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昇的意見]司法系統全面退出政黨活動!
看看 這段中國時報的報導:
李子春偵辦花蓮縣長選舉衍生的「頭目津貼」案時,曾傳訊陳水扁總統出庭作證,成為全國第一個傳訊現任總統作證的檢察官;他也曾多次上電視台叩應節目,對檢方偵辦中的具體個案加以評論;甚至走上街頭,參加倒扁紅衫軍的活動,還上台演講。
想想看:合宜嗎?
身為檢察官,適合走上街頭,
參加倒扁紅衫軍的活動,還上台演講嗎?
這樣的行為,加上不斷參加callin 節目,發表政治立場偏頗的言論
想想看,難道不會使他原先偵辦頭目津貼案的 正當性 受到質疑嗎?
甚至不會令人質疑:反而是一種意圖為他人(游盈隆)不當選的行為嗎?
甚至可以認為是一種 妨害選舉 的行為嗎?
這樣的人,如何再擔任 檢察官?!
如何確定其不會因為政治立場,而失去檢察官獨立偵辦的公正性?
因此,我的看法是: 李子春 並不適合在擔任檢察官!!!
[李東昇的進一步建議]
司法系統 (司法官,檢察官等 司法人員,必須是社會上,道德最高標準的一群人)
因為他們正是 司 法 人員!!! 因此,我建議,為了避免 政黨活動 與 政治偏見
影響司法人員的公正性! 司法人員 應完全退出 政黨活動!
而且 也不得參予 政治活動,當然更不得參加 競選活動,
不得參加政論節目, 也不得發表政治立場的言論,
簡單的說: 司法人員 因為其身分,必須被 剝奪 參政權!!!
請大家指教跟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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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春可能失去檢察官身分
中國時報 2007.05.28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書類送審未過,即將失去檢察官身分。法務部今(二十八)日指出,李子春還有一個月的時間可以將書類送審,或是由地檢署強制抽取他的書類送審,如果還是沒有通過審查,將改調為檢察事務官或觀護人。
以前從來沒有檢察官因書類送審未過,被剝奪檢察官身分,由於沒有前例,若一個月後李子春未通過書類審查,究竟要改調什麼職務,法務部也大傷腦筋。
法務部表示,若檢察官書類送審未過,依法可將其改調非檢察官職務,目前傾向於將李子春改調檢察事務官或觀護人,但是還未定案。
法務部去年底曾強制抽取李子春的書類送審,但沒有通過審查。李子春對於書類送審制度也一直採取不配合的態度,拒絕將其書類送審。法務部在上次審查未過後,給李子春半年時間補送書類,半年期限於今天到期。
但李子春仍然不為所動,拒絕將書類送審。法務部指出,李子春還有一個月的時間補送書類,在六月二十二日前,還可以有挽回的機會。地檢署也可以在一個月內強制抽取他的書類送審。
如果李子春還是拒絕送審,或是書類未通過審查,就會被剝奪檢察官的身分。
李子春偵辦花蓮縣長選舉衍生的「頭目津貼」案時,曾傳訊陳水扁總統出庭作證,成為全國第一個傳訊現任總統作證的檢察官;他也曾多次上電視台叩應節目,對檢方偵辦中的具體個案加以評論;甚至走上街頭,參加倒扁紅衫軍的活動,還上台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