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昇的意見]沒錯,邦聯模式 台灣變成 中國的一個 邦(state 州) 這是不可能接受的! =============== 三種模式的差別 一國兩制: 台灣是 中國的一個 特別行政區(SAR) 或 一個省(Province) 邦聯模式: 台灣是 中國的一個 邦(state 州) 或 一個自治區 一國兩家: 台灣是 中國之中 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衝突的 獨立自治國家 ( state Disputed sovereign nation) 台灣必須確保獨立自主的現狀! 即分裂國家(互不隸屬的獨立政治實體,但是主權主張衝突) === 再次呼籲 由台灣主動出擊 提出 一國兩家(國中有國) 的新思維 請看我 新聞後的說明,也呼籲陳總統 主動出擊,向國際提出 新一個中國政策
全力支持陳總統, 建議提出 一國兩家 (國中有國) 新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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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政治關係 陳總統:台灣人民目前不可能接受邦聯模式
2006/05/19 21:53
記者王宗銘台北報導
陳水扁總統19日表示,兩岸未來要建立什麼一個政治關係或模式,只要2300萬台灣人民同意沒有什麼不可能,但以目前來說,我們認為條件還不夠成熟,也不可能實現,因為中國一再把台灣矮化、邊緣化、地方化、甚至去政府化、去主權化,所以包括所謂邦聯模式,2300萬台灣人民目前是不可能接受。
陳總統今天下午在總統府出席與瑞士日內瓦「歐盟亞洲事務研究中心」連線的視訊會議,對於我國第十度叩關WHO做出完整說明。會議由「台灣醫界聯盟」吳樹民董事長及「歐盟亞洲事務研究中心」主任范德吉博士(Willem van der Geest)共同主持,並由「日內瓦大學亞洲研究中心」主任雷尼耶博士(Philippe Regnier)、歐洲議會議員席曼斯(Konrad Szymanski)及「世界醫師會」會長雷特普(Kgosi Letlape)參與對談,總統於開場致詞後,隨即與三位與談人對談,並接受現場國際媒體提問。
雷尼耶問到,是否可能在不用正式宣布獨立的情形下,由兩岸締造一個類似於日內瓦共和國的模式?在不改變中、美、台現狀的前提下,瑞士模式或聯邦模式如何能夠適用在台灣的憲改上?
陳總統表示,我們非常了解「日內瓦共和國」是瑞士聯邦的一部分,獨立了好幾個世代,這是不是能適用於台灣與中國的關係,我們曾一再說過,對於台灣未來、兩岸關係,只要2300萬台灣人民同意,不排除任何可能。
陳總統說,過去半個世紀,確實存在「一個中國」,也確實是「一個中國」,那是一個極權的中國,但在對岸卻有一個民主的台灣,所以台海現狀就是一個民主的台灣加一個極權的中國,兩者互不隸屬,各自獨立,是兩個不同的國家。雖然台灣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也不是WHO正式會員國,甚至在全世界只有少數國家與台灣建立正式關係,但是絕對不影響台灣作為一個國家、作為一國主權國家的事實與現狀。我們沒有反對中國,我們也不會與中國大陸13億人民為敵,我們所反對的是一個極權的中國,中國共產黨的一黨極權統治。
陳總統說,他在接受法國「費加洛報」專訪時曾特別提到只要5個條件能夠成就,到時2300萬台灣人民可能在很多想法會作調整與改變也說不定。第一,中國必須放棄一黨極權獨裁統治、第二,中國必須實施真正民主、自由以及重視人權的制度、第三,中國不再對台灣打壓,其中包括在國際舞台不再打壓台灣參與WHO、第四,中國放棄對台動武企圖及廢除「反分裂國家法」、撤除對台所部署的飛彈、第五,中國必須尊重2300萬台灣人民自由意志的選擇權利。中國只要能做到以上5點,相信2300萬台灣人民可能會改變對中國所謂兩岸終極統一的結論也說不定。
陳總統表示,換句話說,兩岸未來要建立什麼一個政治關係或模式,只要2300萬台灣人民同意沒有什麼不可能,但以目前來說,我們認為條件還不夠成熟,也不可能實現,因為中國一再把台灣矮化、邊緣化、地方化、甚至去政府化、去主權化,所以包括所謂邦聯模式,2300萬台灣人民目前是不可能接受。
在憲改方面,陳總統說,大家都知道,去年6月7日2300萬台灣人民終於完成重要的憲改工程,也就是立法委員席次由225席減少為113席,立委席次減半,而且改採單一選區兩票制,同時將立法委員任期由一任3年改為4年,更重要的是廢除國民大會,改採單一國會,同時完成公投入憲。
陳總統說,所以他必須特別說明的是,未來的憲改工作,我們非常重視憲法程序,就是任何憲改版本或方案、主張最後必須要通過2個關卡才能完成,第一,必須通過立法院四分之三高門檻的同意,第二,通過2300萬台灣人民公投複決同意,所以大家如果對台灣政治生態、特別是國會政治生態有所了解的話,就可以很清楚認識目前並沒有任何一個政黨在國會擁有過半數席次,遑論要達到四分之三高門檻,所以要達到四分之三高門檻的同意,其中所代表的意義就是要能通過不分朝野黨派幾乎一致的認同及支持才有可能。
陳總統說,此外在2300萬台灣人民公投複決的同意也是非常高的門檻,不是投票數的二分之一同意,而是公民數的二分之一同意,才能夠完成憲改,就以2004年的大選為例,公民數大概是1600萬,但他本人只是過半數勝選,我們是投票率8成的半數當選,但是我們了解在總統大選同時也舉辦歷史性第一次公民投票並沒有過關,因為要過關必須要有公民數1600萬票的二分之一,800萬票才有可能成功,我們只拿到700多萬票公投的同意,因此公投是沒過關的,所以要通過公民投票來複決同意,讓憲改能夠完成可以說比要選上總統還來得困難。
陳總統說,所以大家所關心涉及主權議題或國號變更、領土改變等敏感複雜的問題,我們認為要通過四分之三國會高門檻的同意就已經非常困難,還要公民數的二分之一來公投同意,可能是難上加難,我們希望能有一部合時、合身、合用的台灣新憲,但是還是要等到台灣社會條件成熟、國會支持、人民同意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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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昇的建議]依照 分裂國家 之政治理論,
中華民國(台灣)為一個 主權有爭議的獨立自治國家( state Disputed sovereign 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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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提出新『一個中國』政策 (New One China policy)=一國兩家(國中有國)
主旨:為維持和平,解決爭議,願釋出善意,提議 新『一個中國』定義
並採行以下步驟:
為配合新一個中國政策,重申中文國名為[JHMG]中華民國,但是為了避免
混淆以及承認中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自2006/12/25日起,將英文國名正名為
Jong Hua Min Guo(Former Repubic of China) 以示承認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
承認[PRC]中國人民共和國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為唯一合法代表
[CN]China中國之政府,並已經繼承過去[JHMG]中華民國於聯合國之權利
且再次重申已於1990年5月1日起,終止動員戡亂時期,片面宣布結束兩岸的戰爭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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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個中國』定義( 海峽現狀定義 )
[TPJM]台澎金馬曾屬於[CN]中國的一部分
[PRC]中華人民共和國是[CN]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代表
[PRC]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知及宣稱[TPJM]台澎金馬屬於中國的一部分
但是[PRC]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擁有[TPJM]台澎金馬之統治權
而是自1912起,一直由1912年成立的[JHMG]中華民國政府統治中
所以[TPJM]台澎金馬現在是屬於[JHMG]中華民國,
而[JHMG]中華民國現在是一個
事實行使治權而主權有爭議的獨立自治國家( state Disputed sovereign nation)
說明:
[CN]中國( China )是一個Country 國家,其政府為[PRC]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PRC]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 State 主權國家
[CN]中國宣稱[TPJM]台澎金馬地區亦為[CN]中國的一部分,
但是現在由[JHMG]中華民國政府統治
[JHMG]中華民國現在是一個『主權爭議自治國家』雙方處於『戰爭敵對狀態』
[JHMG]中華民國提議舉行『終止戰爭敵對狀態談判』進入『爭議協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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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協商狀態』
[PRC]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JHMG]中華民國政府,且承認兩岸分裂分治此一事實,
[JHMG]中華民國政府承認[PRC]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且認知[TPJM]台澎金馬為中國之一部份,且承認[PRC]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唯一代表[CN]中國之政府
雙方同意於爭議協商狀態中,
[JHMG]中華民國保持『主權有爭議的自治國家( state Disputed sovereign nation) 』之現狀
兩岸形成 一國兩家的狀態 (一個中國有 一個主權國家,一個自治國家),
即一個主權國家之中,『部分地區為自治狀態』的爭議狀態
亦即[JHMG]中華民國承認[TPJM]台澎金馬為中國之一部份 以換取
[PRC]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JHMG]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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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同意統一與獨立的步驟:
[JHMG]中華民國不論欲與 [PRC]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 或獨立於[CN]中國之外
都必須通過
1.[PRC]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意
2.[JHMG]中華民國全民公投過半數通過
3.(將來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擁有全民公投權利)[PRC]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公投過半數通過,始得行之
且雙方均得於對方宣傳溝通方案內容
[JHMG]中華民國並承諾於五十年之內,絕不提出獨立公投
[PRC]則承諾於爭議協商狀態中,絕不使用武力
雙方應立刻進行政府對政府之協商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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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