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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昇報告]第一部份:新聞稿

「一綱一本與一綱多本相關法律與實務問題」研討會新聞稿

主辦單位:台北律師公會、中華民國教育改革協會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96.5.20

  1. 台北市法規會前主委陳清秀主張:「國民教育法第八條雖有學校選書的規定,但縣市政府應仍有行政指導與監督的空間。」
    但與會學者周志宏、廖元豪、李建良均認為國民教育法第八條規定文意極為清楚,就是學校選書,行政指導不能逾越法律,干擾學校選書,而行政監督不論是適法性監督或妥善性監督均應支撐學校選書,而不是顛覆學校選書。
  2. 縣市政府如果要自訂法規,與會學者廖元豪說明:縣市政府如果要自訂法規,變更職權歸屬(如委託)也要是同位階的法規,因學校選書是法律層次的規定,要變更職權歸屬也必須是修改法律。
  3. 教育部必須有更明確的行政處分,去指明哪一個縣市不可以做哪一個行政處理,一方面逼台北市必須進行行政訴訟,另一方面支撐家長的訴訟。
  4. 與會學者廖元豪表示,儘管高級中學法第三條允許台北市就市立高中部份辦理基測,應該做法律之間和協性的解釋,解釋為台北市的基測可以不必有國民教育法第八條的適用(及鎖定單一版本命題),是濫用行政裁量。
  5. 與會學者李建良建議,教育部可以就台北市進行推動一綱一本向大法官申請暫時處分,繞過行政程序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
  6. 與會學者李建良表示,依教育的本質,教育的實質內容應該不能由國家或政權加以支配,而且不能多數決,必須保留少數與多元。
  7. 研討會引言人丁志仁表示,台北市說台北市效法日本廣域選書根本不是事實,全日本有五百多個選書區,平均23萬人口就有一個選書區,北市縣選一個版本是日本選書區的24倍大,完全不能類比。
    吳清基對市議會說日本東京都選一本,事實是東京都有54個選書區,每一個選書區都是獨立選書。
  8. 按照目前課程改革的進程,一綱多本至少應實施13年,10屆學生,才能完成教師教材評量的螺旋提升。目前一綱多本只實施6年,3屆學生,尚需給予更多時間推動,不應貿然回頭,讓改革的進程夭折。
  9. 民間教育團體將會公佈今年基測數學、自然、社會所有考題來自哪一個教材版本,使家長理解到不論唸哪一本,只要讀通一本,都可以因應基測。
    至於華語文與英語文,因為學生除了學課本以外,還要掌握日常生活中大量的語文經驗,所以不適合公佈,各考題出在哪一個教科書版本。
  10. 本日研討會共有55人參加,發言極為踴躍,使原定的結束時間必須由15:20延長到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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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請看: 台北市政府釋憲聲請書(一綱一本)

教育部的解釋令(回應我們的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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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務必請參看:

教科書制度與政策變革
改革與傳統真的背道而馳嗎?
今是昨非,抑或昨是今非?教科書一綱多本爭議之分析
一綱一本無助紓解升學壓力
一綱多本太沈重? 學者: 升學考試才是壓力
適才適性,尊重教師專業自主選擇權
一綱一本=走教育回頭路?
請保障學生多元學習,維持一綱多本(作者:丁志仁)
請願書(禁止其以任何脫法方式違法實施「一綱一本」方案)
我們所面對的,將會是什麼樣的未來?(全文轉載 from 朱學恆 路西法地獄)
沒有標準答案的時代 (還要培養有標準答案的孩子?!)
郝龍斌周錫瑋如期推動一綱一本教科書計畫?!
中小學教科用書審查制度之研究
台灣及世界教科書選用制度(轉載)
推薦:教出品格力(2007親子天下教育專刊)
這樣的立委?(2007.4.12立法院一綱一本專案報告委員發言紀錄)

郝龍斌為何不敢回答? 為何違法也要急著推動一綱一本北北基測?

8縣市一綱一本:教部認定違法 

關鍵問題是: 考一綱還是考一本! (重點根本不是 教一本 或 教多本)

高雄教師會正式決議反對一綱一本修法(全文轉載 任懷鳴 信件 及 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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