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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昇的意見]洪蘭老師 跟 曾志朗老師 夫婦,也是我心目中,知識分子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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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6-11-27 記者:林玉珮

年我覺得法律系四年好像浪費時間,但後來就不覺得。
因人生沒有白走的路,今天所念、所學的,你不會知道在將來會用在什麼地方。

我家有六個姊妹,母親從小就告訴我們,「女孩子一定要念書,才不會受制於人」。父親也說,「教育,是你們以後唯一的嫁妝。」

我們姊妹大學讀的都是父親的第一志願。父親看我喜歡強辯,就說我應該去念法律系。

到美讀大學後才懂讀書

考進台大法律系後,我覺得那不是興趣所在,尤其看到司法不獨立,我的個性根本不能接受,不想繼續走這一行。父親覺得我可以留德學法,然後回來教書,但我心裡想「我怎麼可能教學生一個連自己都無法認同的東西?」

那時也不能和父親爭辯,除了學德文、日文,我還認真學了英語,想要到一個天高皇帝遠的地方,畢業後就跑到美國。

我很希望年輕人能出國念書,因為我懂得念書是到美國念大學以後,外面世界真的很不一樣。出國以前,我上圖書館是為了讀教科書,出國後才懂得知識只有分有用和沒有用,沒有分課內和課外。

我在美國大學圖書館第一次感覺到閱讀的樂趣。看書看累了,瞇一下,起來後又繼續看書,真希望可以一直看下去,近視眼也因而從兩百五十度增加到九百度。

出國念書帶給我最大的好處就是打開視野,讓我有了閱讀的習慣。那時台灣的大學教學其實跟高中差不多,都是老師講,學生抄筆記。美國大學強調啟發性,老師在課堂上最重要的是引導學生的學習動機,教科書只是給一個架構,很多知識反而是從參考書來的。

到美國第一天上課,老師開了二十本參考書,我那時「好笨」,以為讀教科書就可以了。結果上課時老師一提問,美國同學都很有意見,而且可以從參考書裡引經據典。大家紛紛舉手發言,就只有自己還沒有舉手。

書看得愈多,知識愈豐富,興趣就出來了。如果能廣泛接觸很多書,總會有碰到想要讀下去的書,就可以找到自己的興趣。我到美國第二年決定轉讀心理學領域。
我回國後到大學教書,我不喜歡做一個常常考試的老師。我喜歡啟發式教學,例如以說故事或看影片引發學生的閱讀動機,但最後如果我不考,許多學生還真的不看書。

走自己要走的路

我們從小看書只是為了考試,為了別人念書,上了大學還沒有真的學會讀書。我這些年很積極到小學推廣閱讀,就是想讓孩子從小培養閱讀的習慣,如果讀書不能讓學生有樂趣,對讀書倒盡胃口,等上了大學才要培養就顯得回天乏術。

當年我會覺得台大法律系四年,好像浪費時間,但後來就不覺得。因為人生沒有白走的路,今天你所念的、所學的東西,你不會知道在將來會用在什麼地方。在法律系受到的邏輯與推論的訓練,讓我比較容易看到漏洞,例如和我先生曾志朗吵架時就用上了。

在台大念書時,有一位剛從哥倫比亞大學回來的左煥源老師,我記得他有一次上課時拿著一根火柴,「人生是不能回頭的,你們要走自己要走的路,否則當你取悅的人不在了,人生就會失去目標。」左老師的話影響我很深。

我在大學儘量教大學部,就是想要早一點影響學生。除了讀書很重要,我也希望讓他們了解「人為什麼要立志?」

我的學生有很多不覺得應該要立志,有學生說,「我明天可能就被摩托車撞死了啊!」我都還在計劃六十歲以後的事,這些年輕人卻一副沒有明天!
我喜歡帶學生去服務別人,像到老人院、育幼院做砂眼保健等。讓學生內心有感動,而且知道、看到自己對別人有影響、有用,他們的志向就會出來了。
我很鼓勵學生參與社團、服務別人,從體驗團體生活中,學做人、學做事,還可以增加適應能力,看起來好像是在付出幫助別人,其實自己的獲得和成長才是最多。

現在很多大學生打工兼差,但很多是為了買名牌。賺錢以後機會多的是,與其花時間去打工,還不如趁在學時沒有家累、沒有負擔,好好讀書,去幫助別人,或者去自助旅行、環遊世界都好。

做個頂天立地的人

人生有很多經驗是要自己走過才會有感受,別人跟他講沒有用。如果我告訴大學生說,「時間最寶貴。」他們會笑死,因為他們現在最多的就是時間,多到還要逛街、上網聊天殺時間。

我會希望大學生在年輕的時候要讀很多書,立下遠大志向,不要去做些讓自己年紀大了後會後悔的事。我會期許從我手上出去的學生,懂得求知,做一個正直的好人,一個能夠頂天立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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