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網路廣告商機上看270億美元,吸引Google、雅虎、微軟各自推出AdWords、overtune和adCenter等網路廣告平台。網路搜尋龍頭Google大手筆併購DoubleClick,強攻網路廣告市場,快速成長的線上廣告商機,已成兵家必爭之地。
那麼傳統媒體的廣告大餅,是不是已經被這隻來勢洶洶的大老虎一把攫去了?
根據英國的一項研究顯示,現在晚間的黃金時段,已經不再是電視的天下,電腦的開機率,已經凌駕電視,成為E世代族群打發時間的首選。在台灣,雖然這樣的情況還未發生,但是越來越多的數據顯示:上網聽音樂、看影片、搜尋資料、寫日記、聊天,已經遠比坐在沙發上看電視吸引人了。
差別就在於:新媒體隨著Web 2.0誕生,讓每個人都帶著「我發聲、我影響、我成名、我賺翻」的夢想。
Web 2.0讓新舊媒體出現落差,舊媒體謹守資源權威,主宰消費者知行的方向;但Web 2.0卻促成了社會權力大轉移,提供了一個民主發言平台,讓沉寂已久的個人創新想像力,找到釋放的空間。
這股風起雲湧的力量早在蘊釀,新勢力進步的速度奇快無比,龐大的舊媒體勢力只得以併購方式,讓自己一夜長大。旗下擁有福斯電視(Fox TV)、倫敦泰晤士報(The Times)等各類媒體公司的澳洲媒體大亨梅鐸(Rupert Murdoch),以五.八億美元現金,買下MySpace。這還算是跑得快的例子。
在台灣,Web 2.0所帶動的公民媒體風潮,也開始形成新勢力,公廣集團率先成立新媒體部,發展PeoPo,由經過認證的公民上傳影音及意見形成論壇,進而引起公部門注意相關議題,甚至影響決策,跨出公民新聞的第一步;而yam天空傳媒則是由網民自治,藉由推薦引發討論,每個網民都是總編輯,決定主流新聞。
值得注意的是,新媒體結合部落格和影音畫面,成為網路多媒體,傳統媒體該如何因應?電視台已經開始思考:消費者電視開機率下降、電腦開機率上升,如何到另一頭等商機?一旦消費者離開電視上網,競爭就不是四十個頻道而已,可能有四億個網站虎視眈眈。網路必須和主流媒體結合,雙方都用科技的力量,以主流媒體純正的血統,加上網路媒體科技的力量,就有可能創造雙贏。
而使用者在這波自主的浪潮上,除了站穩發聲的腳步之外,也可以透過網路平台,交流不同的意見,建立自己的專業。中時電子報舉辦「十萬青年十萬金」學生直擊報導獎,鼓勵年輕學子應用影音技術,學習關心社會,讓自己的意見有機會創造影響社會的議題,為自己加入公民媒體的大趨勢,站穩腳跟,掌握先機。
新公民媒體運動 你參與了嗎?
網路世界興起之後,一直有個重要而直接的問題,就是網路的快速發展,會不會衝擊到傳統媒體的未來?當所有人都可以運用各種平台出來發聲的時候,傳統媒體還有存在的空間嗎?傳統媒體是不是有一天會消逝呢?
網路媒體隨著網通科技越來越發達,使用者投入的成本越來越低廉,部落格方興未艾,公民媒體似乎越來越可行,到底什麼是公民媒體?公民媒體真的能在台灣展現嗎?新媒體大未來,沒有人能夠置身事外。以下便是公共電視新媒體部何國華經理、YAM天空傳媒的陳銘堯執行長接受中時電子報總編輯郭至楨的獨家專訪內容。
中時電子報總編輯郭至楨(以下簡稱郭):我們今天很高興邀請到兩位重量級的來賓,一位是公共電視新媒體部何國華經理,以及yam天空傳媒的陳銘堯執行長,談談什麼叫新的公民媒體,以及這股新媒體風潮帶來的巨大衝擊。
首先請教何經理,公共電視推出新的平台「PeoPo」,這是基於什麼樣的概念?公共電視已經率先走入公民平台的領域嗎?
公共電視新媒體部經理何國華(以下簡稱何):公民媒體在台灣已經逐漸發酵,會有部落客的產生,就是因為人民需要講話,不希望被動接受訊息。像我過去就是舊媒體,舊媒體的做法就是「我告訴你今天發生了什麼事情」,我選擇的就是權威。
而事實上,現在已經在改變。傳播權跟公民權應該再回到使用者的手上,讓閱聽人擁有最大的主動權,這也就是部落客需要發聲的原因。台灣的部落客可以主動蒐集訊息,把訊息重整,表達他的意見。
在這段時間裡面,最值得驗證的事情就是樂生事件。這在主流媒體,也就是所謂的傳統媒體,著力點並不多。反而是透過公民的參與和部落客、青年學生的動員,使這個議題影響到政策。
所以對公視的「PeoPo」來講,它是People Post的縮寫,就是公民去上傳影音及意見,所以這個平台跟一般的Vlog不太一樣的地方是:它強調的是公民的動員。在這一段時間內,我們不斷跟上百個社團和部落客對話,我們思考:是不是直接將公民或部落客的意見呈現出來,因為最真實的新聞,應該就是公民自己產製出來的新聞。
但是一般傳統媒體,新聞產製有很嚴謹的過程,長官指派人員去採訪某個新聞的時候,就已經是一種篩選,他認為這是可以讓閱聽人看的新聞,所以是權威型的。在這個流程裡面,有校對、審稿的編輯還有主管,好幾層的把關,是一個正確的新聞流程。
現在我們反過來思考:這個新聞流程是不是不符合潮流了-因為這樣的新聞流程,是先入為主的,有守門員把關,可是這樣的新聞,是不是閱聽人的需求?不同的社群所關心的議題,跟新聞守門員主觀的想法可能完全不同。
像是一些環保、弱勢族群的議題,都是我們所關心的,我們希望透過公民的對話,在互信的基礎下互相討論,形成共識以後,進而產生行動,並且對政策造成影響,這就是我們現在所做的。
郭:以前傳統媒體透過單向、權威式的守門人發聲,這樣的方式有錯嗎?如果這樣的方式已經不符消費者對於新聞或資訊的取得模式,那現在的消費者到底要什麼呢?請教陳執行長,以Web TV發展到現在所謂yam天空傳媒,試圖發展一種新媒體。而這種新媒體在您的定義中,是什麼樣的結構環境?
yam天空傳媒執行長陳銘堯(以下簡稱陳):傳統媒體過去也是新媒體,在某個時候以新的方法和技術,改良了當時傳播媒介的傳遞方式,就是一種新媒體。就像這段時間網路被列為新媒體,但我相信過了二十年、五十年,它又會變成傳統媒體。就像新能源,在以前核能是新能源,但現在我們覺得核能很基本。所以我認為網路是一個媒體,整個公司就定位為天空傳媒,這就是新的定位。
我認為媒體要扮演幾個重要的角色:第一個是資訊的傳遞,消費者透過這種平台去取得他要的,就像我們吃飯,有人吃BBQ,菜是自己挑的,然後交給廚師炒;但也有餐館是廚師煮好了端上桌。當BBQ這種吃法是新鮮的時候,我們認為是創新,聰明人永遠有新吃法。但是一段時間之後,BBQ就沒什麼了不起了。現在只是大家很新鮮,原來資訊的取得可以透過網路,我可以創造內容,也可以報新聞。我認為這一直存在於人類的生活當中,只是這個時候剛好我們注意到了。祇是演化的過程而已。
新媒體因為網路的關係,消費者可以自己傳送內容,要負起責任是很重要的事。過去傳統媒體會把一些議題做篩選,這是負責任的。假設新媒體裡面都是不需要負責任的,它會成為一個亂源。現在的電視台、新聞媒體是要負責任的,出版物是要負責任的,它都已經成為一個亂源,網路如果不用負責任就會更亂。所以我認為,好好的使用工具是很重要。
因此,我們一方面提供傳統媒體經過篩選的內容給消費者,這是值得信賴的;另一方面鼓勵消費者創造自己的內容,可能是新聞,也可能是自己的心情日記,再由這個部分慢慢導向實名化,消費者開始有民主的素養,他不能夠侵權、盜版、侮辱他人或不當言論,他也成為值得信賴的對象。
郭:的確,部落格之所以快速發展,因為它站在鼓吹底層發聲,走向公民媒體平台的浪潮上。所以新媒體,不過就是一個演化的過程,但在這過程當中,如果不小心、不恰當使用,可能會造成一種負面的災難。但這樣的力量,就能夠直接轉換成為公民媒體嗎?台灣真的可以經營出公民媒體嗎?什麼是落實公民媒體的要素?
何:公民必須負責任,才是個好公民。報導或呈現的內容,也必須要負責任,不能虛構、剽竊、煽情等。以PeoPo公民新聞網來講,我們要求公民在成為公民記者時,必須認證,交出身分證明,學生用學生證,社團就用社團證明,這是第一步,你必須要跨過這個門檻。
我們的做法是匿名制,可以用暱稱,但是管理者知道這樣的訊息是從哪裡來的。公民認證以後,會先有自己的部落格,跟公民平台連結,如果想對某個議題發表意見或是評論,或是個人的心情書寫意見陳述,就post上去。
有些對傳統媒體來講,可能是相當小的新聞,可是對個人來說,可能是個大的事件。可能是個焚化廠的事件,或者只是在我身邊一個里民、村里的事件,可是公民認為很重要,就把它post上去,透過部落格來到主網頁,這就是公民新聞平台。post後可能會有迴響,當推薦數字一直增加,更多人對這個議題關心,並且把相關的內容往上丟,不斷累積疊加。對公廣集團來說,我們也會把相關內容往上丟。
接下來,這樣的公民媒體是有行動力的。我們會把議題往傳統頻道上傳遞,傳統頻道就會產製成新聞播出。例如樂生療養院的辯論,在公共電視的攝影棚裡,找來兩造的人馬討論這個公共議題,這就是透過網路,然後跟傳統的實體媒體做結合,讓大家先透過網路辯論,討論出一些提綱以後,就會到主流媒體上再做成新聞的呈現。
郭:就「PeoPo」來說,它是一種審議式的民主,你要成為公民記者,必須先確認身分,但可以用暱稱匿名。不過通過審核後,公民所提出的文章或影像報導,就不需要第二關的把關篩選嗎?
何:傳統媒體一定要經過審稿,但是在公民平台,我們認為公民必須對自己的言論負責,所以讓公民記者直接貼上內容。但我們採取公民自治,公民可以推薦,也可以檢舉。另外我們招募公民新聞的巡守員,分成四個時段,公民新聞巡守員會審視有沒有不符合公民新聞價值的內容。可是真正審稿的過程,還是在傳統媒體。
公廣集團的五個頻道要使用公民新聞上面的內容時,必須要審稿,跟張貼這篇文章的人做確認,包括文章來源、人事時地物這些基本的新聞要素,都必須交代清楚,才能進一步引用或是使用這篇文章或是影像。
郭:一般所熟知的網路行為模式,前端的身分確認沒有辦法完全落實。如果以公民平台媒體發展的過程裡面,要做到完全的身分確認,這是可行的嗎?
陳:其實對公司來說,第一個要做的是內容的審核,倒不一定是人的審核。人的審核只是為了控制內容不要偏頗,假如出了問題,讓公司可以找到這個源頭。所以我們內部的討論重點是說:即使我做了審核,還是會出問題,所以我們不做審核,但有兩種措施防範。
第一個是把公民創造的內容交給公民仲裁,因為公民太多了。比如說中國有幾個播客網站,播客寫了新聞張貼,但中國這麼多的省份,以一個網站來說,不可能查證是否真的發生這樣的事情,無從查起,因此就把查證的權利,交還給公民裁決,利用推薦和反推薦的機制評定。
第二個部分是由機制和程式來做。比如說內容中出現哪些關鍵字樣,像是情色的關鍵字樣,由程式去搜索,找到內容告知後台的編輯人員,再裁決這樣的內容是否該下架。
回到Web 2.0,公民聚焦在公民新聞這件事情上,無非是要影響力。所以,為什麼網民不在自己的部落格裡面寫日記,發發牢騷就好,卻要跑到一個公民新聞平台,發布公民新聞,無非是想發揮影響力,這就會產生個人主觀的問題,因為我主觀的認為你們應該知道我認為很重要的事情,於是就衍生出分眾。
美國有一些廣播名嘴,故意挑釁政府,發表不當言論,讓全美國民眾和全球媒體像CNN,報導這位廣播主持人,因為他要影響力。所以我並不認為公民新聞是個柏拉圖的美好世界,所有的事情都可以伸張正義,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被平衡報導,但是資訊不會被平衡閱讀。當資訊越來越多的時候,閱聽眾會選擇他所想要閱讀的,就會變小眾。唯有成為主流新聞,才有影響力。
所以公民新聞即使落實,還是會有所偏頗,因此平台經營者要能看出重要議題,丟出適當的討論。像是中國的網民,超過一億兩千萬,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部落格,如果要實名化,實際上做不到,於是把裁判權交給其他的網民,每個人都是仲裁。接下來丟出議題,引起熱烈討論。例如丟出北京奧運議題,可能找個跆拳道專家來談,張貼上去可能引來十萬篇回覆。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許多面向。我發現公民新聞很難有機成長,因為會長出沒有修邊的雜草。公民新聞應該像庭園一樣,經過修剪,主流媒體以專業訓練和專業人員,經營公民新聞平台,就會創造出非常漂亮的庭園。
郭:如果公民媒體,最後還是會變成另外一種主流,那麼我們所期望的平衡閱讀跟多元報導,是不是也無法落實?而未來公民媒體,如何防止抄襲、不當報導、惡意攻詰或是杜撰?有什麼方法可以先行防杜? 何:基本上我認為要專業治理,可是這個專業是值得討論的。傳統的新聞工作者受過比較好的新聞訓練,當然是可以信賴的。而在公民新聞,因為要讓公民發聲,所以要讓公民有更大的權利去做。
PeoPo的做法是,當一個大家關心的議題出現時,希望能夠產生一定的影響力。但他的影響力對社會是正向還是負面,必須讓雙方有對話的可能性,因此我們讓兩造在平台上公平的呈現。第二個就是座談,透過座談讓彼此面對面通話,凝聚共識。第三個做法是會直接到傳統平台上播出,引起更多人注意,更多迴響,進而引起政策制定者的關注,我們希望透過層層互動,培養公民素養。我認為台灣的公民是成熟的,必須要讓這樣的成熟,在公民平台上有形塑的可能,所以我們做這樣的嘗試,也有信心。
郭:經營一個平台所投入的成本資源是非常龐大的,雖然說部落格、部落客自己要負責,但是未來經營者可能有商業行為或是收費和一些法律的問題,公司要不要負責?
陳:我認為台灣人民的素質一直在提升,台灣的人民已經可以聽反方的意見。我們有個部落格是台灣第二大部落格,叫做天空部落,大概有一百三十萬個網民,這是註冊有案的會員。每天造訪大概上百萬人,一個月大概有三五百萬人次,我們只有三個站管人員,就管三百萬人。基本上還是會有衝突,會有糾紛,希望仲裁處理,但是三個人可以處理三百萬人。民主政治的優點就是用很少的人,管理大多數的人。當然要給公民自由,但是必須訂出很多制度。
我們內部曾討論過3.0的制度,保留1.0的官方做法加上2.0的民主分享精神,結合出一種新的3.0,我認為民主政治國家差不多就是這樣。官方還是保留仲裁權,建立制度,但官方不限制你要做什麼動作,把官方的控制跟民間的自由整合起來,就是現在的民主國家。
其實出版、發行、言論自由,本來就在人民的手上,只是從來沒有這麼方便過,以前一個公民講一句話,沒有多少人在聽,但現在上網隨便就有幾萬人來看。這個權利這麼容易取得,一時之間可能迷失,但慢慢經過兩三年之後,就會找回正路:其實我們每天都在發聲。
郭:新媒體結合部落格和影音畫面,成為網路多媒體,對傳統電視產生的衝擊有多大?傳統電視媒體會沒落消失嗎?
陳:我認為電視媒體不會消失。其實網路媒體跑得太快了,脫離消費者實際上的限制。但是傳統媒體正往前跨步,網路應該跟傳統主流媒體合作,主流媒體往前多跨幾步,雖然辛苦,但是要追上來。當然網路媒體要往後退幾步,兩個媒體就可以接軌。如此對消費者是福氣,這樣的情形在很多國家都還是斷層。
影音是未來網路媒體的主流之一,因為頻寬越來越不是問題。以後的情況是消費者只要有一隻手機,現場就可以SNG連線,傳回他的網站部落格直播。科技是未來的夢想,所以科技總是跑在最前面。網路業者距離科技很近,因此跑得很前面,但是和消費者產生斷層。微軟說數位家庭,已經講了很久,但到現在只看到影子,還沒看到成熟,因為這個過程要很久。所以網路和主流媒體合作,就會創造出新的可能。
至於網路新媒體對電視的衝擊,英國有個數據顯示,電腦的開機率已經高於電視的開機率了。不過在台灣,現在晚上尖峰時段開電視的人比應該還是比開電腦的人多,但是可能再過三年,開電腦的人就會比開電視的人多了。這代表廣告預算的流向,以及消費者已經不再花時間坐在沙發上看電視。廣告預算就會流向網路,這種變化可能在三年之內就會發生。
再來看主流媒體,現在談論政治議題的節目收視率還可以,慢慢也會受到影響,所以電視台應該去思考:消費者電視開機率下降、電腦開機率上升,我怎麼到那一頭等商機?當然這個挑戰很難,一旦消費者離開電視上網,競爭就不是四十個頻道而已,可能有四億個網站在等著他。所以網路媒體也應該要退一步,和主流媒體結合,雙方都用科技的力量,讓主流媒體純正的血統,加上網路媒體科技的力量,創造雙贏。
郭:不過當廣告從就媒體移轉到新媒體時,原本在電視播出時可以產生的價值,到了新媒體還有同樣的產能嗎?
陳:對媒體代理商或對廣告主來說,只要遇上新媒體,就先打個折,因為廣告主不確定成效。網路正在面對這個問題,因為它是新的媒體,所以現在確實搶不到主流媒體的廣告。但是慢慢的,這個情況會改變。因為廣告買主也會有一些新的二十幾歲的產品經理或是行銷經理,他會慢慢長大,對他來說,網路是一切,但對現在三十多歲的主流中階主管來說,他還是認為電視跟報紙是一切。現在是新舊交替,需要時間去改變。
當然我們可以催化這種轉變,結合科技和技術的力量,譬如Google推出有點擊才付錢,這對過去傳統媒體是不可能的,怎麼可能確定看過電視才付廣告費,這是不可能的。但是網路有新的銷售方式,他這樣可以催化廣告主,接受度會快一點。所以美國Google現在一季營收可以有一百億美金,甚至超越主流媒體的廣告營收。Google已經找到了方法去說服傳統的廣告主跟代理商。在台灣慢了一點,可能慢了一年,但是台灣的廣告主跟代理商終究會醒過來,會覺得其實網路廣告是很便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