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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昇的意見]蘇起跟蔣孝嚴是哪一國人?

是中華民國的國民嗎?

蘇起跟蔣孝嚴是哪理人?

是住在台灣嗎?

蘇起跟蔣孝嚴是領中華民國薪水的立法委員嗎?

 

但是,潘基文胡說八道,惡意曲解

可曾聽過 蘇起跟蔣孝嚴 拼判過一句?

結果聽聽看 蘇起跟蔣孝嚴 怎麼講的:

陳總統再度致函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國民黨立委蘇起批判,陳總統此舉只是滿足最多兩成的國內民眾,

卻將台灣國際形象從「民主模範生」降格為「流氓國家」

 

曾任外交部長的國民黨籍立委蔣孝嚴表示,陳水扁二度致函潘基文與首度寫信給王光亞,其結果鐵定也是被退件,對加入聯合國根本沒有幫助。

如果陳總統真那麼想寫信,

乾脆直接寫信給中共國家主席胡錦濤,

這樣至少比較對等。

=

這種坐領中華民國高薪,卻吃裡扒外的混帳東西

蘇起跟蔣孝嚴不是無恥內賊是什麼?

你們還要每個月付上百萬薪水給他們兩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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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秘書處錯誤」 扁再發入聯函

【聯合報╱記者鄭任汶台北報導】 2007.08.02 03:07 am


外界質疑陳水扁總統為何二度致函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以及為何選在中共常駐聯合國代表王光亞擔任安理會輪值主席時致函,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李南陽昨天說明,這是為讓台灣議題可以在聯合國的國際平台上討論,以戳破中國想藉著二七五八號決議謀求法理統一的企圖。

李南陽指出,聯合國秘書處不僅錯誤援引二七五八號決議,拒絕處理台灣入會申請案,更進一步擴張解釋該決議,認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事實上,二七五八號決議並沒有賦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代表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的權利,更沒有提到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總統二度致函是為釐清聯合國秘書處的錯誤。

如果二度致函,再度被退回,我國將如何接招?李南陽指出,在九月十八日聯合國大會開議之前,政府會與跟友邦磋商下一步,務必讓台灣申請案在各種可能場合被充分討論,以糾正國際社會對二七五八號決議文的錯誤認知。

雖然總統府否認是刻意的策略,但李南陽也指出,王光亞收到信函後必須秉公處理,不能因為他八月起不是安理會輪值主席就不處理,並指這不是挑釁。

李南陽指出,我國政府對於聯合國秘書處逾權將我國申請函件退回,表達遺憾與不滿,並要求聯合國秘書長重新考慮處理我國入會申請案;第二度的信函中也提到,台灣是個主權獨立國家,依照聯合國憲章台灣人民有權參與聯合國,依據聯合國相關的規定,新會員入會案應由聯合國安理會及大會審議決定,聯合國秘書處並無篩選與過濾的權力。

【記者李祖舜台北報導】
陳總統再度致函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國民黨立委蘇起批判,陳總統此舉只是滿足最多兩成的國內民眾,卻將台灣國際形象從「民主模範生」降格為「流氓國家」。

蘇起指出,從陳總統再度致函聯合國高層,可以看出政府根本不懂外交。外交需要很多私下溝通,但民進黨政府什麼都在檯面上搞,把對國內政治衝撞的作法拿來處理外交問題,「這是非常愚蠢的外交」。

曾任外交部長的國民黨籍立委蔣孝嚴表示,陳水扁二度致函潘基文與首度寫信給王光亞,其結果鐵定也是被退件,對加入聯合國根本沒有幫助。如果陳總統真那麼想寫信,乾脆直接寫信給中共國家主席胡錦濤,這樣至少比較對等。

【2007/08/0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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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昇的意見]這種無恥之徒,靠權謀內線當上秘書長

本來就不預期會有知識跟眼界!

但是,違法越權,還任意曲解,我建議不必客氣

直接告上 國際法庭!!!

由友邦(聯合國會員國)提出控訴

指控 秘書長 越權!!!

錯誤解讀文件,任意曲解,延伸解釋

未經輪值會議討論,逕自退回我國申請案

顯然違背聯合國憲章!!!

聯合國多次在會議中討論此議案

雖然都未通過,但是也都有很多會員國支持

秘書長豈能擅自退回此一申請!!!

此一行為,已經逾越秘書長應有的份際

應該下臺,並接受國際法庭調查!!!

(要鬧,就鬧大一點,反正我們不可能進入聯合國!)

我先給大家看看 2758號決議文吧!

大家看看哪一部分有講到 台灣!!!

 

結果潘基文說聯合國大會二七五八號決議文確認

「中國政府是唯一且合法代表全中國的政府,

聯合國認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第一句,正確的文字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唯一且合法代表全中國的政府

台灣沒人否定! 但是

後面這一句,潘基文是根據什麼?

 

秘書長可以任意扭曲聯合國的決議文嗎?

潘基文可以代表聯合國嗎?

  

2758號決議文,原文如下:

http://daccess-ods.un.org/access.nsf/Get?Open&DS=A/RES/2758(XXVI)&Lang=E&Area=RESOLUTION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2758  

引用來源: WIKI

 http://en.wikisource.org/wiki/UN_General_Assembly_Resolution_2758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2758, adopted on October 25, 1971, replaced the Nationalist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ROC) with the Communist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 as the sole representative of China in the United Nations.— Excerpted from UN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2758 on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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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exandros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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