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昇的意見]因為我那天必須去講課(在深坑,一整天)

無法出席現場的記者會,幫蕭老師聲援!

我來做一個後續報導!!! 請大家思考看看!!!

請大家先想想看:

中山國中音樂教師蕭曉玲近來不斷躍上媒體版面,十一月十一日出面對台北市政府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停止一綱一本與自辦基測政策;十二月十日報紙報導中山國中強制代購測驗卷與講義,也被懷疑消息來自蕭曉玲。

 就在講義事件發生三日後,校方即以「教學不力」將蕭曉玲提報為不適任教師,並進入輔導期,時間相當「巧合」

想想看,我們多次提出:台北市有很多真正的不適任教師(超過百人以上)

但是,每次學校的處理都是不了了之!!!

以致現在那些真正被舉發的不適任教師,都還繼續再殘害學生!

但是,看看以下的說明: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認為,校方所作所為是昭然若揭的「白色恐怖」手段,十三日接獲家長投訴,不到兩天就通過不適任教師案,如此速度,只可能發生在「整肅異己」上

 台北市教師會總幹事羅德水也說,若不適任之事確有其事,市教會「絕不護短」,但若缺乏證據,校方也該還給教師清白。「教學不力」的理由太過空泛,全憑校方認定,教師相對之下處於弱勢。

想想看,那些實施體罰,借課,惡性考試,等的不適任教師,就算家長不斷檢舉

結果還是沒有用! 只好自己轉學!

但是,蕭老師連續五年得到認輔績優教師褒獎,結果:

十三日接獲家長投訴,不到兩天就通過不適任教師案,如此速度

可以用巧合來解釋嗎?

蕭老師是我的朋友,我不想多說她的好話

我只是很公平的事件發生的真相,呈現出來

我只是希望大家想想看: 中山國中 這樣的處理方式,恰當嗎?

更重要的是: 強制代購測驗卷與講義就算是蕭老師爆的料,難道不是事實嗎?

蕭老師控告台北市教育局跟台北市長郝龍斌,違反國民教育法第八條第二款

剝奪學校的教科書選擇權,難道不是事實嗎?

一個老師,願意危及自己的前途,站出來為正義公理代言

連續五年都得到優良教師的褒揚

今天卻一夕有家長舉發,馬上就變成不適任教師,不是很奇怪嗎?

想想看,中山國中家長會副會長,難道沒有特定的立場嗎?

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教育局,難道不是在搞白色恐怖嗎?

我只想說到這裡,請大家評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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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國中提報不適任教師 各說各話   200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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