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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昇的意見]趕快把台商找回來!

請參看: 營所稅降到15%,台灣會怎樣?! (論 降稅 及 中國台商超國民待遇消失 之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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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1.22 
經營不下去 五百家台資撤離東莞
中央社

 伴隨今年一月一日新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及稅務、環保等七大新政策的施行,再加上東莞力推企業「雙轉型」的壓力下,東莞外企產業開始出現大規模搬遷的現象。據東莞台商透露,去年底迄今不到四個月,已經有五百家台資企業搬離東莞。

 廣州「南方都市報」報導,去年十月以來,東莞製鞋、傢具等傳統企業出現罕見的大規模轉移。二零零七年前三季,廣東已有大約千家鞋廠及相關配套的企業關門或者外遷,其中大部分為台資企業。

 東莞台商協會一名幹部表示,東莞台商已經有五百多家搬離東莞,最近幾個月台商企業關門倒閉現象情況特別嚴重。

 在東莞厚街做女鞋出口的王姓台商指出,撤出東莞的傳統企業一般遷往江西、湖南等中部地區,也有的遷往越南、泰國等,有一些實力較好的台商則轉戰大陸內銷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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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1.18 
中國台商超國民待遇將結束如何轉型受關注
中央社

 
中國今年一月一日開始實施兩稅合一(內外資企業均為百分之二十五),台資企業所享有的超國民待遇也結束,據報導,如何扶持引導台資企業調整轉型、重新佈局,是中國當局目前面臨的重要課題。

 據「中新社」報導,數據顯示,中國是台灣對外投資的最大目的地,投資比例幾乎達到台商對外投資的三分之二。

 報導說,目前在中國投資的台商和台企幹部有一百萬人。在廣東和上海,形成大、中、小型兼備,上、中、下游俱全的台商投資群。這種台資企業投資群的形成和產業鏈的整體性遷移,顯示中國對台資的巨大磁吸作用。

 報導引述台盟福建省委員會一名委員談話表示,台商投資中國獲益最大的是台灣本土的投資者,中國對台商實施「同等優先、適當放寬」原則,在稅收、用地等方面給予很大優惠,並提供低成本勞力,在台商獲取利潤的同時,中國僅收取優惠條件下的稅收。

 這位人士表示,台商投資中國,兩岸經濟依賴度的加大,對於兩岸合作交流和維護台海和平也起了正面的作用。

 據報導,一位福建省政協委員建議,應充分利用兩稅並軌過渡期的優惠政策,促進台資企業轉型發展,扶持、引導台資企業,尤其是中、小型台資企業整合資源,向高新技術企業、環保型企業轉化;同時,利用新稅法鼓勵農、林、牧、漁發展的相關條款,促進台資農業的發展。


[李東昇的意見]趕快把台商找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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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9
中國勞動法可能觸發大陸外商撤資裁員潮
中央社

中國勞動合同法今年元旦實施後,由於企業勞動成本大幅增加,引發中國外資企業出現撤資及裁員潮,部份外資企業乾脆將中國生產基地搬遷至以越南為中心的東南亞國家。


在勞動法實施之前,韓國 LG 電子中國公司率先於二零零七年六月辭退中國各地分公司工作五至九年的老員工,並以合同到期後不再續簽為由不給予離職補償,以迴避勞動法工作十年員工要簽永久合同及增加離職補償金的規定,從而掀起中國外資企業裁員的一場風波。

全球最大連銷零售企業、美國沃爾瑪(台灣稱威名)百貨全球採購中心隨後於去年十月將上海、深圳、東莞及福建省莆田市四個分部的一百一十名員工裁退;其後美商肯德基廣州餐廳也辭退一批工作五至十年的老員工。

也有外資企業透過與員工重新簽約的方式,將老員工變成新員工,以規避新法實施後對老員工的保障。其中法國家樂福中國總公司在去年底與四萬餘名員工重新簽訂合同,除了工作超過十年的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外,其他員工不論工齡長短、合同是否到期,一律要先辭職,然後再與公司簽訂一份為期兩年的新勞動合同。

此外,部份外商企業也藉著勞動法掀起漲價潮。其中德國西門子中國分公司以「新勞動合同法實施帶來勞動力成本上升」為理由,從今年一月四日起將冰箱、洗衣機兩大品類產品出廠價提高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新的勞動法實施後,也促使中國的外資勞力密集型加工企業撤資外移,將中國工廠搬遷至生產成本比中國低百分之十五至三十的越南及柬埔寨,撤資的外資企業以日本及南韓居多。

日本數位相機廠商奧林帕斯宣布將於二零零九年之前在越南興建新的數位相機工廠,並把深圳和廣州的兩家工廠整合為一,並關閉其中一家工廠,將部分生產線轉移到越南。

此外,日本最大的服裝零售商優衣庫(UNIQLO)也宣布到二零零九年,將中國生產的產品比率從百分之九十減少至百分之六十,同時將在越南和柬埔寨等東南亞國家的生產比例提高到百分之三十。

韓國貿易投資振興公社發布的報告指出,過去韓國對外投資主要集中在山東省及吉林省,當中百分之九十五是勞力密集型出口加工企業,隨著中國勞動成本的提高和投資優惠政策的減少,目前韓國企業投資趨勢正向以越南為中心的東南亞國家轉移,相信越南有機會取代中國成為韓國企業海外投資的最愛。

 
目前中國大陸有近兩萬家韓國企業,其中上海有韓國企業三千兩百家及八萬名常住韓國人。南韓駐上海總領事館接受中央社查詢時表示,上海的韓國企業也有撤資現象,但沒有具體的統計數字。

針對南韓企業從中國撤資現象,目前韓國政府多個部門已組成「應對擅自撤離中國特別小組」,將於今年一月二十一日起分別在青島、廣州等區展開實地調查,以防止韓國企業從中國撤資的情形進一步加劇。

在中國經營的成本大幅上漲,實際上已削弱外商投資中國的意願。聯合國貿易與發展委員會發佈的數字顯示,二零零七年中國引進外商直接投資金額達六百七十三億美元,比二零零六年減少百分之三點一,顯示中國外資開始下降。

反觀越南基於勞動成本便宜及投資政策優惠,已成為亞洲吸引外資熱點之一。 根據越南計劃投資部外國投資局公布的數字顯示,二零零七年越南吸引外來直接投資額(FDI)達兩百零三億美元,創越南開放二十年來最高紀錄。

二零零七年越南政府核准了一千四百零六家外資項目,比二零零六年增加百分之六十八點八;協定外資額一百七十六億美元,成長百分之九十四。

中國自從去年開始實施多項影響外資企業的政策,包括取消或降低出口退稅、徵收國土稅、兩稅合一、海關徵收加工貿易保證金以及新的勞動合同法,導致企業生產成本大幅上漲,也意味著中國告別「低成本用工」時代,開始進入「高成本用工」時代,這將進一步使更多勞力密集型外資企業從中國遷移至低用工成本的國家。

勞動合同法細則尚未出爐 微調機會仍在


中央社
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間近十一點,當全世界都在準備歡欣迎新年之際,東莞石碣鎮裡的多家台商工廠裡卻仍燈火通明。

不是為了趕工出貨,而是為了確定是不是所有的勞動契約都發給員工了,怕的就是兩個小時之後,有員工去跟當地勞動局官員投訴,說他們沒有按照一月一日零時開始正式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和勞工簽訂勞動合約。

剛過去的這一年,對台商來說,可以說是兵荒馬亂的一年。要忙著準備面對即將來臨的勞動合同法、兩稅合一、出口退稅稅率調降、人民幣上升等等一大堆難關。但這些可能還只是小事,一位在東莞投資超過十五年的台商企業主就感慨的說,未來這一年才是關鍵時期,「熬不過去,就等著關門大吉吧!」

而第一個大關卡,就是勞動合同法。多年處理台商業務的海峽交流基金會主任秘書廖運源就說,過去這一兩個月,真是感受到台商的憂慮。他更是罕見嚴厲地提醒台商,若是調整過慢,或是心存僥倖,就只有「關門」一途。

廖運源表示,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影響最大的是中小型傳統產業,這些企業多半比較不規範,調整的速度相對緩慢,加上大量的勞工需求,勞動成本增加的幅度會遠高於其他產業,利潤壓縮的情況自然也更為嚴重。

不過也因為這些傳統產業多半是以外銷為主,他建議台商應該從國際比較利益和動態比較利益角度出發,找到企業在新型態經濟環境中的角色定位,專注於本業經營,踏穩腳步,不要再以為過去走後門的路子還行得通,要開始學習一切按法令規定行事。

海基會財經法律顧問、遠通國際經營顧問公司總經理蕭新永則表示,根據過去的經驗法則顯示,中國政府公佈實施的法令規章到底能落實到什麼程度,還得看各地方政府的態度而定。以二零零五年開始的宏觀調控政策來說,地方政府陽奉陰違的情況相當嚴重,效果之差是眾所周知。這也是部分台商對勞動合同法還在觀望的主因。

儘管如此,長年觀察中國發展的經驗讓蕭新永相信,這一次北京不會走回頭路。他評估,去年下半年不少中國本地、外資大型企業主公開抱怨勞動合同法過於嚴苛,限制了企業經營,但從這些企業後來都回頭「支持」中央的政策,甚至不少案例還是國務院副總理吳儀親自說明就可以看出,這一回中國政府是吃了秤鉈鐵了心。

唯一可以期待的,是號稱已經完成卻遲遲未出爐的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蕭新永指出,實施細則進入徵求意見稿已經一段時間,卻遲遲未對外正式公布,據他側面瞭解,主要是以中國人民大學為主要勢力的勞方,以及以中國工商聯合會、上海華東大學為主的資方之間仍在鬥爭。


另一方面,他也評估,實施細則應該會拖延到三月間中國政協及人大兩會召開之後才會推出。這除了因為給了企業一個月的簽約緩衝期、二月過年、三月開會的時程影響外,中國相關部會也在瞭解新法對企業的影響到底有多深遠,更重要的當然是企業外逃情況有多糟,以及對中國經濟的影響有多大。

蕭新永估計,如果情況嚴重,可以預期日後公布的實施細則會對企業較為寬鬆,台商也能暫時鬆口氣。但他也提醒台商,勞動合同法已經是條不歸路,即使中國政府最後做出微調,給予一些放鬆,並不表示就不實施。企業要永續經營,還是該正規經營,儘早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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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1.20 
因應中國新勞動法 台商應儘速簽訂合同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江今葉台北特稿)號稱中國史上最嚴苛勞動法規的「勞動合同法」在一月一日正式上路,大陸台商莫不戒慎恐懼,就怕一個不小心,被告上了勞動局,吃上官司。

 為了徹底解決這個問題,熟悉中國勞動法規的遠通國際經營顧問公司總經理蕭新永建議台商,應儘快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證據。未來一旦發生糾紛,至少手握證據,勝訴的機會也大得多。

 蕭新永解釋,根據勞動合同法,雇主必須在一月底之前與勞工簽訂相關勞動合同,否則即視為違法,勞工也主動成為正式員工,適用勞動合同法規。但部份中國勞工會拒簽合同,希望日後能夠利用勞動合同法當尚方寶劍,向資方索取更多利益。

 要徹底避免這樣的麻煩,最好的方式當然是要求員工簽訂契約。但如果勞工不願簽訂,蕭新永教台商一個小「撇步」,就是在將承諾書或是勞動合同送交員工時,要求員工必須簽收,並主動將不願簽訂合約的勞工名單送當地勞動局存查,一方面證明公司確實有高度意願配合政府政策,一方面也是避免將來被勞工投訴未按規定辦事。

 至於中國勞動合同法到底有什麼要注意的,對台灣勞基法也十分熟悉的一零四人力銀行大陸事業獵才群副總經理晉麗明認為,這兩套法規其實有異曲同工之妙,法理基礎一致,台商只要有過在台灣適用勞基法的經驗,問題不大。

 唯一要注意的,是試用期的規範,勞動合同法嚴苛得多。晉麗明指出,在勞基法裡,並沒有試用期的規定,現在市場上是約定俗成,逐步發展出一套屬於台灣特也的規則,企業主就算不願跟著習慣走,也沒有觸犯法律的問題。

 但在大陸可就不同了。晉麗明解釋,中國的勞動合同法裡,對試用期限、薪資保障、資遣條件,甚至在試用期間遭到解聘都還有補償金規範,這是企業主要比較注意的地方。

 上海台育企業管理顧問公司董事長邱創盛也在上海台商協會的「經濟法規信息選編—勞動合同法特刊」上提醒台商試用期的陷阱不少,要台商小心。

 邱創盛在特刊中特別列出多項一九九五年勞動法中並未有的規定,讓台商參考。他提出,新的勞動合同法特別規定,儘管是試用期,因為勞動者與企業之間已經產生勞動關係,所以視為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企業主等到試用期滿才想簽合同,按規定得給予兩倍的工資。

 如果企業主在試用期滿後不打算續聘職工,邱創盛提醒台商,按照勞動合同法,企業負舉證之責,換句話說,企業必須證明這名員工不符合錄取條件,才得以辭退員工,否則就得付資遣費以及受到相應的法律懲罰。

 此外,蕭新永也提醒台商,試用期間內,如果企業安排員工參加各項培訓課程,卻在試用期滿後,發現員工不適用決定解雇,企業主不得向員工要求賠償。因此他建議台商不要在試用期內為員工辦理培訓課程,應該等轉為正職之後再適時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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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1.20 
廣東副書記:勞動合同法引起不少勞資糾紛
中央社

 中國大陸自本月一日起實施「勞動合同法」,引發了不少問題。據香港「星島日報」報導,廣東省委副書記兼深圳市委書記劉玉浦,近日在廣東人大、政協「兩會」上承認,「勞動合同法」引起不少勞資糾紛,深圳將制定「實施細則」以緩和糾紛。

 「勞動合同法」旨在保護勞工權益,對工人薪資、工時、遣散費等都有明確規定,包括僱主需與僱員簽署勞動合同、解僱員工時需按工齡支付賠償、應與工作滿十年的僱員簽「無固定期限」合同等。

 由於實施「勞動合同法」之後,企業將增加不少人事成本,為規避該法,珠江三角洲不少大型企業最近各出奇招,有的買斷老員工的工齡,有的大規模裁員,引發一連串勞資糾紛和罷工抗議事件。

 報導說,劉玉浦近日在廣東「兩會」的小組會上就此表示,「勞動合同法」引起的勞資糾紛確實比較多,給政府部門造成很大壓力,「我到深圳不長時間,就遇到了幾宗上訪事件。」

 劉玉浦表示,深圳市將利用特區立法權的條件,制定該法的「實施細則」,透過立法形式對「勞動合同法」的實施進行補充,以緩和勞資糾紛。

 不過,他沒有透露「實施細則」的詳情,僅表示制定「實施細則」的工作已經啟動,爭取半年內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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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1.20 
中國勞工成本飆漲 用台幹趨勢攀升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江今葉台北特稿)「勞動合同法已經是全大陸台商的公敵了」,甫接任昆山台商協會會長職務的蘇來得頗為好笑卻又無奈的說,勞動合同法可真是讓台商再一次團結起來,跟地方台辦抗爭。

 本身經營線路板製造生產事業的蘇來得說,昆山一帶的台商不少在台灣就是上市上櫃公司,當初進到中國之後,也都會直接把台灣的規範帶進來,相對來說,勞動合同法的衝擊較小。

 但這卻不表示長江三角洲的科技產業沒有怨言。蘇來得表示,台商最擔憂的是關於無限制契約可能帶來的後續問題。根據中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三次續訂契約時,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蘇來得擔心,這是新鐵飯碗概念形成的開始,因為企業解雇員工更為不可能,員工將因為失去危機意識,生產力下降,會連帶造成企業的產出效能減緩,這對企業來說是不得不深思的大問題。

 至於解決的方法,蘇來得說,暫時也只能先跟相關單位反映,但長期而言,他不排除從台灣增聘年輕的技術人員。

 蘇來得分析,因為勞動合同法實施,大陸低廉價勞工已經不在,兩岸的基本薪資差距正快步縮小,中國勞工的勞動效能又低於台灣勞工,如果台灣年輕技術人員有意願到中國工作,他很樂意增聘台籍技術員工。

 除了薪資因素外,接班也在蘇來得的考量之中。他的年紀也不小了,交班的日期越逼越近,如果能幫下一代培訓好一群可用的年輕台灣幹部,一則有助於日後的順利接班,因為有同年齡、同樣成長背景的朋友,也可以增加第二代留在中國打拼的意願。

 遠通國際經營顧問公司總經理蕭新永也認為,因應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以及中國投資環境的變遷,台商企業在尋求轉型、升級之際,勢必會需求更多技術人才。這部份人力不見得是中國勞力市場能夠提供的,這對年輕有技術的台灣就業人口來說,確實是個好消息。

 不過,這樣的利多趨勢尚未顯現。一零四人力銀行大陸事業獵才群副總經理晉麗明就不這麼樂觀,認為機會不大。

 晉麗明表示,勞動合同法的執行結果如何,是嚴格還是寬鬆,對台商日後經營方向的影響深遠,要遷到中西部、移往海外,還是遷回台灣,都會間接影響台灣的整體就業情況。

 但他也指出,如果單從台灣年輕技術人員到中國工作這部份來看,低技術的藍領階級向來就意願不高。到中國工作在乎的也不光只是薪資高低而已,還會考慮揮灑的舞台、升遷機會、轉職便利性等等,這都會限制台灣年輕技術人才到中國就業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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