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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昇的意見]確定台灣是民主國家好嗎?

一堆闌尾跟網友,情緒性的亂猜

全國減刑是要利益吳淑珍跟趙建銘?!

現在法案內容公佈,真的是雞嘴變鴨嘴了吧!

說真的,阿扁再笨,不可能政府部門這麼多人一起笨吧!

如果說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雖然阿扁不是君子

但是,這些人肯定是小人!

真的,台灣的問題,就是有一群:不問是非,只講立場的小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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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4.30 
法務部:貪污等四大類犯罪 不得減刑
【中時電子報記者李永盛台北報導】


法務部上周五(二十七日)將「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送交行政院審議,總共有四大類犯罪、 一百五十種罪名不得減刑,四大類犯罪包括貪污、暴力犯罪、危害社會公益、與治安相關的刑事案件。法務部估計立法院立法通過後,將有二萬五千人可獲減刑。

法務部政次李進勇表示,行政院最快在本周即可審議通過「 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並送交立法院審議。

法務部官員指出,如果「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六月開始實施,約有七千五百名受刑人將可獲釋出獄,其中約有半數是被判刑六個月以下的罪犯,這些人多半是因為沒錢繳交罰金而選擇坐牢。

目前在監獄服刑的人約有二萬三千人,加上收押在看守所內的人,共約六萬四千人,法務部估計減刑條例實施後,將有二萬五千人可獲得減刑,相當於所有在監、在押人犯的39 %。

至於法務部研議的減刑條例草案,總共有四大類犯罪、一百五十種罪名不得減刑,四大類犯罪包括貪污、暴力犯罪、危害社會公益、與治安相關的刑事案件。

此次減刑與以往不同的是,程序相當簡化,只分「可減刑」和「不可減刑」兩類,只要可以減刑的罪犯,一律減刑二分之一,其中大部分都是刑期不滿一年的輕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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