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昇的意見]我贊成最嚴格的參選條件
包括參選人的資格!!!(反貪腐配套)
而且政黨提名不分區如因被判決有罪,喪失遞補權!
簡單的說:政治必須使用高規格!
但是,相反的,台灣必須走向 [直接民權],稍後我會解釋
看看今天的政治亂象,難道還要讓更多的小黨一起來亂嗎?! 當然不可能!
小黨,就是沒有生存空間,而且必須要有退場機制
這不是藍綠夾殺青蘋果,而是民主政治趨於穩定的必然選擇
未取得足夠的民意,代表沒有成為政黨的條件!!!
簡單的說:不是大家高興,就可以成立政黨來攪和!
所以,我完全贊成限縮小黨的發展空間
唯有取的一定比率的人民付託,才有發展的可能!
所以,小黨不是抱怨,是該專心想想:如何取得人民的支持!
其次,關於第三勢力,想想看,是其他的小黨嗎?
當然不是!
誰能制衡政黨? 當然是其他的政黨!
但是,關鍵的第三勢力,是其他的政黨嗎?(小黨?)
完全不是!!!
是 公民!!!
因為 政黨本來就是 相互競爭,互相制衡,完全不需要 所謂小黨來制衡
實際上就是,根本無法制衡!!!
以台北市議會為例:
現有的國民黨掌握多數,民進黨其次,試問
民進黨能有效制衡嗎?
新黨能有效制衡嗎?
就算再加入五個小黨,能有效制衡嗎?
根本不可能!
再想想看,如果藍綠比較平衡,確實就能比較有效制衡
但是,跟多幾個小黨,無關!
進一步講,就算台北市議會,藍綠正好一半一半
就能有效制衡嗎? 少幻想了!
這些人,只是努力在鏡頭前[表演制衡:例如打架等]
但是,背地裡,還是[政治分贓]!!! 你相信嗎?
所以,期待政黨真正相互制衡,只是癡人說夢!
關鍵不是 政黨, 而是 公民, 而是 直接民權!!!
接下來,我為大家說的更清楚一點:
台灣,是全世界平均政治素養最高的國家!
沒有一個國家,連小朋友考試考不好,都會說:這是阿扁的錯!(kidding)
實際上是,台灣通過政治全民運動,已經全面的提高了全民的政治素養
隨時隨地,公共場所,家庭聚會,電視機前,甚至課堂上!!!
台灣的政治討論,無所不在!
在全世界,只有台灣,政治評論部落格,可以在前三十名之內,佔了五名
(六分之一!!! 包括 本部落格,竟然可以擠進第25名!!! 這就是台灣)
當我們了解台灣的獨特性,就可以明白:
為何台灣將是全世界第一個真正進入 [直接民權]的國家!
那麼,何謂[直接民權]?!
簡單的說:大幅限縮公部門,大幅刪減代議員(包括立法委員,縣市議員,民意代表)
廢除代議政治!!!
全國僅留下少數(每 15萬人, 才選出一位)政權代表,而非 民意代表
中央跟地方 各約 113位! (中央已經達成,接下來是地方政權代表改革)
全國也僅留下少數(都會區 每 300萬選舉人(400萬人口),選出一位 市長
非都市地區, 每 4000平方公里,才選出一位 縣長)治權代表 地方自治
全國僅有 一位總統,一位副總統,三院院長(行政,立法,司法),廢除考試監察
如此,全國的政治人物,將由現行的 7000多人,大幅減少到少於 700人!
這樣,政治人物,將會是少數!!! (該行業,含助理等,將會由十萬多人減為七千人)
同時透過非常嚴苛跟完整的 反貪腐法案,使得 政治無利可圖
這樣,先砍斷 政商勾結,濫用權力的主集團!
但是,這樣是否會讓這些人權力更大! 當然不能!
而是將 立法跟行政 (例如 立法院vs行政院, 縣市長vs縣市議會)
由 決策的機關 轉變為 管理的機關
將決策權,收回到 全民手中!!! (透過 公民直接參政/公聽會/全民公投等)
簡單的說:行政跟立法,僅僅只是 執行人民的意志,沒有衝突時,有效運轉
然後司法系統堅督行政跟立法,司法系統 則由特殊的人民產生
(司法人員系統,不得參政,不得參與政黨,最高的道德操守跟法律素養)
人民藉選舉總統,來提名司法院大法官及院長,由人民複決(讓立法院同意太好笑了)
同時,總統的權利,國內僅能 協調三院(提名 行政院長,由立法院同意),衝突解決
總統主要為代表國家,行使國家主權(國防,外交等)
全國分為 五市五縣,行使高度自治,但是 同理,縣市長及議會
也僅僅只是 管理機關, 重大決策都是透過 公民參政/公聽會/縣市公投 決定
簡單的說:公民都可以直接行使 政權,無須透過 民意代表!
政府必須提供完整的管道,讓每一位公民的意見,被尊重,被處理
你看到道路不平,你看到道路設計不當,你看到標價不實,你看到法律有漏洞
你都可以 直接行使 公民權,政府部門,都必須回應跟處理
一方面透過公開機制,實體或虛擬的公民論壇,公民意見被匯集跟討論
透過一定的機制,可以召開公聽會,如果能形成共識,政府部門應該施行
如果有爭議,則透過地方或全國的 公民投票 ,進行創制或複決
其實,我國的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在國父創立的時候,就已經確定:
我國的政體是 直接民權
國父就是要消滅 豬仔議員!!!
但是,國父的遠景,實業計劃(經濟建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手中被實現
而他念玆在玆的 政治建設,在台灣(中華民國)已經建設了一半!
另外一半 真正的全民政治/直接民權 也將由 台灣(中華民國)加以實現!
而我自任,就是這個理想的推手!!!
我會提出完整具體可能的建議,爭取全民的認同
透過公聽會及全民公投,實現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的目標:直接民權
台灣,已經很接近了!
今天的政治亂象,已經讓所有人民厭倦 代議政治
但是,大家還不知道,該如何解決? (當然不是靠小黨的政治人物)
我們需要的不是 第三勢力,因為 公民才是 第一勢力!!!(我們才是主人)
第一勢力無法伸張,竟然淪落為第三勢力,豈不可悲!!!
公民要覺醒! 請支持 [直接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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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二讀》參選資格嚴 夾殺小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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