門縣

將政治人物/職位/權限 大幅限縮到現有的 百分之一

大幅排除 政治的紛擾!!!

把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完整的政治權力,還給 公民!

台灣正式進入 直接民權 時代!

台灣 要在 政治權利 跟 公民自由 跟 民主法治

都成為 世界第一!

所有的[世界公民],一起來努力吧!

請參看下列文章(去年的評鑑結果)

台灣國家自由度世界排名看[世界公民標示法]

去年同一份研究報告

[李東昇的報告]
 
台灣國家自由度世界排名:(有兩個排名)
 
政治權力(PR political rights): 第 1 級(2 to 1 上升)
 
公民權利(CL civil liberties): 第 1 級
 
 
資料來源: http://www.freedomhouse.org/uploads/pdf/Charts2006.pdf

今年 政治權利 又跌回第二級!

就是因為 政治的紛擾! 政治人物拿走太多的資源!

別再相信(崇拜)政治人物了! 好嗎?

2007年完整表格,我提供於 新聞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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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1.17 
美自由之家自由評鑑:台灣名列東亞僅有的三個自由國家
中央社


 美國自由之家今天公佈二零零七年世界自由評鑑:台灣、日本和南韓並列東亞地區僅有的三個自由國家;四個部份自由國家是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和東帝汶;七個不自由國家是中國、北韓、緬甸、泰國、越南、高棉和寮國

 評鑑分為政治權利公民自由兩部份,各有七級,最自由是一級,最不自由是七級

 台灣的政治權利被評為二級,比去年退步一級。公民自由則維持在一級

 日本與南韓情況相同,都在政治權利獲得一級,公民自由獲二級,與去年相同。

 被評為部份自由的新加坡,在政治權利是五級,公民自由是四級;馬來西亞的政治權利和公民自由都是四級;菲律賓的政治權利和公民自由都是三級;東帝汶的政治權利三級,公民自由四級。

 中國名列不自由國家,政治權利七級,公民自由六級;北韓和緬甸兩項都是七級;泰國政治權利七級,公民自由四級;越南政治權利七級,公民自由五級;高棉政治權利六級,公民權利五級;寮國政治權利七級,公民自由六級。

 蒙古被列為完全自由國家,政治權利和公民自由都是二級;香港屬於部份自由地區,政治權利五級,公民自由二級。

 全世界自由國家有九十國,佔百分之四十七;部份自由國家有五十八國,佔百分之三十;不自由國家有四十五國,佔百分之二十三。

 如以人口區分,住在自由國家的人民有三十億四百萬人,佔百分之四十六;住在部份自由國家的人民有十億八千三百萬人,佔百分之十七;住在不自由國家的人民有二十四億四千八百萬人,佔百分之三十七。

 如以地區區分,在美洲有二十五個自由國家,九個部份自由國家,一個不自由國家;在西歐,有二十四個自由國家,一個部份自由國家;在亞太地區,有十六個自由國家,十二個部份自由國家,十一個不自由國家;在北非和中東地區,只有一個自由國家,六個部份自由國家,十一個不自由國家;在薩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區,有十一個自由國家,二十二個部份自由國家,十五個不自由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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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表格(PDF)

資料來源: http://www.freedomhouse.org/uploads/press_release/fiw07_charts.pdf

完整資料表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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