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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昇的意見]中國大陸一綱多本!

這些整天歌頌中國的闌尾,這次是不知道,還是怎樣?

我再一次跟 侯冠群市議員 報告:

請看這篇研究,中國大陸是從一綱一本改成一綱多本, 甚至變成 多綱多本!!!

引用來源: http://www.trd.org.tw/Cpast/895030/890530-13.htm

 

大陸教科書選用制度研究

華東師範大學教授 謝安邦

 


  凡實施教育的國家必定有自己的教育目的,這種教育目的必定體現為一定的課程標準,一定的課程標準又必定體現為一定的教學內容,也即國家最後是通過一定的教學內容來影響受教育者,從而達到自己辦教育的目的。而教學內容的集中體現則是教科書[註1]。教科書成了國家教育意志的重要表現,成了廣大教師教育活動的重要依據。可見,教科書在一國所施教育中的地位與作用。正因如此,涉及教科書編寫、審定和使用的教科書制度,就不只簡單是教學內容的規定與審查問題;它既反映了國家持有的人才觀,還反映了國家運行的教育體制,尤其是課程體制。所以,有關教科書制度的研究就具有對教育窺葉探林的意義。本文雖重在研究教科書的選用制度,但因選用制度與大陸整個教科書制度的發展息息相關,有時甚至很難將其分開來單獨論述;所以,這裡的教科書選用制度研究,一定程度上也表現了對整個教科書制度的研究。

一、大陸教科書選用制度的演變

  大陸教科書制度從沒有到確立,從確立到改革,其間經歷了一個不斷變化的曲折發展過程。這個過程也是教科書選用制度的發展過程。

(一)1951年:制度的確立

  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大陸的教科書主要實行兩條道路:一是重新編訂老解放區和國統區的舊教材,一是直接譯用蘇聯的現成教材。隨著新中國的整體改造進程,國家也加快了教科書建設的步伐。首先,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總署確定中小學教科書自編及全國統一供應的方針,由出版社總署和中央教育部共同組建人民教育出版社,承擔出版中小學教科書的任務。1951年政務院文教委員會批准《1951年出版工作計劃大綱》,規定「人民教育出版社開始重編中小學課本,並於本年內建立全國中小學課本由國家統一供應的基礎」。於是,人民教育出版社依據1950施行的《小學各科課程暫行標準(草案)》和《中學暫行教學計劃(草案)》,在已經出版的教科書中選擇較好的進行修訂或改編,形成第一套全國通用的中小學教科書,於1951年秋季統一在全國使用。並且,人民教育出版社自己對所出版的教科書進行政治、科學、教學原則及文字方面的審查。至此,編審合一、一綱一本統編通用的國定制教科書制度得以確立。「一綱」主要指隨後正式通過的《中學暫行規程》以及《中學教學計劃》和《小學暫行規程》以及《小學教學計劃》;「一本」主要指由人民教育出版社編審與出版的教科書,這反映出大陸有關教育管理的權力都集中於中央。這種制度持續到1958年時發生了變化。

(二)1958年-1986年:制度的流變

  一綱一本統編通用的國定制教科書制度在1958年-1986年期間,因大陸的政治運動干擾而呈現出曲折變動的經歷。下面分三個時期來加以說明。

1、1958年時期1958年大陸掀起了「大躍進」的高潮。在這種激進追求速度的思想影響下,各學校開始進行縮短學制的試驗;相應地,教育界認為中小學教科書呈現出的主要問題是「少慢差費」現象。為此,1958年8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布《關於教育事業管理權力下放問題的規定》,一方面指令教育部組織編寫通用的基本的教科書;另一方面又提出,各地方根據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的原則,可以對教育部和中央主管部門頒發的各級各類學校指導性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通用教科書進行修訂補充,還可以自編教科書。於是,從9月起,各地採取增、刪、補的辦法,對通用教科書進行修改;在此基礎上,18個省和師範院校自編了全套或部分9年制、10年制中小學教科書,並投入使用。應該說,1958年「修訂補充指導性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的做法已打破了「一綱」,而「通用加自編」的做法則打破了「一本」;從而使一綱一本統編通用的國定制教科書制度發生了變動。但這種變動卻因各地所編教科書嚴重存在政治知識形式化、內容減增過度、系統性差、脫離實際等問題,以及教科書在全國的使用出現混亂失控的局面,而使帶有「多綱多本」性質的教科書制度並未發揮它真正的作用。

2、1959年-1965年時期。鑒於1958年教科書制度運行的混亂情況,1959年中共中央轉發了教育部黨組《關於編寫普通中小學和師範學校教材的意見》。《意見》中指出普通中小學教材應該保證全國必要的統一性和應有的水平,由教育部負責制定中小學的指導性教學大綱、編寫通用教材供各地採用,地方可因地制宜作適當變動,並編寫補充教材和鄉土教材。於是,1960年人民教育出版社統編了全國通用的中小學教科書,直到1965年,期間對教科書作不斷的修改。所以,這一時期的教科書制度實際上又變回到「一綱一本統編通用的國定制」狀態

3、1966年-1978年時期1966年大陸開始了「文化大革命」運動。以前的通用教科書成為被批判的材料,擔任統編教科書任務的人民教育出版社被解散。1967年10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大中小學復課?革命的通知》,要求各地自定課程、自編自審自用教科書。於是,北京、上海等地教育部門於1968年自編了暫用教科書,1969年發行使用。沒有自編教科書的地區多採用北京版或上海版的教科書,直至1978年。這一時期既談不上「一綱一本」,也談不上「多綱多本」,甚至可以說是「無綱無本」,因為整個教育已經陷入階級鬥爭的旋渦裡。所有教科書的編、審、用都處於以階級鬥爭為綱的自由狀態,既無科學制定的課程標準,也無科學編寫的教科書。如,當時在極左思想和錯誤路線的影響下,實行以學生為主的「幹部、教師、學生」三結合編寫制度,使教科書的基礎知識嚴重被削弱,內容體系嚴重混亂,質量水平嚴重下降。

(三)1978年-1986年:制度的恢復

  十年動亂結束後,中小學急需新的教科書。於是,教育部成立「教材編審領導小組」,指示重建的人民教育出版社編寫全國統編通用的新教材,並於1978年秋季投入使用。這次教科書的編寫以1977年教育部制定的教學計劃為依據,初步扭轉了10多年來各地使用教科書在內容謬誤、程度不一、要求參差的混亂狀況。從1978年到1986年這幾年中,人民教育出版社又根據學制的變化和修訂的教學計劃要求,不斷對通用的教科書進行審查、修訂和改編。至此,教科書制度又恢復了編審合一、一綱一本統編通用的國定制。

(四)1986年-今:制度的改革

  隨著1985年中央教育體制改革的進程,1986年4月大陸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為了切實推進九年義務教育,國家教育委員會[註2]加大了中小學教材改革的力度,教科書制度也由此發生了一場真正意義上的變動,一次具有開放性質的改革。這就是以1986年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的成立為標誌,國定制的教科書制度改革為審定制;「一綱一本」的統編通用制改革為「多綱多本」的競編選用制。

1、關於教科書制度中的編審制度改革在實行編審合一、一綱一本統編通用的國定制教科書制度時,大陸教科書的編審制度體現為:由國家教育委員會指定人民教育出版社,按照國家統一的課程標準編寫教科書,其間編審合一。但1986年後變成編審分離的「一綱多本」和「多綱多本」的審定制。1986年9月中央成立了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並且下設各學科審定委員會和常設辦事機構──國家教育委員會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辦公室;各地也相繼成立省級教材管理機構。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的職責被定為:審定全國中小學各學科教學大綱和教材;指導各學科審查委員會的工作;指導優秀中小學教材的評選工作。從此,各學科的教學大綱和教材的制定與編寫都必須經過各學科審定委員會審定,然後報國家教育委員會主管副主任簽字批准出版印行,並在封面上標明《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字樣,列入中小學教材推荐用書目錄,才能供各地學校選用。可見,教材審定委員會的成立分離了教科書的編審過程,使「一綱多本」、「多綱多本」、「競編選用」成為可能。當時國家教育委員會副主任何東昌在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的成立大會上就明確指出:「改革現行教材編審制度,把編、審分開,再吸取外國的一些基本經驗,在統一基本要求、統一審定前提下,逐步實現教材的多種風格。……允許在內容的選擇和體系的安排上有不同風格,包括適應不同特點的民族教材、鄉土教材等。但所有公開發行的供中小學教學使用的教科書、教學參考資料、視聽教材,都要經過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後才能提供學校選用。」[註3]而國家教育委員會主任柳斌在1988年進一步指出,既要按義務教育教學大綱的基本要求編寫教材,又要編寫出多種不同風格、不同特點、不同層次的教材;同時要建立編寫競爭機制,學校、研究單位、出版社或集體、個人都可以按照有關的規定來編寫,可編寫某一學科的或成套的教材,可編寫全國通用的或地方、鄉土的教材,但一是必須由教材審定機構統一審批教科書的出版發行,二是編寫人員與審定人員原則上要分開,三是審定前必須進行試教[註4]

  在教科書編審的實際操作上也體現了這種新的編審制度。1988年國家教育委員會頒發了《九年制全日制小學和初級中學各科教學大綱》的初審稿,作為編寫教科書之「一綱」使用,而且還允許上海和浙江兩地建立自己的教學大綱,即以三套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在全國形成「多綱」現象;同年還頒發了《九年制義務教育教材編寫規劃方案》,要求根據不同的學制、地區和學校形成「多本」的義務教育教科書。於是,人民教育出版社編寫了面向大多數地區和學校的六三制和五四制兩套教材,上海市編寫了面向發達城市地區的六三制教材,浙江省編寫了面向發達農村地區的六三制教材,四川省編寫了面向內地的六三制教材,廣東省編寫了六三制沿海版教材,北京師範大學編寫了五四制教材,八所高師編寫了六三制教材,河北省編寫小學部分複式教學的教材,通稱「八套半」教材[註5]並且,全國各地還自編了許多實驗教材和一些鄉土教材。這些教材經過審定後在1993年秋季逐步正式供各地方和學校選用。

2、關於教科書制度中的選用制度長期以來大陸實行教科書統編通用制,教科書選用的權力在國家教育委員會,地方和學校根本無教科書可選。自成立教材審定委員會以實行競編選用的審定制後,國家教育委員會才只負責審定教材的合格水平,而將教科書的選用權力下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及有條件的學校,基本上形成兩級選用制度。1992年國家教育委員會發布的《關於九年義務教育小學、初級中學教材選用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九年義務教育小學和初級中學教材經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的,由國家教委列入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供全國各地選擇使用;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局)組織專門機構審查通過的,列入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只供本地學校選用。……教材的選用權應該逐步下放。從當前看,小學各科教材一般可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選用。初中各科教材可由省或地(市)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選用。對有條件的小學或初級中學,可賦予選用教材的權力,並逐步擴大這類學校。」[註6]這樣,多綱多本競編選用的審定制教科書制度徹底改革了1951年確立的一綱一本統編通用的國定制教科書制度。

  以上我們對大陸教科書制度從確立到改革的發展過程作了簡要的回顧。不難看出,1986年是大陸教科書制度發展的一個分水嶺。在這之前,大陸實行的是用權上移的「編審合一、一綱一本統編通用的國定制」,在這之後,大陸實行的是用權下移「編審分離、多綱多本競編選用的審定制」。兩種制度都是國家在一定歷史時期的特定產物。那麼,應如何看待大陸的教科書制度以及其中的選用制度呢?

二、大陸教科書選用制度的評述

  透過大陸教科書選用制度,包括整個教科書制度近半個世紀的演變歷程,我們可以首先分析出教科書制度的整體特點(這些特點也反映了選用制度的特點),然後依此對現行教科書制度存在的選用問題再作進一步的論述。

(一)大陸教科書制度的整體特點

1.大陸教科書制度表現出較弱的教育性

 

  建國初期的教科書制度之所以實行「一綱一本統編通用的國定制」,是出於國家為了擺脫某些外國勢力的封鎖、力圖獨立自強的政治要求。1958年和1959-1965年教科書制度的變化則與國家的「大躍進」運動的起落一致。至於1966-1978年的教科書制度更是「文化大革命」的政治產物,是國家進行階級鬥爭的工具。應該說從1958-1978這20年間,曾兩次打破教科書的統一,實行地方、甚至學校自編教科書的改革,都因受國家政治運動的影響太大而導致教科書制度非正常的流變。1978-1986年教科書制度又恢復「一綱一本統編通用的國定制」,這與當時國家政治正常化後實行改革開放的政策相一致。可見,我國教科書制度的發展受國家的政治影響比較大,相應地隱沒了其自身所具有的教育規律及教育特性,從而表現出較弱的教育性。

  當然,任何一個國家的教科書制度都要,也應該要體現該國家的政治與經濟利益,符合該國家政治、經濟對人才的要求;而且國家也應該對教科書的編、審、用作一定的方向性和質量的控制。但是,教科書同時還是教育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既要反映教程還要反映學程,如通過提供進一步學習所需要的基本事實、概念與概括性論斷,使學生可以按自己的進度漸近學習;既要體現教師教的課程標準和方法,還要體現學生學習的途徑,如向學生提供一條檢查和重組自身知識的途徑,等等。可見,教科書的編審用應該切實顧及學生的發展需要。這如同格溫所說,教科書的編寫是否精確地展示了學生的成熟程度和生長階段,比任何壓力集團審查教科書的權力更為重要。因此,設置教科書制度的最終依據應該是如何有利於教育教學的開展,如何有利於人才的培養,如何有利於教育制度的完善。即,它的確立與運行必須反映教育自身的要求、符合教育本然的規律、促進教育良性的發展。所以,教科書制度,包括編審與選用制度,都應該有它以人才培養為中心的相對獨立的性格。目前大陸仍在進行的、自1986年以來就不斷開展的有關教科書制度的深化改革也反映出這樣的趨勢。

2.大陸教科書制度表現出一種不完全的等級管理模式

 

  等級管理模式強調組織中的垂直關係和領導對主管部門所承擔的效能責任。它以垂直的等級方式劃分職業角色:高級職務向低級職務下達工作任務,低級職務的人要對高級職務的人就其承擔的工作負效能責任。[註7] 由此,宏觀而言的等級管理模式有兩個關鍵:第一,最高管理層要分權,最低管理層要有權;第二,最低管理層要承擔效能責任,最高管理層要檢查效能責任。從大陸教科書制度的演變過程我們可以看出,無論是編審合一、統編通用的國定制,還是編審分離、競編選用的審定制,其編審用都是實行中央、地方、學校三級部門的垂直管理。這與大陸的中央集權體制相吻合。黨中央、國務院是中小學教科書管理工作的最高權威決策管理中心,中宣部和國家教育委員會是其具體主管部門(中宣部負責教科書的思想意識形態控制,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業務領導),國家教育委員會設置的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及其各科教材審定委員會是最高權威的教材審定機構;相應的,受國家教育委員會領導的省級教育委員會則為各省、市、自治區範圍內有關教科書的業務主管部門。但總體來看大陸教科書制度是一種不完全的等級管理模式。主要體現在:最該擁有教科書編審用權力、最該具體承擔編審用責任的第三級管理層學校卻幾乎全無有關教科書方面的權力。且不說在國定制時期,教科書的編寫用權力全部集中於中央,就是在審定制出台後,教科書制度雖然呈現權力的兩級劃分,但第三級管理層學校始終沒有編審用權力。與此同時,學校也喪失了應該承擔的對教科書編審用的效能責任這種不完全的等級管理模式一定程度地導致了大陸教科書制度的低效運行

(二)現行教科書制度存在的選用問題

  上述教科書制度的特點也反映了選用制度的特點。在總體認識這些特點後,我們將能更好地具體分析現行審定制中存在的選用問題。

1.有關「多綱」與選用的問題

 

  「多綱」制是國家課程管理體制改革的自然結果。自1988年確立了「多綱多本」的課程改革方向後,大陸先後出台了三套九年義務教育課程方案:1989年上海市首先編寫並通過了《上海市中小學九年制義務教育課程改革方案》,內含全日制中小學培養目標、九年義務教育課程改革試行方案,其適用範圍是經濟文化比較發達和辦學條件好的城市地區的全日制中小學;1991年浙江省審定通過了《農村地區九年制義務教育試行教學計劃》,內含九年義務教育教學計劃和中小學各科教學指導綱要,其適用範圍是發達農村地區的全日制中小學;1992年國家教育委員會頒布了新的《九年制義務教育全日制小學、初級中學課程方案》,內含九年義務教育全日制小學、初級中學課程計劃和24個學科的教學大綱,其適用範圍是全國全日制中小學。這三套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形成了國家課程與地方課程並行的局面,從而規定了大陸教科書審定制度的「多綱」性質。既然出台了適用範圍不同的三套課程方案,這就表明國家認可中小學校的教育教學追求和質量可以有所不同。應該肯定,承認和注重教育教學的差異與大陸地區發展不平衡所帶來的人才需求不平衡是相一致的,並且對這種差異的關注還必須日益加強。但「多綱」必然導致「多元化」。如,三套義務教育課程方案中,浙江和上海都將培養各級各類人才的教育總目標該為進行公民教育,而且上海還提出發展個性的目標,包括發展個人的興趣、愛好、特長等;浙江在分階段目標中將「具有健康的體魄,良好的生活習慣」放在首位,而國家教育委員會和上海兩個方案則將思想品德的教育擺在首位……面對類似這樣的多元化,如何處理好以下幾個問題就成了實行「多綱」的難點

  一是怎樣確定編制「多綱」的依據;二是怎樣審定「多綱」;三是國家怎樣制衡「多綱」;四是怎樣處理「多綱」和統一的高考之間的關係;五是怎樣使「多綱」體現教育公平。所有問題的中心是「多綱」的質量與效益的雙重保障,這成了在更廣範圍內推行「多綱」制的關鍵。但有關這些問題在現行教科書制度的運行中還未能得到充分、完全的解決。而它們的解決才能真正使教科書的選用具有意義並發揮作用。

2.有關「多本」與選用的問題

 

  1988年的課程管理體制改革,使大陸逐步形成中央與地方的兩級管理體制;地方性教科書以及教科書地方化的要求加強。「多本」制與「多綱」制一樣,其目的也在於適應大陸各地區、各民族之間經濟、文化的差異及其對人才層次、規格、類型的不同要求,以使教育所培養的人能切實地為當地的經濟文化建設服務。而據1990年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的一份調查表明,文科教科書與當地經濟、文化的適應程度為29.3%,理科為24.4%,教科書仍普遍表現為低於或高於本地經濟、文化的發展水平。正是運行中存在的許多困難使「多本」制並沒有真正、完全地得到實現,從而導致選用上的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地方「多本」編寫的困難,縮小了教科書的選用面目前全國70%-80%左右的中小學仍然選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編寫的教科書[註8] 究其原因有兩個:一是在地方編寫教科書的理解上存在一定心理和政策上的障礙,似乎編寫地方教科書就承認了自身質量不如發達地區以及全國的整體水平;並且,不少地方還把編寫中小學教科書不算作科研成果而不列入職稱評審範圍。這就造成了地方編寫教科書的壓力。二是地方很難抵擋人民教育出版社編寫教科書的優勢力量,這是最為突出與重要的原因。國家教育委員會在積極鼓勵各單位及個人編寫教科書的同時,委託了八個單位進行義務教育教材的編寫。其中,不少教材在1992年都通過了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的審查,正式批准為九年義務教育選用教材。但從多方評價和使用情況分析,人民教育出版社編寫教材的整體實力最為雄厚:人民教育出版社因幾十年來一直承擔著國家統編教材的任務,有充分穩定的編寫隊伍和7套通用教科書、教學參考書的編寫經驗;最早於1987年就開始著手教材的編寫工作,先後五次召開會議以交流總結全國各地教材試驗的經驗,其準備時間相對更為充裕;所編寫的教材較其他編寫單位的類型多、適用面廣,可供五四學制和六三學制的各中小學使用;試教所編教材的實驗範圍廣,從1990年秋開始在中小學逐年實驗,參加首輪實驗的有28個省、市、自治區的20餘萬名小學生和12萬名中學生,其中11個省、市還進行了整體實驗。面對人民教育出版社強大的教科書編寫優勢,其他教材編寫單位在盡力模仿它的同時,仍舊顯出編寫經驗不足、編寫隊伍力量薄弱、理論研究水平較低、財力和物力有限等困難和問題。所以,除上海和個別沿海城市外,少數發達地區、廣大欠發達的中部地區和西部落後地區對編寫教科書的積極性都不太高。教科書的編寫目前仍然以人民教育出版社為主體,因此選用也以其為主。至於鄉土教材的編寫與選用,卻因升學率的影響而並未引起各地的充分重視。可見,要進一步做到多本和多本選用,必須加強地方編寫教科書的整體力量,以及轉變地方編寫教科書的觀念。

  第二,經濟利益導致「多本」選用的困難。在實行統編通用的國定制教科書制度時,教材長期實行低價政策,其定價標準一般比其他同類書籍低30%左右,虧損部分由國家補貼,教材發行的經濟利益不大。但在競編選用的審定制教科書制度下,教材發行受市場經濟的影響,其經濟利益得到彰顯。雖然早在1986年國家教育委員會與國家出版局就下達《關於中小學進行改革實驗教材出版、印刷、發行問題的通知》,強調教科書的發行要從社會利益出發,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則,然而卻很難避免各地在地方保護主義情結下,為特殊的經濟利益而紛紛發起的「教材大戰」。這就給教科書使用的多樣化,以及在多樣化下教科書的高質量使用帶來了障礙,從而很容易把「選用」的質量競爭變成經濟利益的惡性競爭,進而造成局部性的「一綱一本」。由此,要做到教科書「多本」使用,必須協調好教科書出版發行單位、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之間的關係,將教科書制度引入法制化和科學化的軌道;同時充分理解教科書的教育意義,把教科書的選用真正作為一種教育活動來進行,盡力避免因教科書自身的商品性而導致教科書選用上的經濟主義。

3.有關學校的選用權問題

 

  作為國家教育目的之載體的教科書,是大陸學校教師教學的最主要、最重要的依據和工具,所以學校對教科書的要求很高;同時又因為大陸的地區發展極為不平衡,差異太大,所以學校對教科書的要求又很異。這「一高一異」的要求使得學校最了解自己所需教科書的類型、層次、品格與質量,最知曉自己所需教科書的編寫方式、審查要點與使用手法。可是學校,包括校長與教師,卻沒有編審用的權力。盡管國家教育委員會主任柳斌早在1988年國家教育委員會九年制義務教育教材編寫規劃會議上就強調,要「把教科書的選用權交給學校,行政部門不得以行政權力進行干預,更不準用統考的辦法強制推行某一套教材」。但實際上由於各種原因並未做到或做得不好,教科書的選用權力仍主要集中在地方教育委員會,如省、市、區、縣教育委員會等,學校普遍沒有教科書選用的權力。而無權便無責。這樣一來,除上述經濟利益的原因外,學校在沉重的統一高考壓力下,往往也自動地放棄了教科書的選用權。

4.有關審定、評價與選用的問題

 

  目前大陸教科書制度仍然存在審評不分與評用分離的問題。盡管審定與評價都是對教科書的一種認定,但審定教科書與評價教科書還不完全一樣:一個屬實質性認定,一個屬診斷性認定。相比而言,前者重視從學科知識的角度對教科書進行編寫質量上的評定,後者更重視從學生接受的角度對教科書進行使用效益上的評價;前者重視專家學者的意見,後者更重視教師的意見;前者決定教科書可不可用,後者反映教科書好不好用。所以,即使是同樣的教材,其審定與評價的結果也可能是不一致的。如,1993年國家教育委員會對通過審定的教科書的選用情況的調查顯示,東部和中部地區的評價明顯高於西部地區,這就表明該教科書的審定在一定程度上與其評價不一致。但不一致並不等於對教科書編寫的否定,而是表示教科書的評價更應該與教科書的選用聯繫起來,包括選用地區學生的差異和選用地區對課程目標達到的希望程度的差異。所以,審定與評價應該適當分離,而評價與選用則應該緊密結合。大陸自1986年實行審定制後,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便擔任起審定教科書的職責,同時也成了權威的教材評價機構。而且,多數情況下,在國家正式組織的教科書評價活動中,其組成人員有國家的行政人員、課程教材專家、教科書編制者與審定者,卻基本沒有教科書的直接使用者──學校教師。因而評價的可靠性、真實性與針對性始終存在不足。

  總之,從編審合一、一綱一本統編通用的國定制發展到編審分離、多綱多本競編選用的審定制,大陸教科書制度體現了國家政治、經濟由動蕩到穩定與開放的變革歷程,反映了國家教育由集中、計劃、統一、單一的管理模式向多元化與多樣化轉變的軌跡。雖然國定制因其不能顧及不同地區、不同學生的實際而被否定,但一綱一本統編通用的做法卻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為國家統一管理人才培養規格以適應計劃經濟的要求發揮了作用,並且也為後來的教材建設積累了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和教訓。審定制的確立正是國家正常發展中對人才多樣化需求的必然結果,盡管它還存在制度本身的完善和制度操作的規範等一些困難和問題,但沿著多元化與多樣化、標準化與規範化彼此結合的思路,審定制教科書制度的改革將不斷開展下去。

三、大陸教科書選用制度改革的趨勢

  在上面的評述中,我們已經涉及到了大陸教科書制度改革的主要趨勢──多元化和多樣化。可以說,從審定制確立的同時就潤育著今天的改革方向,因為,審定制的實質就是要實現多元化與多樣化,而多元化和多樣化正是我們這個時代發展的主題。融於整體教科書制度改革的教科書選用制度,其改革的趨勢也體現了這一主題。這裡我們以上海市開展的兩次課程改革來進一步對此加以闡述。

  早在1988年上海市就開始了中小學課程教材改革。它以編制獨立的課程方案、課程標準和新的教材為突破口,就中小學的課程結構、學科設置、課時安排、教學內容、教學要求、教學評價等方面作了比較全面的改革。1989年國家教育委員會審查通過了由上海市課程教材改革委員會編制的《上海中小學課程改革方案(草案)》。這套方案確立了既重視學生基本素質又重視學生個性健康發展的培養目標;建立了以學科知識體系、社會發展需要與學生身心發展為基點,以提高學生素質為核心的三個維度相統一與均衡的課程結構。其中,社會需求、學科體系和學生發展這三個基點構成一個三角形,提高素質是三角形的中心與重心;三個維度相統一的課程結構為必修課、選修課與活動課三部分的結合,打破設置單一必修課的局面。此次課程改革的方向與基本框架符合國家整體改革的走勢,但在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進一步解決的問題。如,課程和教材還是比較強調統一,而缺乏多樣;課程和教材注重全面和系統,對個性和差異注重不夠,等等。不過,上海市在這次課程改革中所制定的獨立於國家的課程方案,已經標明了教科書制度改革的趨勢。

  為了完善與深化第一次課程改革,使課程教材更加體現上海市的特點,上海市於1997年又開始了第二次課程改革。這次課程改革將提高學生素質的目標,具體闡明為培養學生的發展性能力和創造性能力;圍繞這一目標建立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相結合、優秀傳統與現代信息相結合、國際性與民族性相結合、基礎性與層次多樣性相結合的課程結構和教材體系。在前次設立的三大板塊基礎上,重點建立每個板塊內部的多元化、多層次的結構,用以適應不同地區、不同學校、不同學生的需要。如,在選修課和活動課板塊中設計更多的課群,提供地區和學校以及學生選擇;根據具體條件,還允許有一定比例的課程和教科書由學校自定、自編和自用。並且,上海市還在這次課程改革的基礎上,作了1997-2000年近期和2001-2010年遠期的課程改革措施,如在上海地區實行一綱多本,鼓勵個人或集體編寫教科書;打破統一課時等。可見,上海市的第二次課程改革更加展示了整個教科書制度發展的多元化和多樣化趨勢。

  了解了上海市課程改革的做法之後,結合大陸教科書制度及其選用制度的特點和存在的問題,以及當今世界的多元化特徵,我們可以對教科書選用制度的發展趨勢再作進一步的闡述:

1.第三級管理層將擁有真實權力,實現教科書選用自由即賦予學校,包括校長和教師,對教科書的編、審、用、評的直接、有效參與權,使選用教科書真正成為學校的權力,尤其要成為教師的權力。

2.逐步與高考脫鉤,創設教科書選用環境即多綱多本不再僅僅圍繞高考運轉,而成為學校減輕學生負擔的工具,成為學生個性發展的手段,為教科書的選用創設寬鬆的環境。

3.充分體現「多綱」的意義,擴大教科書選用範圍即逐步加寬全國實行多種課程方案的地區,對於多民族地區還可以考慮在地區範圍內的「多綱」;同時還要使各種課程方案隨地區發展的不同時期而發生變化,為教科書選用提供更多的可選範圍。

4.加大教科書的彈性,創造教科書選用條件即不僅「多本」,而且還要「一本多用」,甚至「多本多用」,為因地制宜、因校制益、因班制益的教科書選用創造條件。

5.增強學校對教科書的遴選能力,提高教科書選用效用即學校在擁有選用權的同時,要擔負起對所選教科書的使用責任,因而必須提高自身遴選教科書的能力,使教科書真正符合本地區、本學校的特點。

6.將教科書制度所涉及的各個環節變成高度獨立與高度聯結的整體,加強教科書選用公正即教科書的編寫、審定、使用、評價、出版、發行等所有環節都各自分離,但又彼此相扣,達到各環節的協調運轉,以避免過多的人為因素影響以及由此產生的惡性選用競爭。

7.法治教科書制度,保持教科書選用穩定即減少教科書制度的行政命令和長官意見,使教科書制度及其選用制度在法律的保護下,保持發展的穩定性並體現自身的教育性。

  總之,教科書選用制度,尤其是整個教科書制度的改革絕不是一朝一夕的結果,而是持續發展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它要受到教育體制改革,尤其是課程體制改革的影響;同時它又會反過來牽制課程體制改革與教育體制改革的步伐。因此,無論對教科書制度以及選用制度的改革作何種趨勢的預測,都必須看到,它始終是課程體制以及教育體制整體改革中的一個範疇,並將隨教育體制和課程體制改革的深化而不斷變化。

結束語

  以上我們對大陸教科書選用制度,包括整個教科書制度的確立與演變、改革與問題以及今後的發展趨勢作了一個簡單的描述與分析。大陸教科書制度從編審合一、一綱一本統編通用的國定制,發展到編審分離、多綱多本競編選用的審定制經歷了整整35年。其間國家的政治、經濟變革對它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一綱一本的國定制符合當時大陸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和計劃經濟體制,但卻使教科書制度顯得過於僵硬而不能適應地區間的不平衡發展;多綱多本的審定制則與大陸體制改革與市場經濟的要求相一致,在打破中央統一的同時關注地方差異,但也存在放權不夠、操作不規範以及不良競爭等問題。目前大陸已經對教科書制度,包括選用制度展開了全面而深入的改革,並且改革呈現出多元化和多樣化的總體趨勢,而這一趨勢還將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裡持續發展下去。

 


1 參考書目

 

  1. 曾天山著,《教材論》,江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
  2. 國家教委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辦公室編,《中小學課程教材建設資料彙編》,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
  3. 郭景揚主編,《論中小學素質教育》,學林出版社,1998年
  4. 石歐著,《教學?論》,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
  5. 瞿葆奎主編,《課程與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
  6. 華東師大課程改革課題組,「上海面向21世紀基礎教育課程體系改革設想」,《華東師範大學學報》,1997年第2期

 

[註1]
應該說,教科書的概念小於教材。但教科書卻是教學活動必不可少的、學生使用最多的、最重要的一種教材,所以,在大多數情況下,往往約定成俗地把教科書與教材作同等含義看待並通用。本文為了直接轉述以及行文的方便,便在同等的意義上同時使用這兩個觀念。[回內文]

[註2]
國家教育委員會現在已改為國家教育部。因涉及敘述歷史,本文在此以及以下部分仍然使用國家教育委員會。 [回內文]

[註3]
國家教委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辦公室編,《中小學課程教材建設資料彙編》,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回內文]

[註4]
參見同上。[回內文]

[註5]
參見曾天山著,《教材論》,江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220頁 。[回內文]

[註6]
《意見》內容參見《課程 教材 教法》1993年第一期。[回內文]

[註7]
參見托尼.布什著,強海燕主譯,《當代西方教育管理模式》,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回內文]

[註8]
參見顧明遠總主編,王英杰等著,《亞洲發展中國家的義務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274頁。[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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