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昇的意見]弄清楚吧!
聯合報以頭版頭條的報導方式
質疑 侯寬仁 筆錄不實 !?
這樣的作法 是不是跟 中國時報的看法相同:
馬營企圖以輿論影響司法?
等待驗過光碟,錄音帶 就可以真相大白!
但是,這樣的作為!
真的令人搖頭嘆息!!!
這是法務部長出身的總統候選人?
另一個總統候選人據說10個貪瀆案查察中!
台灣沒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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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7.19
特別費案 檢方:律師錄音譯文與事實不符
中央社
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部分媒體質疑偵查檢察官製作證人筆錄不實。前高檢署查黑中心辦案人員今天表示,馬英九委任律師昨天呈給台北地院合議庭的偵訊錄音譯文與媒體所刊載的譯文,部分關鍵文字遭到刪除,與事實不符。
今天有部分媒體報導,台北市政府祕書處出納吳麗洳在查黑中心的偵查內容曝光,她的部分關鍵證詞和檢方筆錄明顯不符。報導中指出,吳麗洳回答「這我不清楚」的問題,筆錄卻記成「是沒錯」。報導表示,這份證據力受到質疑「對馬英九有利」、「馬情勢大好」。
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十日在法庭內提示吳麗洳今年一月二十五日的偵訊筆錄,指吳麗洳曾提到市長的特別費應要「因公使用」,但吳麗洳當庭否認說過這樣的話。馬英九委任律師宋耀明昨晚緊急向台北地院遞狀,要求在今天庭訊進行錄音勘驗,並附帶錄音譯文。
辦案人員指出,律師所送的錄音譯文內容,與實際內容不符。
吳麗洳在檢察官侯寬仁訊問時所回答的「對」、「沒錯」、「因公支用」、「對、對」等言詞,幾乎全數遭到律師刪除,使原意遭到曲解;而律師呈給法院的錄音譯文與媒體所登載的譯文,所遭刪改之處完全相同。
辦案人員表示,侯寬仁在訊問中詢問「市長是事前領(特別費)還是事後領,這個錢總是要作」,吳麗洳馬上回答「因公支用」,但吳麗洳所回答部分,無論是律師給法院的譯文或媒體刊載的譯文均被刪除。
至於媒體報導,筆錄將吳麗洳所說「這我不清楚」誤植為「是沒錯」的說法,根本扭曲原意。吳麗洳在偵訊時所說的「不清楚」,是指不清楚市長領了特別費後是否「因公支用」,並非不清楚用途。
辦案人員說,受到質疑的偵訊筆錄是今年一月二十五日所做的筆錄,而且是吳麗洳在偵辦過程中的第四份筆錄,其他三份分別是去年十一月二十日的檢察官筆錄、十一月二十七日的檢察事務官筆錄與檢察官筆錄,當時吳麗洳已熟悉檢察官訊問,過程輕鬆,侯寬仁在偵訊後還要她「慢慢看筆錄」。
辦案人員表示,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十幾位證人說法都差不多,一但還原完整光碟後,檢方筆錄絕對禁得起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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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9
馬營企圖以輿論影響司法?
【中時電子報李永盛特稿】
前台北市長馬英九陣營在法院審理特別費案時,私自公布偵訊錄音內容,質疑檢方辦案不公,此舉引發外界質疑言必稱尊重司法的馬英九,是否意圖製造輿論壓力,影響審判中的案件,對馬英九未來官司之路是有利,還是弄巧反拙,值得觀察。
法界人士表示,馬英九的特別費案既經檢方起訴,若馬英九真的尊重司法,即使有天大冤屈,大可以在法庭上說,何必蛇蛇蠍蠍的搞小動作。
以證人吳麗洳筆錄內容疑與實際訊問內容不符一節為例,就算律師所言為真,頂多是吳麗洳這項證言不能當作證據罷了,不是每一項證據都不能用。
而且,究竟有無不符,而不符的程度是否足以影響吳麗洳證詞的證明力,也要由法院來判斷,不是律師聽了錄音帶以後就可以單方面決定的。
簡單的說,證人的證詞是否經檢方竄改,或檢方有無偏頗,以及哪些證據是法院會採信的,都是法院職權。被告、律師、檢察官可以表示意見,但是不能代替法院作決定。
換言之,律師質疑檢方辦案偏頗,也不見得會改變法院的心證。法庭的活動,就是根據當庭提示的證物,以及檢辯攻防及詰問證人,以還原真實,不是根據任何一方對媒體放話的內容為準。
包括辯護律師在內的馬陣營應該了解這一點,但是他們還是對外公布證人在檢方偵訊時的錄音帶譯文,馬陣營並直指筆錄與錄音內容不符。
馬陣營既明知這個小動作不能也不該影響法院審判,但是仍然出此下策,難免讓外界質疑,馬陣營意圖透過輿論壓力,企圖影響審判,或是以?牲司法形象為代價,在法院判決前,凝聚藍營人氣。
不論馬陣營意圖為何,此舉已經讓馬英九尊重司法的形象毀於一旦,是得是失,還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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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大選系列探討
•只能選馬或謝嗎?! (也論中間力量如何運作?中間選民能做什麼?)
•經濟成長率分析(四小龍 跟 世界各國 跟 台灣比較, 看胡扯的人要怎麼ㄠ!)
•馬:主打經濟,對! 但是,怎麼打? 別亂搞,否則不一定會贏,好嗎?
[李東昇的簡要建議]
1.兩岸問題,國際地位,國家認同:保持現況就是最佳策略
(能保持現狀已經萬幸!別妄想更好! 反之,現況也沒什麼不好! 別亂扯唱衰!)
2.經濟政策: 別搞實體中心,台灣做不到! (台灣該是 多元文化的融合中心)
3.經濟發展: 別亂吹噓! 維持穩定的經濟成長率(4.5%~5%)才是最佳策略!
(別聽假學者亂扯什麼 讓台灣年年經濟成長率6%一類的亂吹!
更不要隨便把台灣這七年說的像地獄一樣! 持平的看待真相,可以嗎?)
4.台灣定位: 不是跟新加坡,韓國,香港,中國競爭! 而是做他們做不到的!!!
參看: 敬請轉傳 台灣實業計劃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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