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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昇的意見]強力反對,強力譴責
我強烈建議 同意現任總統擁有豁免權,但是亦不可跟特別調查對抗
卸任總統 當然不得享有 免責權!
而且 強烈呼籲 總統副總統 選舉罷免權 回歸 全民!
也就是說:必須一體適用 公職人民選舉罷免法規定(而非由立法院 提案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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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縮政治人物的權力,難道不是共識嗎?
決心讓台灣成為一個清廉的國家,難道不是共識嗎?
我更建議要求 全面取消 公職人員 言論免責權!
政治人物,必須受到更多限制,而非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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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力譴責民進黨團的行為! 這些提案的立法委員瘋了嗎?
太誇張了!
柯建銘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總統代表國家,未來不論誰當總統,一旦放棄刑事豁免權,後果不堪想像,這樣的紛爭也絕不會停止
請說清楚:為什麼?
跟總統職務上的行為有關的部分免責,理所當然
要釋什麼憲?!
憲法第五十二條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民進黨企圖解釋為:不包括[卸任]
意即:如任期終了卸任之總統,亦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我完全無法接受!
再說一次:不是針對陳水扁,而是針對制度
台灣的憲政制度,是要走向[全民政治/公民政治/直接民權]
而不是要走向[代議政治/君權神授]!!!
總統到花蓮應訊,錯在哪裡?
民進黨團真的必須講清楚!
民進黨團真的來驗證我的這篇文章:
• 牛屁害了地球?馬屁跟狗屁害了台灣!?
另外,一定要肯定 趙永清 委員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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