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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昇的意見]2007形成共識,2008投票表決
盍各言爾志!!!
(再說一次:理性探討,可以激烈的言詞交鋒,但是不要言之無物)
我先說:
[李東昇的主張]
1.我反對[第二共和],我反對[制憲], 我主張[修憲]
2.我主張正名, 但是我主張維持[中華民國]的國號,僅修改英文名稱
3.我主張公投跟總統大選同時進行
(建立憲政體制,未來重大決策,除特殊危急事件外,每四年公投一次)
4.我主張廢除考試監察兩院,回歸三權分立
5.我主張廢除鄉鎮市長及民意代表選舉(改設區,主管改為官派)
6.我主張縣市整併(改為五市五線,皆為直轄縣市),廢除省(台灣省跟福建省)
7.我主張直接民權,全面限縮政治人物及政府權力,盡速通過完整陽光九法
8.我主張政府24小時服務制度,人事精簡,政府部門結合網路
9.我主張全面正名,利用2008奧運跟全球中文熱,
將台灣新英文譯名(含各縣市及企業)行銷全球,發展觀光
詳細請參見:
•中華民國是共識!到底是誰有疑問?!(回應那些想用解放軍威脅台灣的XX)
•馬主席用心點,好嗎?台灣人 是 Taiwanese 還是 Taiwanian?
•台北: Taipei 還是 Taibei ? 正名都不可以? 正名不需要理性討論嗎?
•台灣沒獨立嗎?「台獨階段性任務早已完成,台灣現在沒有台獨的問題」
•扁:故宮以中國為中心,令人望而卻步...
•支持拆銅像!而且立下制度:政治人物,永不得再立銅像!
• 中如攻台將造成全球晶片供應瓦解:這才是台灣新的[戰略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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