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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 朋友 三葉蟲 要我回答:

所謂「剛果」一詞的語源,原住民班圖族語是「山」的意思,而後轉化成河名。「美」利堅合眾「國」簡稱「美國」,「法」蘭西共和「國」簡稱「法國」,非洲卻有兩個簡稱叫「剛果」的國家,剛果共和國(Republic of the Congo)和剛果民主共和國(Democratic Republic of the Congo),為了避免一條剛果河兩個剛果國的混淆不清,國際間慣於分別在國名之後括號附加首都的地名,如Congo(Kinshasa)和Congo(Brazaavile),但口語傳播時如此稍有不便,最近的趨向是剛果共和國直接說成「Congo」,剛果民主共和國則簡稱為「Congo Democratic」。請問:
1.「剛果共和國」的國名沿革為何?
2「.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國名沿革為何?
3.「中」華民「國」的國名簡稱為何?
4.「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名簡稱為何?

※兩個國家的一個國名
1.為什麼中華民國不簡稱中國?
2.為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可以簡稱中國?
3.為什麼剛果有兩個,中國卻只能有一個?

 我的答覆:


1.[CG]Congo 剛果 (The Republic of the Congo 剛果共和國)

簡稱[剛果],為與剛果民主共和國區別,又稱[剛果-布拉札維爾],當地也簡稱[布拉札]

英文簡稱ROC,Congo,Congo-Brazzavillec或Braza

ISO國家代碼為[CG]就是採用 ConGo

剛果曾經是法國殖民地,早期稱為[法屬剛果]後來成為[法屬赤道非洲]的一部分。1960年獲得獨立就叫做[剛果共和國]。

(這是兩個剛果裡面位於剛果河的西邊 而且 比較小的那一個)

*****
各位如果眼尖,就能發現他們的國家簡稱,
跟我們中華民國的簡稱ROC完全一樣!!
這也就是我呼籲修改英文國名及簡稱的另一個關鍵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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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D]The Democratic Republic of the Congo 剛果民主共和國

簡稱[剛果],舊稱[薩伊],但為了與名稱類似的剛果共和國區別,因此又常簡稱為[剛果-金夏沙]或[民主剛果]

英文簡稱DRC, DR Congo, Congo, Congo-Kinshasa,

Congo, Democratic 或 formerly Zaire(前薩伊)

ISO國家代碼為[CD]就是採用Congo,Democratic

(這是兩個剛果裡面位於剛果河的東邊 而且 比較大的那一個)

[民主剛果]原為比利時殖民地,當時稱[比屬剛果]。
1960年2月獨立,國名為剛果民主共和國,1971年10月27日改國名為薩伊共和國。1997年5月17日,朗·卡比拉領導的剛果解放民主力量同盟的武裝部隊攻佔首都金夏沙,宣佈就任總統,並恢復國名為[剛果民主共和國]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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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W]Taiwan 台灣 (Republic of China 中華民國)

1971年前,都簡稱[中國],退出聯合國後,雖然國際間大都承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但是政府1990年以前仍然堅持自稱代表中國
所以民間開始簡稱 [台灣]以便跟 中國區分,1990年後,尤其民進黨政府
執政後,主張 改為 中華民國(台灣)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或 Republic of China(Taiwan) 至今尚無定論
但是國際間,現在所有報導 都是直接採用 Taiwan

英文簡稱 ROC 或 Taiwan (實際上,跟大多數外國人說ROC大家都聽不懂啦
因為不管是兩個剛果或兩個中國的ROC,全世界沒幾個人搞的清楚)

ISO國家代碼為[TW]就是採用TaiWan

(這是兩個中國裡面位於台灣海峽的東邊 而且 比較小的那一個)

1912年孫逸仙先生推翻滿清帝國後,就使用這個名字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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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N]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華人民共和國

簡稱 [中國], 當地及台灣也簡稱[大陸] 或 [中國大陸]

英文簡稱 PRC, China

ISO國家代碼為[CN]就是採用China

(這是兩個中國裡面位於台灣海峽的西邊 而且 比較大的那一個)

1949年,國共內戰在中國大陸基本結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宣告成立,中華民國政府遷至臺北。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中華民國已經滅亡並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且繼承,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代表,世界上大多數的國家對此予以承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71年起取代中華民國成為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及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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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議:
事實上,國際間對於兩個剛果,真的很混淆,沒有幾個人搞得清楚,但是因為剛果其實不僅代表山 或 剛果河,也代表 剛果族(班圖語系)而薩伊Zaire 也代表薩伊族
所以兩邊都因為剛果族是最大人口族群,且都位於剛果河流域/剛果盆地中 所以堅持用這個名字
但是真的造成很多困擾,只要看現在在台灣發展的 伊馮(拍過維大力汽水廣告等)著名藝人,他每次要自我介紹來自剛果時,都必須很費力說明是哪一個剛果,就可以明瞭他的困擾
我在國外,也一樣有這樣的困擾! 更不必說,世界上大多數人根本分不清楚
Republic of China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我自己都分不清了!還要讓人懂?)
就不必怪布希總統老是講不清楚,乾脆說 Republic of Taiwan 了!

其實,我非常討厭 China 或 Chinese 這兩個英文字,

在英文中,往往稱呼別人的名稱是來自偏見,例如愛斯基摩人這個稱呼,意思是[吃生肉的人]!

China之名,來自西方經過越南得到瓷器

(china 是越南語發音的 磁 Chin 加上所有格變化 +a 而成),


所以China 意思是 做瓷器的地方 , Chinese 就是 做瓷器的人,

中國何時矮化成只能做瓷器? 中國或中華何時自稱是 China(支那)過?!

我建議我們不再使用 China 或 Chinese 這兩個字

改用 Jong Guo 表示 中國,  Jong Guo Zen 表示 中國人

(漢語拼音採用 Zhong Guo 表示 中國 我也認為很好)

改用 Tai wan 表示 台灣, Tai Wan Zen 表示 台灣人

(台灣人至少是Taiwanian  而非 Taiwaness)


我無法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決定
我只能建議 中華民國英文正名 即


正式國名[中華民國] 中文名稱絕不可改,因為中文名稱是給懂中文的人看的

但是英文 應改為 Republic of Jong Hua (給外國人看的)


英文簡稱由 ROC 改為 ROJH (以便跟中國或剛果區分)
全稱亦可為 Tai Wan, Republic of Jong Hua 或 Republic of Jong Hua(Tai Wan)


因為我不僅希望[中國]改成 Jong Guo , [中華]改成 Jong Hua,


也希望 台灣 改成 Tai Wan (因為確實是兩個字嘛,而不是 Taiwan)


而台北也改成 Tai Bei (而不是 怪腔怪調的 Taipei)依此類推


我想剛開始,大家可能不習慣
但是我相信,大家如果願意開放心胸,仔細思考一下我的建議,
我想說不定,2008年起,我們一起把所有的譯名更改過來,如何?


那我的譯名就不再是怪怪的 tungshung Lee 而是 li dong Sheng (李東昇)了


就像我們必須知道美國人 名在前 姓在後 一樣,全世界以後也必須知道
我們的姓在前 名在後, 而且是三個字一樣


這是我的願望,世界大同的理想,所有語言與民族都平等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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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海峽兩岸,此後也不必為了 一個中國而爭議

我也支持一個中國,因為一個是中國,一個是中華,本來就不一樣嘛!

One Chine policy? Yes! there is one China, the other is Jong Hua

再說一次:保持兩岸現狀,是對兩岸最佳的策略

先說明我自己的立場:我也認同我是中國人,地理上的中國

我也認為,我現在說的是中文,寫的是中文字(漢字)

我更認同中華文化(尤其是故宮博物館的典藏,更是我的最愛)

我認為根本不需要去中國化! 我以中國的悠久文化跟歷史為榮

我更承認海峽兩岸的人民在文化與血緣上的緊密關聯!

這些都是不爭的事實!

請不必相互猜疑,中華民國就是中華民國(不需要獨立)

因為中華民國一直都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從1912年到現在,從來沒有改變過,也不需要改變

中華民國[1912~1949]年期間曾經統治過中國大陸,也是個不爭的事實

但是我們譯名就像 漢城 要改回 首爾 一樣

我們也要 正式向國際說明 我們不再使用 China 而改用 Jong Hua 了!

簡單的說:我們也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合法代表中國的唯一政權

我們則是延續中華民國正統,但是現在治權僅及於台澎金馬地區的主權獨立國家

難道不是歷史的真相嗎? 有人能反駁嗎?

中華民國不需要 獨立成 台灣共和國,因為我們早就於 1912年已經立國,

而且實際上從來沒有被滅國,只是遷移到台澎金馬,且喪失了大部分的領土

反之,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從來沒有在台澎金馬擁有任何一天的治權過!

翻開聯合國的成立宣言,就可以知道 中華民國 是 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之一

也曾任 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直到1971年,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在聯合國的權利

而我們也承認確實失去代表中國的此一國際現況,也承認無力也無意取回中國大陸之統治權

 

希望海峽兩岸,凍結爭議,保持現況,以兩岸人民的經濟發展為最優先考量

 

雙方都不得採用武力片面改變現況,且改變時,必須取得海峽兩岸各自舉行公民投票

證明海峽兩岸各自大多數人民都同意此一改變,才能改變兩岸況態(不論統一或獨立)

不是任何一方可以片面決定,也不能單獨由兩岸政治人物決定,而是必須同時尊重兩岸大多數民意

我相信,這是極為公平與善意的(對海峽兩岸都是),所以當兩岸大多數人都同意改變時,當然沒問題

相反的,只要有一方大多數民意不同意(不論統一或獨立)都不能進行,更不能使用武力強迫另一方接受

我相信這是國際都可以接受的觀點,也是對海峽兩岸人民最佳的解決方案

如果你認同我的觀點,請轉寄我的這篇文章 或參考我的另一篇文章

保持台灣的現狀 保持兩岸的現狀 是最好的策略

http://tw.myblog.yahoo.com/jw!V90wtYaTHBLZ0gq2tC4FElu3Nk6w/article?mid=1045

如果你不認同我的意見,也歡迎表達您的看法,讓我了解,好嗎?

但是再說一次:不要使用武力! 用文明讓我心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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