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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人本教育基金會聲明稿-對蕭曉玲老師遭解聘聲明

 

人本教育基金會聲明稿97.01.24

   

    針對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在 123突遭學校解聘一事,本會聲明如下:

一、    本會向來支持處理不適任教師,但學校應該是要講道理的地方,隨便以「不適任」入人於罪並不合理。

中山國中行政單位原先以「教學不力,不能勝任工作」作為解聘理由,在一個月內卻變成「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所提出的八點事由更與「校譽」或「師道」無關,且缺乏具體事證、不適任理由反覆不定,在這種情況下,中山國中教評會卻決議解聘 蕭曉玲老師,粗率地剝奪 蕭曉玲老師的工作權,學校教評委員的決議無怪乎令人有「淪為校方打手」之嫌,令向來積極揭發不適任教師個案、抨擊校園師師相護文化的本會也覺得不可思議。

二、    蕭曉玲老師或許不是一個百分之百完美的老師,但要說成「不適任」卻也令人難以同意。

本會在三年前結識 蕭曉玲老師,起因中山 國中蕭老師班上某位遭校外人士勒索而被迫販賣安非他命的學生遭校方直接送少年隊而不願幫助學生解決問題,若不是 蕭曉玲老師主動來找我們一起幫助這位來自弱勢家庭的學生,包括給予獎助學金、代墊營養午餐費用等等,這位學生老早就因為學校的放棄而自暴自棄,今天卻要說這樣一位老師是「不適任」,任誰也難同意!

三、    現行這套「不適任教師處理辦法」究竟是讓學校用來真的處理不適任教師?還是用來剷除異己?需要政府認真檢討。

近年來本會積極督促學校解聘若干行為危害學生的不適任教師,諸如屏 東作弊老師黃太民、性騷擾學生的老師蔡振旺及卓錦昌、打學生致失聰的老師朱桂珍、花蓮虐 老師且被判刑確定的老師林玟妝等(案例詳見附表)黃太民只有不續聘、朱桂珍也只被記小過、蔡振旺還可以轉校當主任、卓錦昌只是停聘一直到法院判刑4年兩個月才被解聘、就算精神異 常的 老師都可以一再調校,以致深嘆要解聘一個老師多難。 如今,對 蕭曉玲 老師,竟能說解聘就解聘,真不知標準在哪裡?這難道就是政府的意思嗎?讓學校可以依照自己意志詮釋跟執行法令?我們絕不能坐視這種校園軍閥的誕生,一定會幫助 蕭曉玲 老師訴願到底。

 

新聞聯絡人:人本教育基金會 執行秘書 曾守一 0939-064-717

人本基金會追蹤全國不適任老師處理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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