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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蘇的政策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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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環境政策主張
社會福利政策主張
創造工作機會的經濟發展政策主張
教育改革政策主張
活絡傳統產業 創造就業機會
鬆綁法令 大赦台商 促進世界資金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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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環境政策白皮書
一、永續環境願景
「幸福台灣」是此次2008總統選舉的國政綱領主軸。「幸福台灣」是以黃金三角的概念來追求永續發展,讓台灣人民享受到真正的幸福,而非只是物質的享受。「幸福」是一個全方位整體的概念,必須透過體制運作實踐;在價值理念層次上,必須將過去只注重商品生產供給的經濟發展策略,轉變為滿足在地台灣人對家庭、所得、健康、生活品質、社會和諧以及國家尊嚴的需求之整體發展策略。追求「幸福台灣」,是要維持經濟發展、社會公平、環境生態三大面向的均衡發展,形成一個同步並進的等邊三角形,也就是我常講的「黃金三角」。
我所以強調「黃金三角平衡發展」的理念,主要原因在於這等於是先進國家在制定公共政策的時候,非常重要的「政策透視鏡」的觀念。也就是說,透過這個「平衡的黃金三角」的架構,我們在檢視公共政策的利弊得失,以及政府有那些應該處理的重要課題時,就會優先注意到,我們有沒有在經濟發展、社會公義、環境生態這三個面向之間取得平衡發展。
「黃金三角」的終極目標是追求「永續發展」。「永續發展」是指滿足當代人的需求而不損及後代子孫滿足其需求的發展,是兼顧經濟成長與環境保護,並考量跨世代間的社會公平的發展型態。「永續發展」涵蓋經濟發展、社會公平與環境生態三個面向,強調三者的平衡發展,是對經濟體系、社會體系與環境體系三者同等看待,追求三者共存共榮的目標。
這三者中,環境體系是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基礎。它提供經濟體系及社會體系生產、消費及投資活動所需的自然生態資源(包括水、土、林、礦、能源與生態資源等)與環境空間,並作為生產的投入要素以及消費與生活的享受。因此,環境體系對於經濟體系與社會體系,都有正面的貢獻,品質愈好、愈清潔的環境空間,其正面的貢獻就愈大。而「幸福台灣」的永續環境願景就是要徹底改善台灣的環境品質,讓台灣人民享受優質的生活品質,過著健康有尊嚴的生活。
隨著工業化與全球化,環境問題也從地區性發展為區域性,甚至全球性問題。而過去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自然資源(乾淨的空氣、水、土壤等)則越來越難以滿足人類的需求,而成為稀少且珍貴的資源。如何善用有限的資源,以「滿足當代的需要,且不危害到未來世代滿足其需要的發展過程」,實已成為我們追求「永續發展」的重要目標。因此,「幸福台灣」的永續環境願景,除了要徹底改善台灣的環境品質,還要善用有限的自然資源,提高這些資源的使用效率。
二、現況與問題分析
(一)氣候變遷與產業結構問題
1. 氣候變遷
過去幾千年甚至幾萬年以來,地球表面溫度改變很小,物種得以充分發展,現代文明因而產生。但自工業革命以來,隨著全球經濟快速成長,全球氣候也產生顯著的變化。造成氣候變遷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人為溫室氣體(greenhouse gases)過度的排放。2007年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小組」(IPCC)發表第四次評估報告,就強調全球平均溫度增加「非常可能」(超過90%機率)是由人為溫室氣體所造成的。人類的經濟活動大量使用化石燃料,造成大氣中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濃度急速增加,產生愈來愈明顯的全球增溫、冰河加速融化、海平面上升及全球氣候變遷加劇的現象,對水資源、農作物、自然生態體系及人類健康等各層面,都造成日益明顯的負面衝擊。
據科學家評估,若地球表面溫度以現在的趨勢增加,本世紀中全球平均溫度將上升約攝氏2度,海平面將升高約50公分,而洪水、乾旱、颶風等極端氣候則可能更頻繁。氣候變遷會改變降雨形式,可能造成澇旱更替。國際再保公司資料顯示,天災所產生的損失從1990年開始快速攀升,反映氣候變遷已造成天災頻率增加與災害強度變強。氣溫異常將會助長病蟲害繁殖與滋生,直接衝擊農漁牧業。海平面上升則將威脅近海居民之身家安全,也將改變動植物棲地;無法遷移的動植物可能面臨滅絕。生態環境、甚至經濟、社會結構,都可能因此發生劇變。
英國經濟學家Nicholas Stern研究分析氣候變遷對經濟可能造成的衝擊,於2006年10月30日發表「斯特恩報告:從經濟角度看氣候變化」(Stern Review on 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該報告指出,依據現在的增溫趨勢, 50年內氣溫將上升攝氏2∼3度,既有經濟模式估計全球經濟總產出將減少3%;氣溫上升攝氏5度,世界經濟總產出將減少10%,然考慮直接與間接損失, 部分科學觀測顯示氣候變遷可能較現有認知嚴重, 貧窮國家負擔大部分損害等因素, 整體損失應在5-20%, 而且可能是偏向高值。 IPCC評估報告也指出,如果全球在2030年前將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控制在445ppm至535ppm之間,所需花費平均將低於3%的國內生產毛額(GDP);若延遲至2050年才達成此濃度目標,所需費用將上升至5.5%的GDP。
近百年來,台灣氣溫上升約 0.98 至1.43℃,遠高於全球平均上升0.6℃。台北氣溫近年來曾飆高達攝氏37.4度,宜蘭達攝氏38.8度,都創下七十年來的紀錄。台灣連續不降雨日數的年平均,在1950-2004年間,從平均約4天增加到約10天,表示台灣越來越趨乾旱。自2003年至2005年,台灣颱風及洪水保險損失由新台幣2,700萬元增加至12.7億元,約增加46倍。這些現象都顯示台灣受到全球暖化的衝擊相當嚴重。
目前台灣已是全球溫室效應氣體(主要是CO2)排放大國,人口雖占不到全球總人口的0.4%,但台灣的溫室效應氣體年排放量卻占了全世界的1%。根據工研院的估計,台灣在199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約1.21億公噸,到2000年大幅增加為2.30億公噸,至2005年再增加到2.62億公噸。長期來看,從1990年到2005年,台灣溫室係硬氣體排放量增加116.8%,平均每年增加7.8%,遠高於同期間國內生產毛額平均年成長率5.4%,增加速度堪稱世界第一。其中1990至2000年累計增加89.6%,平均年增率9%;2000至2005年累計增加14.3%,平均年增率2.9%。就每人每年平均排放量來看,由1990年的5.95公噸增加到2005年的11.56公噸,已超過京都議定書中被規範要求減量的附件一國家在1990至2003年間一直保持在11.3至11.5公噸的水準(見圖一)。很明顯的,在2000年政黨輪替前,不但溫室效應氣體排放未能與經濟成長脫鈎,而且與國際上「京都議定書」對溫室效應氣體排放減量的規範精神背道而馳。
註: 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中,將全球溫室效應氣體排放較高的38國家及歐盟表列在第一個附件中,因此被通稱為「附件一國家」,都是工業發展比較先進國家,包括絕大多數OECD國家,前蘇聯與東歐國家。也是京都議定書規範須要減量的國家。所有不被列入附件一國家被通稱作「非附件一國家」。
2. 產業結構
台灣在2000年政黨輪替前,溫室效應氣體排放未能與經濟成長脫鈎,主要是因為台灣在過去的工業化過程中,偏重於石化、鋼鐵、水泥、造紙等能源密集產業的發展之故。因為人類的經濟活動大量使用化石燃料,才造成大氣中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濃度急速增加。而台灣在工業化的過程中,就是大量消耗化石能源。
我們可從產業部門別來看台灣的能源使用情況(見表1與圖二)。在2005年能源消費量1.08億公秉油當量中,工業部門占50.1%居冠,運輸部門15.3%次之,住宅部門12.3%,能源部門6.7%,商業部門6.2%,其他部門6.2%,農業部門僅1.5%;非能源消費則占1.7%。長期而言,消費最多的前三個部門,仍為工業、運輸與住宅。工業部門維持在46~51%之間,運輸部門在14~19%之間,住宅部門則維持在12%左右。
工業部門中,鋼鐵、水泥、石化、造紙等產業是屬於能源密集產業,也就是一般所謂的高耗能產業。而長期以來,這些能源密集產業消耗的能源占台灣總能源消費量的比重幾乎都超過30%,但其所創造的GDP卻占不到5%,2005年更僅占3.2%(見圖三)。這就是導致溫室效應氣體排放和各種污染物排放隨著經濟成長而快速增加,未能與經濟成長脫鈎的元凶。
長期以來,工業部門消耗過多能源的現象,與先進國家在經濟發展過程的經驗大不相同。隨著經濟持續發展,先進國家的產業結構不斷地調整,高耗能、低附加價值產業的比重逐漸降低,工業部門的耗能比重亦隨之逐漸下降。在2002年,OECD國家工業部門能源消費量約僅占其全國能源消費量的三成左右,如美國25.9%、英國27.3%、法國29.1%、德國32.0%,及義大利34.0%,日本稍高, 為42.7%(見圖四)。先進國家這種產業結構往低耗能方向調整的經驗,值得作為我們的借鏡。
表1 台灣能源消費量(部門別)
單位:千公秉油當量
年 別 總計 能源 運輸 工業 農業 住宅 商業 其他 非能源
部門 部門 部門 部門 部門 部門 部門 消費
1984 32,636.1 3,165.6 4,535.2 16,512.3 1,182.6 3,767.1 823.2 2,166.4 483.8
(100.0) (9.7) (13.9) (50.6) (3.6) (11.5) (2.5) (6.6) (1.5)
1985 34,487.2 3,358.0 4,750.9 17,460.4 1,219.5 4,044.4 877.4 2,237.2 539.3
(100.0) (9.7) (13.8) (50.6) (3.5) (11.7) (2.5) (6.5) (1.6)
1990 49,662.8 3,719.0 8,074.1 24,137.4 1,453.3 5,930.8 1,950.5 3,331.0 1,066.6
(100.0) (7.5) (16.3) (48.6) (2.9) (11.9) (3.9) (6.7) (2.1)
1995 66,630.4 4,650.7 12,329.6 31,027.4 1,490.5 8,279.3 3,437.0 4,136.6 1,279.3
(100.0) (7.0) (18.5) (46.6) (2.2) (12.4) (5.2) (6.2) (1.9)
1996 70,019.6 4,833.0 12,834.0 32,170.8 1,543.5 8,894.0 3,603.6 4,648.7 1,492.0
(100.0) (6.9) (18.3) (45.9) (2.2) (12.7) (5.1) (6.6) (2.1)
1997 73,649.5 4,961.9 13,166.3 34,757.9 1,442.4 9,114.6 3,907.2 4,771.6 1,527.8
(100.0) (6.7) (17.9) (47.2) (2.0) (12.4) (5.3) (6.5) (2.1)
1998 77,258.2 5,274.4 13,809.4 35,828.8 1,245.2 9,566.7 4,585.9 4,962.9 1,984.7
(100.0) (6.8) (17.9) (46.4) (1.6) (12.4) (5.9) (6.4) (2.6)
1999 81,947.6 5,616.9 14,522.1 37,563.3 1,304.7 10,723.7 4,915.2 5,058.0 2,243.8
(100.0) (6.9) (17.7) (45.8) (1.6) (13.1) (6.0) (6.2) (2.7)
2000 87,353.5 6,106.1 14,737.9 40,597.1 1,461.9 11,267.8 5,303.7 5,526.9 2,352.1
(100.0) (7.0) (16.9) (46.5) (1.7) (12.9) (6.1) (6.3) (2.7)
2001 91,360.2 6,320.7 14,623.2 44,299.3 1,488.1 11,492.1 5,491.5 5,918.9 1,726.6
(100.0) (6.9) (16.0) (48.5) (1.6) (12.6) (6.0) (6.5) (1.9)
2002 96,687.6 6,120.9 15,262.9 48,246.1 1,510.0 11,761.5 5,654.2 6,106.0 2,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