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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中國時報也跟華梵合作,想必效果會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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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5.03 
「學生直擊報導獎」 一分鐘利人利己
【中時電子報台北報導】


如何在一分鐘內實踐理念、成就自我、而且抱走十五萬元獎金?《中時電子報》與《華梵大學》主辦的「十萬青年十萬金-學生直擊報導獎」已經開跑,全國大專院校學生只要拍下一分鐘的影音作品,六月七日前上網報名,就可能贏得十五萬元大獎,詳見活動網址:http://YOUth.chinatimes.com/。

為鼓勵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學生觀察、體會生活週遭的點滴事物,「學生直擊報導獎」不是新聞傳播系所學生的專利,只要以手機、相機等攝錄器材,拍下一分鐘內的影音報導,不管是「挖掘好人好事」、「揭發壞人壞事」或是「報導怪人怪事」,只要關心,事事都是新聞;只要用心,人人都是記者。

「十萬青年十萬金-學生直擊報導獎」將於五月二十一日開始接受報名,六月七日截止;參賽作品除了將在網頁公開,讓上萬人點選觀看,入圍作品還有機會在《誠品好讀》露臉,讓全世界都認識你,也一起關心你所關心的事;凡是報名人數超過五組的學校,《中時電子報》更將提供該校的學校專區簡介,讓學校也一起沾光。

  經過初賽、複賽、決賽三階段評審後,第一名將可獲得十五萬元獎學金、第二名十萬元、第三名五萬元,另有多個表現傑出獎項,《中時電子報》還會邀請得獎者擔任網路主播、出任校園記者,甚至幫助得獎者在畢業後找到工作。

為求獎項公正客觀,主辦單位也分別邀請不同領域、對影音傳播各有專精的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將分三階段競賽,最後評選出活動的各項優勝者,預定六月二十日公布第一階段的入圍名單。

「學生直擊報導獎」將於二十一日開放網路報名,歡迎網友號召大專院校學生以相機報國,紀錄年輕觀點,並下載活動貼紙,張貼在自己的部落格上,也可以邀請親朋好友共襄盛舉,觀看參賽作品,留言鼓勵;關於活動的詳細獎項和報名辦法,請詳見「十萬青年十萬金-學生直擊報導獎」活動網站:http://YOUth.chinatimes.com/。

●「學生直擊報導獎」活動辦法


一、 參加對象:

1. 凡是在 2007年6月7日前,具有國內大專院校(含研究所)學籍的學生,均有資格報名參加初賽(中時網科及其直系親屬不得參加)。

2. 凡經查證參賽者身份為非大專院校在校生(包含團體組每一位成員),於活動期間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於競賽活動之後,經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追回獎金與獎座或獎牌。

二、 報名時間:

初審報名及作品收件日:2007/ 5/21 ~ 2007/6/7(下午六點以前)

三、 參加辦法:

1. 參賽者可採個人報名,也可找同校或跨校學生一起組隊參加,一律採取網路報名、登記、上傳參賽作品。包含個人作品與團體作品,每位參賽者最多可報名參與兩組作品。(例如:甲校的小明報名自己製作的A作品,又和乙校丙校的兩位同學,三人合作報名製作B作品,就不能再和同班同學一起報名製作C作品參賽。)

2. 參賽者可以擇定一則發生在生活周圍的新聞,以手機、數位相機、攝影機或其他攝錄器材,完成拍攝及採訪一分鐘以內的事件影音檔。(報名初賽之作品,可選擇性加入字幕、配音、動畫等後製作效果元素,但不作為初賽評審評分之必要條件,亦不影響報名初審之資格。)

3. 報名參賽作品內容必須為活動開跑(5月1日)之後,所發生、採訪、製作的影音檔案。

4. 初賽作品時間以一分鐘以內為限,為求競賽之公平性,凡超過一分鐘的作品,將自動取消此次參賽資格。

5. 參賽作品內容題材不拘,但嚴禁下列作品:A、不能侵犯他人著作權及隱私,亦不得觸犯相關法令規定。B、也不能有違反善良風俗或涉及色情與暴力血腥內容。C、作品內容不得為捏造演出、模擬畫面,也不得用劇情式的表現手法。

6. 參賽作品若涉及侵權事宜或法律訴訟等問題,主辦單位將主動配合檢調單位進行相關調查。

7. 初賽參賽作品請先上傳到YouTube(http://www.youtube.com),並將產生的嵌入式連結,填入報名表。

8. 初賽參賽者必須在2007年6月7日下午六時前,上網填寫完報名表,並將作品依規定上傳。完成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作品者,才算有效報名。報名截止前,仍可登入並修改資料及作品連結。

9. 填寫基本資料和傳送作品兩項作業時間可分開,只需在收件日前完成,才算完成初審活動的報名。

10. 初賽入圍名單將於2007年6月20日公布於活動網站,請密切注意複賽時間及規則。

11. 複賽及決賽辦法,請另詳見活動網址。(http://YOUth.chinatimes.com) 12. 主辦單位擁有參賽作品使用權,並有公開展示及印製文宣品權利,不另給酬。

13.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成員拍攝製作、未同時參加其他比賽、未曾公開刊登或發表之作品。

凡涉及上述違反活動規定情況者,於報名期間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於競賽活動後,經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追回獎金與獎座或獎牌,除此以外,只要有想法、夠創意、夠積極,就是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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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exandros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