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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2.0,是天堂還是地獄?

Posted on 2007-04-27 11:15 黃哲斌 閱讀(6076) 迴響(0)

2004年10月,知名部落客、電腦書籍出版商歐萊禮首度提出「Web2.0」的完整概念,歸納了Wikipedia、Flickr、Google AdSense及部落格崛起的趨勢意義;此後,Web2.0成為網路的熱門關鍵字,伴隨著「長尾理論」、「8020法則」等名詞,彷彿網路時代的祭司,預示著一個美麗新世界。

YouTube、Digg、MySpace似乎都證明了歐萊禮的預言,Web2.0儼成席捲一切的行銷熱鍵、創業天堂,甚至是一種不容置疑的信仰;其實,Web2.0的險惡挑戰才剛開始。

台灣最近有一個案例,4月24日,台灣最具Web2.0先驅精神的PChome個人新聞台,首頁大幅改版,原本由編輯群挑選上稿的「視覺探照燈」與「嚴選好文」,改為系統自動排序挑選「熱門相片」與「哈燒文章」,一項迎合Web2.0潮流的舉措,推出後卻引發網友猛烈抨擊,原因是,被推到首頁的文章大多是「火星文及粗劣圖文」,甚至帶有情色意味。

一群新聞台台長群起攻擊,三天內近五百篇留言,絕大多數敦促PChome重新擔起首頁的守門權利,恢復「視覺探照燈」與「嚴選好文」:

——才經過3分鐘,我已經在首頁照片區看到3次露胸罩的照片了…

——現在的首頁哈燒文章裡,有三篇是心理測驗和算命,另外兩篇點根本不想點進去看…

——有比中指的、有袒胸露乳的、有血流滿面的…好照片?有罵髒話的、有錯字連篇的、有淫亂污穢的…好文章?

——媽呀~這樣不就變成跟腦殘記者一樣,只追求收視率不管社會亂象嗎?

甚至有多名台長揚言發動串連抵制,PChome個人新聞台昨天提出說明,又湧進將近兩百篇的留言,大多仍反對自動機制產生的新首頁。

這個例子具體而微,在「去中心化、由下而上、使用者共治共享」的美好想像背後,Web2.0所隱含的群體智慧,仍需遭逢人性與機制設計的挑戰。當遊戲規則設計不佳、缺乏群體評價及制裁力量,Web2.0仍可能帶來規模不一的災難。

就連廣受稱誦的維基百科Wikipedia,都不得不設立編輯權限及層級,且至今仍與網路的「黑暗力量」搏鬥拉扯。此外,台灣近來最成功的Web2.0網站「HEMiDEMi」,一方面倚賴網摘、討論、串連的群體力量,創造口碑、匯集人氣,成為熱門書籤網站,更凝聚一群部落客推動「樂生議題」,充分展現Web2.0的正面力道;另一方面,「HEMiDEMi」也曾因部分政治立場鮮明網友的操作,招惹沾染色彩的疑慮,迫使網站經營者出面喊聲,並修改某些推文機制。

四月初,因為一名女性部落客在留言版上遭受死亡威脅,Wikipedia創辦人吉米威爾斯(Jimmy Wales)與發明Web 2.0一詞的歐萊禮,開始推動一系列規範線上對話與辯論的指導原則,他們有意制定一套辨識系統,就像「CC創用」一樣,以不同圖示代表相對的許可標章,有的標章不允許匿名回應;有的標章要求對話者針對留言中的訊息,提供來源證明。

他們甚至倡言,「部落格作者不僅須對自己的文章負責,也要為訪客留言負責,一旦認為留言具褻瀆或辱罵性質,也有權利將其刪除。」。

威爾斯與歐萊禮的行動,在網路上遭受不少批評,但也聚集大量支持者,思考並討論網路言論的責任。樂觀而言,這是一種Web2.0自我辯證、自我修正的力量,透過群體的討論與約束,網路才可能健康勇壯地奔向下一個路口,而不致於讓線下的仇恨、猥瑣、霸凌、貪婪,夾帶在Web2.0的自由想像裡,占領熙來攘往的網路大街

回到最初始的問題,Web2.0,是天堂還是地獄?我目前的答案是,既非天堂,也不會是地獄,而是人間;而我們終將共同決定,我們要活在什麼樣的人間裡。

【相關連結】
Blogger's Code of Conduct

《龜趣來嘻》部落客行為守則(對,這是冷飯)

CNET:當你的留言不妥 我可以刪除嗎?

《部落格小白防制條例草案》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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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恕與勇氣 台灣缺貨的典範

引用:http://editorland.chinatimes.com/hjb/archive/2007/04/27/3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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