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連署網頁http://www.edu-2.org/edu2/cosign.php  

珍惜累積,支持教育繼續往前
連署支持維持多元學習的教育走向

課程改革 得失平議

 

自教育部吳京部長發動課程改革,林清江部長推動九年一貫課程及多元入學方案,整個多元學習的課程走向已歷吳京、林清江、楊朝祥、曾志朗、黃榮村、杜正勝六位部長長達12年的時間,而國中實施一綱多本課程也經過了六年。

六年以來,在基層溫養了許多校本課程的專業團隊,也活絡了現場教學以及課程、教材、教學的相關研究。2006年台灣參加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際學生評量(PISA),也驗證了台灣15歲青年,在一綱多本時期的能力並沒有弱於之前的一標一本時期。

而所謂補習班因一綱多本實施而增加,也是缺乏深入研究的「隨便講講」。台灣補習班大幅增加的時點約在1998年,比一綱多本實施早了三年,時間點就不對。再深究其過程也受三個重要因素的影響:1.大型補習班解構成小型安親型補習班,使名目家數增多;2.未立案補習班合法化及學校老師家教減少,使隱性補習人口轉為顯性;3.全球化使家長對其子女外語、電腦、才藝能力焦慮增加與需求暴脹,而相對學校中對此供應只能是算術級數地成長,增加的外語及技藝類補習班填補了這項落差。(參見蕭詠太「釐清補習班數目增加與教育改革之關係」)

社會科學研究最忌把時間重疊的現象隨便就歸因於有「因果」關係,舉例而言,前此一段時間台灣網咖數目也增加,難道跟補習班增加也有因果關係嗎?

緩解國中生壓力 需要12年國教

然而有效減輕學生死背猛補猛考等不當的升學壓力仍是各界期盼並且尚待努力的目標,而教學現場確有諸多問題亟需解決。前者的基本原因在我國15-17歲的就學機會存在公立/私立、高中/高職、都會/邊陲、明星/非明星等四種不均,制度上復用學生考試成績分配不均的就學機會,除非政府充實教育經費正確推動12年國教(見附件一),否則國中階段之升學壓力難以緩解。(附錄一)

2012年開始連續九年,15-17歲的人口數會一路由每年90萬人陡降到每年60萬,津貼的壓力小、土地房舍調度上寬裕,是推動12年國教千載難逢的好時機。錯過了,台灣人民將後悔莫及。但是要掌握這個時機,不是等2012年才開始準備,而是現在就要開始準備。推動12年國教需要從經費、課程、入學方式三方面準備入手,其中尤其以入學方式最需要國人全面溝通去形成共識,不過國內外研究已經提供了不少有用的線索,值得大家參考後深思。(附錄三)

珍惜多年累積 妥善處理一綱一本爭議

另一方面,教學現場也有諸多問題需要用「行政改良」來逐步解決,其中尤其以讓家長能安心因應基測最為緊要。目前的基測其實已經做到學生讀好學校所選的任一版本即能應試,可惜之前教育部的溝通工作做得不好,才讓家長造成恐慌。再者教育部正在擘畫「提升國中小定期評量品質」以及建立教科書三年改版週期之微調改進制度。這些改善教學現場問題的長期微調工作都有賴於新政府繼續進行。

對當前台灣的教育走向,還有另外一類意見認為:既然教改碰到那麼多問題,那麼就先回到以前的制度再說。其中最極端者:要將一綱一本推到全國十八個考區,由十八個考區的入學考試取代目前的全國基測;各地既然都回歸一本,考試當然由考綱改回考本,甄選入學太複雜應該「簡化掉」;十二年國教沒有效果,明星學校應該保留…。而在立法院支持一綱一本的提案也正被提出並且交付審查中。

我們則認為,走回一綱一本會打擊六年多來響應九年一貫的各地校本課程團隊,掐死我國在課程、教學上的發展;帶來更多的政治干預(附錄二);而從板橋到坪林要用同一本書,犧牲的只會是坪林等鄉間學校的需求。

從程序正義上講,依目前國民教育法第八條規定,仍是一綱多本學校選書,台北市對實施一綱一本有適法性的疑義,所以提請大法官解釋,解釋結果尚未出爐,貿然實施一綱一本是將全體家長學生陷於法律的風險中,極不妥善。台北市要推跨縣市選書,至少應等法律修改,或大法官釋憲完成再做,教育工作者不應該給學生玩法、違法的壞示範。

當年為了結束一標一本,立法院討論了五年才完成修法(1994-1999),而過去十多年儘管教學現場還有不少問題尚待解決,但也累積了非常多的經驗和成果。一下子貿然就走回去一綱一本,將這十多年累積的成果一掃而空,這是多麼可惜的事。再者,一綱多本已經是普世的教育潮流,台灣不可能和世界脫軌,儘管一時用政治強力做到了一綱一本,仍然無法解當初一標一本時代的種種問題,只會將台灣教育推入長期的新舊黨爭,將全體人民的歲月在擺盪中虛擲掉而已。

六大連署訴求 決定教育及台灣的未來

為了促成12年國教,保留多年累積,維持多元學習的教育走向,我們發起本項連署,以為籲請新政府及新國會的基礎。對於連署的六項訴求,我們理解不同的同胞對不同的訴求有不同的認同程度,請您勾取你所認同的訴求即可,不一定要全部勾取。寄望透過大家的連署,推動能緩解國中生壓力的12年國教,教育行政能不干預教師專業選書,基測得以保留,法律能被遵守,台灣教育能透過一步步微調越來越進步。

□支持「充實經費,正確推動12年國教」。
□支持「課程中立」並主張各級教育行政機構應遵守「課程中立十誡」。
□支持國民教育法維持校本課程,學校選書。
□支持基測一試多用,並反對基測限定單一版本命題。(不論全國基測或地方基測)
□反對只允許單一版本教科書。(不論全國或地方)
□反對北北基在法律修改之前逕行縣市選書。

 

 

連署人/團體: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最後四碼或團體統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業/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您的一句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連署網頁
http://www.edu-2.org/edu2/cosign.php 

聯絡人:全國教師會 卓鈴宜 e-mail:tiffany@nta.org.tw 傳真:02-25675110 電話:02-25675117#21
  人本教育基金會 彭俊嘉 e-mail:mond@hef.org.tw 傳真:02-23625015 電話:02-02-23670151#117
 中華民國教改協會 曾珮華 e-mail:lovely.hua@msa.hinet.net 傳真:02-22195145 電話:02-22196480

 

 

 

附錄一:充實經費 正確推動12年國教

說明:

推動十二年國教應重視6~14歲學生學習落差的縮短;政府應提供 15-17 歲青年基本而均質的受教機會,並停止教育資源逆向分配的不正義情形(高社經者高津貼,低社經者低津貼)。

後期中等教育之入學政策應引導將高分組群學生分散到不同學校,以結束國中升學主義變成全民運動的社會問題。

具體建議:

  1. 修改教育經費編列管理法教育經費增加一個百分點,並專用於12年國教。
  2. 後期中等學校不分公私立學生學費拉平,共用核心課程。
  3. 入學方式以就近入學、性向入學為主,並引導高分組群學生分散到各學校就讀。

附錄二:課程中立

說明:

除中央教育行政機構依法訂定課程綱要,審查教科用書;地方教育行政機構鼓勵教師從事課程與教材專業發展外,各級教育行政機構不應影響實質教育內容之編製,選用,教學,評量。

具體主張:

  1. 教材與評量為專業權,屬於教師及學校課發會。
  2. 學校本位課程是避免政治干預教育的重要機制,更是開放社會的基礎。
  3. 各級教育行政應遵守以下「課程中立十誡」:
    • 恪守社會領域基本內容第61條「說明國家是為人民(個體)的福祉而組成的政治團體,以及國家的組成要素為人民、土地、主權與政府。並陳我國之國家現況及其不同意見,以學習尊重異見」。
    • 教育行政不干預編書。
    • 教育行政不干預審書。
    • 審書以抓錯及符合綱要為準。
    • 教育行政不干預選書。
    • 教育行政不干預命題內容。
    • 教育行政不干預組卷內容。
    • 教育行政不能消滅或操縱校本課程。
    • 球員不兼裁判。
    • 編書者利益迴避。

附錄三:高分學生應分散就讀

OECD在PISA2006(2006年國際學生學習評量報告)指出,學生依能力分流教學的年齡越早,越會擴大社經地位對學生表現的影響,而且學校越早依能力畫分學生越會降低學生全體的平均表現。從大我看很清楚,將高分組群學生集中,既降低學生的總體表現,更傷害教育機會均等,對整體教育有弊無利。

再根據去年完成的國內「就近與跨區入學高中學生學測成績分析比較研究」,找出基測前10%的學生,看看留在地方高中就讀的學生與跨區到明星高中就讀的學生,三年後大學學測成績,留在地方高中的學生普遍優於跨區就讀的學生。所以從小我來看,將高分組群學生分散,對學生當事人來說其實更有利。這個研究的結果,完全和教育學上的原理相一致:高分組群學生分散,他們是學習團體中的牛首,一方面自我期許高有正面的比馬龍效應;再者通常會成為學習團體中的小老師,而表達是學習的利器,教人家一遍比聽老師講三遍收獲還多。如果將高分組群學生集中,只有其中的五分之一會成為牛首,其他人都會淪為牛身體甚至牛尾,產生的是負面的比馬龍效應。

這些結論顯著的研究,可以引導國人在未來12年國教推動過程中深切反思,對入學方式的改良大有幫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lexandros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