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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名稱]: 反貪腐要修法
 
[活動網址]:  http://bloguide.ettoday.com/alexandros/textview.php?file=0000034787 
 
[主旨]:決心讓台灣變成一個清廉的國家,全民監督陽光法案修法立法
 
 
[說明]:
 
1.反貪腐是台灣所有人(超越族群,超越藍綠,超越地域)的共識
 
2.我們希望立法院能在本會期[修法/立法]完成[完整配套陽光法案]
 
3.不要你出錢,只要你出聲; 不要你上馬路,只要你上網路
 
4.形成民意壓力,迫使各政黨承諾於2006/12/31日前,共同修法完成
 
5.藉以建立制度,防範及打擊貪腐(包括總統及任何公職)
 
 
[擬辦]:
 
1.如果你同意這個活動主旨跟作法,請在你的部落格貼上一篇文章
 
主題包括"支持[反貪腐要修法]"字樣,以提供網友連署及轉載
 
而內容包括本篇活動辦法,再加上您的看法跟呼籲,就可以了!
 
同時到我的這篇文章留言包括[部落格名稱][部落格URL][版主稱謂]即可
 
2.同時請轉寄出去,邀請及呼籲更多網友在部落格響應或連署,
 
這是一個愛與信任的連署,只需說出"我支持[反貪腐要修法]"即可,勿重複連署
 
3.請到各黨派政治人物的部落格,貼上本文,要求所有政治人物連署支持
 
4.由媒體記者(如吳宇舒,劉以勤)等親自邀請政治人物簽字承諾,並合影拍照存證,張貼於部落格
 
5.致函各黨派及所有政治人物,要求簽署"支持[反貪腐要修法]"
 
6.致函各媒體及所有記者,要求監督陽光法案修法立法進度
 
7.各部落格每星期統計連署人數回報,最後加以總計
 
8.形成輿論,持續關心修法立法進度,然後看誰不支持,用選票制裁他們
 
 
[關鍵指標KPI]:
 
KPI1:於 2006/12/31 以前 [修法/立法]完成[完整配套陽光法案]
 
KPI2:有10,000個(一萬個)部落格響應連署
 
KPI3:有1,000,000人(一百萬人)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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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請您轉貼的 活動辦法, 請妳幫忙轉貼或轉傳!
 
 
[李東昇的呼籲]先請大家指教,是否有不恰當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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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應修法內容,進度 與 新聞報導,如下:


請參看: 誰要動亂? 誰要法制? 請大家看清楚?(全力支持陽光四法!) 
 
關於陽光四法

[李東昇的意見]誰敢反對!大家要看清楚!
 
全力支持陽光四法:「政黨法」、「遊說法」、「政治獻金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這件事,遠比倒扁更重要,要趁此時民氣可用,全數修法通過!
 
不論藍綠,大家看清楚誰是反改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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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要動亂? 誰要法制? 請大家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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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載:

2006.09.06  中國時報
反貪腐 國民黨力促陽光四法本會期三讀通過
【中時電子報蘇聖怡台北報導】

 
    陳水扁總統身陷貪腐爭議,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今(六)日表示,民進黨執政六年來所涉及的官商勾結、特權腐化,已經創下我國民主政治的歷史紀錄,因此,為了回歸民主法治的社會規範,國民黨將在立法院新會期推動「政黨法」、「遊說法」、「政治獻金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等陽光四法,力促在本會期三讀通過。
 
馬英九表示,自高捷發生泰勞事件暴動後,台開案、SOGO禮券案、內線炒股案、財產申報不實及國務機要費等,陳總統與其身邊親信都與弊案有所牽連,顯示陳水扁已經成為「綠色執政,貪腐保證」的象徵。
 
馬英九表示,面對貪腐政權,許多有識之士同聲譴責,並發動群眾運動,希望陳總統接受民意壓力而下台,但是群眾運動有侷限性與短暫性,因此,必須回歸國會及行政部門,以制度化的改革措施,才能有效達成反貪腐目標。
 
馬英九指出,目前反貪腐的民意高漲,為了回應民眾訴求,已要求政策會與立院黨團,於新會期開議後盡速推動「政黨法」、「遊說法」、「政治獻金法」、「公人員財產申報法」陽光四法。
 
政黨法」方面,國民黨團主張政黨內部公職及黨職人員選舉,能夠直接適用公職人員選罷法,端正選風。並明訂禁止政黨經營或投資營利事業。
 
遊說法」方面,國民黨版本明訂禁止對國防、外交及兩岸進行遊說,以免影響國家重大政策。且規定公職人員離職後,仿照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三至五年內不可進行遊說。
 
在「政治獻金法」修正內容方面,國民黨主張,為切斷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管道,特增訂政府官員假藉權勢向公司勸誘政治獻金的處刑規定。也將增訂凡違法而受罰金以上之宣告者,均處五年褫奪公權徒刑。
 
為強化公務員財產動態申報,防範漏報死角,國民黨將修「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擴大申報範圍至動產、投資及存款。只要動態金額達新台幣八十萬元以上者,即應於七日內申報,有效掌控公職人員財產流動。並增訂政務人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股票應強制交付信託規定,確實杜絕利益輸送的管道。 修正草案中規定,為有效嚇阻違法事件發生,凡無正當理由應申報而不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大幅提高罰鍰四十萬元以上至一百萬元以下。同時,對受理機關再通知限期申報或補正而仍拒申報者,改處徒刑一至三年的重刑;而財產來源可疑,逾其薪俸所得三倍以上,經申報機關令其說明而拒不說明或說明不合理時,可得按次連續處罰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促使公職人員誠實申報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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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sep/8/today-fo5.htm
自由時報

王金平評估 陽光九法 七案可望過關

〔記者黃維助、李明賢、王寓中台北報導〕昨天登場的「王游會」與「王馬會」均討論到陽光法案問題,立法院長王金平評估,民進黨的九大陽光法案中,除黨產條例草案與廉政局組織條例草案外,其他七案均有過關機會。

王金平昨天先後與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會談,由於朝野政黨力推陽光法案,立院新會期可望成為「陽光會期」。王金平指出,建立清明的陽光政治環境有其必要,身為國會議長,一定盡力而為。

游錫堃在「王游會」後表示,目前朝野均有共識要反貪腐,並在新會期推動陽光法案,王院長在立院有相當的影響力,又善於調和鼎鼐,他特別請王院長幫忙推動陽光立法的工作,王院長也允諾將這些陽光法案列為優先議案,也會出面溝通協調。

不過,對於民進黨提出的九大陽光法案,王金平評估,「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與「法務部廉政局組織條例草案」不易通過,因為國民黨不支持黨產條例草案,而廉政局組織條例草案被認為是疊床架屋,因民進黨無法掌握調查機構,才要另設廉政局,讓立院無法支持。

至於其他七大陽光法案,王金平認為新會期均有通過的機會。

王金平表示,他與馬英九也同意,目前台灣的大環境,其實有助陽光法案立法、修法,希望藉此機會建構清明的政治環境,因此,馬英九認為這七大陽光法案都可以討論。

游錫堃則呼籲,民進黨所提出的陽光九法,就是希望台灣政壇能夠走向新陽光政治,讓反貪腐明確法制化,有效規範政黨與政治人物的行為,回應人民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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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period=548&bulletinid=63869
新台灣新聞週刊
 
陽光法案(陽光九法)處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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