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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教科書制度與政策變革
作者:楊國揚
日期:0000-00-00
內文:

教科書制度與政策變革

國編館中小學教科書組主任 楊國揚


一、前言

政府教科書政策從1989年開放國民中學藝能、活動科目,1991開放國民小學藝能、活動科目,1996年全面開放國民小學,1999年全面開放高級中學,2002年全面開放國民中學教科書審定;十餘年來,政策上轉變之快速、激烈,雖然讓我們經歷了國家退出、市場介入後衍生之亂象,造就了「代價不菲」的教科書,但教科書開放或自由化的訴求,譬如﹕去除一元化的思維或意識形態、藉由市場競爭提昇教科書品質、促進教師的課程專業自主等,也獲得部分的實現。

惟任何制度或政策,不論事前規劃配套周延與否,必然與整體社會脈動息息相關。教科書廢除統編、開放審定已是當前國內教育改革論述者的共識,但改革過程中,政策的不穩定、市場失靈,以及整體社會價值觀未能相應調整,讓教科書開放政策有如鐘擺效應,搖擺不定。最明顯的,就是教育部於2005年恢復發行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部編本教科書;今(2006)年,更進一步研議國民中小學各學習領域全面恢復部編本之可行性。部分縣市政府針對教科書一綱多本衍生之問題,醞釀採行一綱一本。這種由中央到地方全面性檢討教科書制度,個人樂觀其成,畢竟透過各方廣泛的論述,更有助於問題之釐清。

二、教科書編審制度

依各國實施現況,教科書制度主要可分為統編製、審定制、認可制及自由制等四種型態(參見附表),茲說明如下:

  1. 統編製:指教科書由國家教育行政機關按照課程標準或課程綱要統一編輯,適用於全國各地學校,各地方教育行政機關和民間出版業者不得自行編輯出版教科書。
  2. 審定制:指教科書由民間出版業者編輯出版,並經國家教育行政機關根據課程標準或課程綱要審定後,供各地學校自由選用。
  3. 認可制:指教科書雖不必經國家教育行政機關審定,但中央或地方教育行政機關於選用教科書時通常會組成委員會建立認可名單,並要求各學區只能選用認可名單上之教科書;這種決定教科書之過程,既不屬於審定制亦不同於自由制,一般稱為認可制。
  4. 自由制:指教科書由民間出版業者自行編輯出版和發行,供學校自由選用,無須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之審查。




附表:各國義務教育教科書制度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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