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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昇的意見]
 
1.總統是否適任,不僅是涉及不法或貪瀆!(包括判斷力有問題!)
 
2.即令總統沒有涉及不法,如總統夫人涉及不法,總統豈有切割之理?
 
3.所以,我國應確立制度,對於最高領導人的適任與否,應建立法制
 
4.重申應該將罷免總統之權,回歸全民,請即刻進行修改相關法律
 
5.重申應依比例原則,縮短百萬人反貪腐靜坐日期,且不得同意跨夜
   否則請移入中正紀念堂(以免影響台北市民生活權利)
 
6. [陳水扁下台]不等於 [總統下台] 不等於 [藍綠對決]
   更不等於[台灣從此一切問題都解決了]更不等於[誰的勝利了]!!!
 
7.台灣正在上民主的這一課,這一課,不叫[陳水扁]這一課叫[憲政制度]!
 
8.呼籲倒扁靜坐活動,今天就結束吧!!!回歸憲政,回歸公民投票.
 
我們真正應該關心的,不是今天的陳水扁,而是未來的陳水扁!
 
今天倒一個陳水扁又如何?怕的是還有無數個陳水扁啊!!!
 
台灣今天的貪腐,只有陳水扁嗎? 倒扁只是發洩你一時的憤怒嗎?
 
這就是 我為何對施明德說: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這就是 我為何呼籲 馬英久 推動修法,把罷免權還給全民(而非立法院)
 
這就是 我為何呼籲 倒扁靜坐的各位 回家去吧!!!
 
我們真正該做的是 監督朝野政治人物及政黨
 
迅速通過陽光四法(九法),修改相關法律,舉行公民投票
 
再說一次:這一課,不叫[陳水扁]這一課叫[憲政制度]!
 
請參看: 支持反貪腐(包括藍綠)!請支持[全民公投決定阿扁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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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弊案》不能起訴扁 但可起訴扁嫂


記者馮復華台北報導

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已把陳水扁總統夫婦列為潛在性被告;台北市長馬英昨天說,雖然總統有司法豁免權,司法不能起訴總統,但可以起訴總統夫人吳淑珍。寄望檢調單位,在這歷史關鍵時刻,要尊重人民對法律的感情。

他說,檢調應體察人民對法律是公平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期待,如果檢調偵辦總統府貪瀆弊案的結果跟人民的「心證」背道而馳,司法最後一道防線就不保了。

陳總統涉及的案子都是身旁的「一妻二秘三師四親家五總管」,關係不一樣,幾乎是集團性的,整個家族都牽涉在內,大家現在都在等最後一根稻草—總統本人有沒有涉案,由這兩天發展,總統涉案機會很高。

他說依檢察官陳瑞仁的說法,可以感受到陳總統涉嫌貪瀆和偽造文書的趨勢,若夫人遭起訴,則違法相當明顯,代表如果今天陳水扁不是總統,一樣會被起訴。雖然有人辯說起訴不代表犯罪,但歷經高檢這麼嚴密的查察過程,已代表有極大犯罪嫌疑才會被起訴,人民也因此會有既定心證。

所謂心證就是心中已有確信,現在大多數人對陳總統及周邊人士的弊案,心中都有數,「事實就是這樣,只剩怎麼決定刑責的問題」,政治人物如果從歷史評價來自我定位,就不會光從法律面來看,還會兼顧社會和道德觀感。

馬英九說,不僅反對黨在看調查過程,整個社會民眾都在看,檢調機關必須考慮歷史有既定規律,就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政黨會輪替,所作所為都要接受歷史檢驗。

他說,這不是恐嚇,而是歷史定律,看目前進度,一府、五部都在接受調查,顯示檢調過去這幾年還是很積極,倒沒有那麼不堪,面對司法機關的老同事,還是給予最高鼓勵,希望在這個關鍵的歷史時刻堅持下去。

他說沒有看過相關卷宗,無法判斷陳總統有沒有涉及國務機要費弊案,「我不是名嘴,不方便評論」。

美國前總統尼克森以辭職表現政治人物風骨,即使水門案醜聞纏身,仍沒有落到被全國人民看不起的地步;台灣現在的總統處境,在台灣及世界政治史上都屬少見。

【2006/09/0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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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 
 
[李東昇的呼籲]請將罷免總統之權還給人民
 
既然總統副總統由全民選出,當然也可以由全民提案
 
而不必依賴立法院的立法委員表決是否進行罷免公投!
 
建議立刻修改下列法律及修改憲法增修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中華民國憲法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公民投票法 
 
 然後由人民發動連署,(只要夠多人支持,就可以)
 
進行全民公投決定[是否罷免總統副總統]
 
呼籲 希望倒扁者(尤其是 施明德先生,以及馬宋兩主席)同意
 
立刻進行修法! 而且通過後立即進行連署提案 罷免總統副總統
 
如果通過,盡速進行 全民公投,決定是否罷免總統副總統!
 
且呼籲 立刻停止拉扯撕裂族群社會合諧的民粹運動
 
就用 全民公投 決定 陳總統跟呂副總統 的去留吧!
 
這才是真正該做的! 不是要民眾捐款,不是靜坐,更不是街頭運動
 
大家來投票表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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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exandros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