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昇的說明]明明藍綠偏見如此嚴重,還不承認!

我已經提供完整草案條文

我也提供了完整的說明

我也提供了五年前開始,向政府的建言

這一切都是公開可受公評的

請參看:

去國語化? 亂扯什麼?跟當年[推行標準國語政策]什麼事!
去國語化? 這些闌尾跟藍霉夠了吧!
去國語化? 同樣是拆,同樣是正名,為何面對的態度差別這麼大?

那麼,

[國家語言發展法] [去國語化] 到底有什麼關係?

[國家語言發展法]當年[推行標準國語政策]到底有什麼關係?

拜託,別再亂扯了,可以嗎?

有人問: 標準國語(綠色人士俗稱北京話)真的有那麼罪大惡極嗎?

聽聽看 這沒有藍綠偏見嗎?

 

我請問大家 國語 的 英文 是什麼?

 如果你回答 Chinese 你就大錯特錯了!

如果你知道 the national language 也是正確答案

但是 如果你知道 Mandarin 你才是真正說出

現在所謂的[國語]的真正英文名稱

Mandarin 是什麼? 就是 [滿州語]啦!

也可以指 滿清的官吏, 也可指 滿清的[官話]

也就是 [北京話]

所以,現在說的[國語] 就是 [北京話] 哪裡錯了?!

 

大家可能不知道,當年 國父比較希望 [廣東話]成為 [國語]

但是 投票結果 八票對七票, 一票之差, [北京話] 成為 [中國] 的 [國語]

恐怕,這段歷史,這些 胡扯的人,都不知道吧!

 

 

所以, 還原 [國語]的名稱 為 [國家語言]

[國家語言] [官方語言][通用語言] 分開

現在所謂的[國語]回歸 [北京話] 或 稱為 [華語]

(雖然 我認為 華語 應該是 Chinese )

但是,只要形成共識,我也可以接受!

到底 有什麼問題?

 

這些亂扯的人,搞不清楚 [國家語言][官方語言] [通用語言]的 相對關係

就大放闕詞! 真的令人做噁!

國家語言 就是指 這個國家的人民,所使用的語言

這樣,不是很清楚了嗎? 

國語 就是 國家語言

所有我們這個國家,一定數量的人(待定義 我建議 1%~3%)使用的語言

就是 國家語言! 就是 國語!

所以

華語(北京語/滿州語) 是 國語

台語( 非 閩南語 , 並不同) , 客語, 原住民語 也是 國語

所以 語言平等! 都是 國家語言,都是國語

這不是很清楚嗎?!

 

到底這些人,搞不懂嗎?

 

至於 [官方語言] 就是指 [政府文書/政府機關]所使用的語言

這部份由於涉及 全國通用 跟 資料跟公文書效力

必須 全國統一

 

另外 [通用語言] 則可以依據 不同的行政區域(例如 不同的縣市)

各自制定 [通用語言](但是 必須包含 官方語言)

 

我這樣解釋,相信大多數人,都會懂的!

所以 國語/國家語言 關 當年[推行標準國語政策]什麼事!

國語 關 全國統一的語言(官方語言)什麼事?

這些 亂扯的人,難道還不感到 慚愧跟羞恥嗎?

 

 

 請參看:

去國語化? 亂扯什麼?跟當年[推行標準國語政策]什麼事!
去國語化? 這些闌尾跟藍霉夠了吧!
去國語化? 同樣是拆,同樣是正名,為何面對的態度差別這麼大?

我另外提供 wiki 的資料,請自行參閱:

1.國語的解說: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9C%8B%E8%AA%9E&variant=zh-tw

國語一詞可以指:

2.[北京話]成為[新國音/國語]的歷史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8E%B0%E4%BB%A3%E6%B1%89%E8%AF%AD%E6%A0%87%E5%87%86%E8%AF%AD%E5%8F%91%E5%B1%95%E5%8F%B2&variant=zh-tw

1911年以前

漢語標準語的歷史悠久(參見),有雅言通言等概念,但現代漢語標準語則繼承於始於北宋、定命於元明的「官話」體系。


「官話」,是明清以來以北京音為代表的北方話。清朝政府規定「舉人、生員、貢監、童生,不諳官話者不得送試」。

儘管明清時期官話已成為官僚、知識分子階層的通用語,但它並沒有被統治政權向中國全國推廣,亦不為大多數漢語使用者所通曉,甚至沒有法定的稱呼。

1909年(宣統元年),清政府設立了「國語編審委員會」,將當時通用的官話正式命名為國語。這是漢語標準語歷史上首次得到官方命名。

1910年,將官話定名為「國語」的提議者、資政院議員.江謙再次在《質問學部分年籌辦國語教育說帖》中提出「用合聲字拼合國語,以收統一之效」的主張。1911年學部召開「中央教育會議」,通過了《統一國語辦法案》。自清末以來的國語制定運動,主要確定了標準語音的制定和國音符號(第一式)。在標準語音的制定方面, 以北方官話 (京音) 為基礎。

1911-1949

中華民國建立後,中華民國教育部1913年2月在北京召開了「讀音統一會」,用每省一票的多數票方法審定了以「京音為主,兼顧南北」的6500多個漢字的「國音」,決議融合各地方言製作出標準「國音」,即「老國音」。它的特點是:聲母和韻母95%左右與北京音相同;保留入音。會議還通過了「注音字母」。

1916年,北京教育界人士組織了「國語研究會」。

1919年4月21日,北洋政府教育部成立了「國語統一籌備會」,1919年9月編輯出版了《國音字典》。

「五四」時期,發生了「白話文」運動。

1920年,教育部正式通令從該年起小學「國文科」一律改為「國語科」,教學白話文、「國音」和「注音字母」。

由於《國音字典》語音標準與北京語音標準產生的矛盾,1920年爆發了「京、國之爭」。南京高師英文科主任張士一於1920年發表《國語統一問題》,認為「注音字母」連同「國音」都要做根本的改造,不承認「國音」,主張以北京音為「國音」標準,響應者眾。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和江蘇全省師範附屬小學聯合會相繼做出了定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決議,並開始在學校推廣。

1923年國語統一籌備會第五次大會決定兼採二者,使用標準國音中的京音聲系,是為「國音京調」。

1924年—1926年,「增修國音字典委員會」修訂了「老國音」,將漢字讀音改為「以北京的普通讀法為標準」,即「新國音」。

1928年國民政府改為「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1932年5月,教育部正式公佈並出版《國音常用字彙》,為確立國語的標準提供了範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爲了對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字表示尊重,避免「國語」這個名稱可能引起的誤解,1955年10月相繼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決定將規範的現代漢語定名爲「普通話」,並確定了普通話的定義和標準。其中「普通」二字的涵義是「普遍」和「共通」。1955年舉行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上,張奚若說:「漢民族共同語早已存在,現在定名爲普通話,需進一步規範,確定標準。這種事實上已經逐漸形成的漢民族共同語是什麼呢?這就是以北方話爲基礎方言,以北京語音爲標準音的普通話。爲簡便起見,這種民族共同語也可以就叫普通話。」 1955年後採用「普通話」一詞取代「國語」。後來,黎錦熙瞿秋白魯迅等陸續對「普通話」有過論述。(備注:瞿秋白同志於1935年就義,魯迅先生於1936年病逝,如何能在新中國成立後對普通話進行論述?提請大家討論。--2005-7-24)

(上世紀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門關以外的戰爭》一文中提出,「文學革命的任務,決不止於創造出一些新式的詩歌小說和戲劇,它應當替中國建立現代的普通話的文腔。」「現代普通話的新中國文,應當是習慣上中國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現代『人話』的,多音節的,有結尾的……」 1956年國務院成立了「中央推廣普通話工作委員會」,發出《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

1982年11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寫入了「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的條文。

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立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並規定「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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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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