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李東昇的意見]強力反對,強力譴責

我強烈建議 同意現任總統擁有豁免權,但是亦不可跟特別調查對抗

卸任總統 當然不得享有 免責權!

而且 強烈呼籲 總統副總統 選舉罷免權 回歸 全民!

也就是說:必須一體適用 公職人民選舉罷免法規定(而非由立法院 提案罷免)

==========

限縮政治人物的權力,難道不是共識嗎?

決心讓台灣成為一個清廉的國家,難道不是共識嗎?

我更建議要求 全面取消 公職人員 言論免責權!

政治人物,必須受到更多限制,而非更少!

==========

強力譴責民進黨團的行為! 這些提案的立法委員瘋了嗎?

太誇張了!

柯建銘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總統代表國家,未來不論誰當總統,一旦放棄刑事豁免權,後果不堪想像,這樣的紛爭也絕不會停止

請說清楚:為什麼?

  

跟總統職務上的行為有關的部分免責,理所當然

要釋什麼憲?!

 

憲法第五十二條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民進黨企圖解釋為:不包括[卸任]

意即:如任期終了卸任之總統,亦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我完全無法接受!

再說一次:不是針對陳水扁,而是針對制度

台灣的憲政制度,是要走向[全民政治/公民政治/直接民權]

而不是要走向[代議政治/君權神授]!!!

  

總統到花蓮應訊,錯在哪裡?

民進黨團真的必須講清楚!

 

民進黨團真的來驗證我的這篇文章:

牛屁害了地球?馬屁跟狗屁害了台灣!?

  

另外,一定要肯定 趙永清 委員等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alexandroslee 的頭像
    alexandroslee

    [世界公民運動]李東昇的新家

    alexandros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